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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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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ic卡听证会发言
(2007年12月20日)
一、赞成尽快实行公交ic卡,卡分为普通卡和优惠卡,优惠卡分为成人优惠卡和学生优惠卡。
二、不同意四个方案中关于普通卡9.5折和9折的规定,普通卡的折扣不能低于7折。理由如下:
(一)不利于“万达通卡”的推广。对投币乘客而言, 9.5折和9折的优惠幅度过低,不足以使他们放弃投币改用刷卡,直接影响“万达通卡”的销售,进而影响“万达通卡”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和小额消费领域的推广。
(二)公交公司的收益不仅不会降低,反而会增加。增加的收益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较高的折扣率会吸引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乘客,如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出租车、摩托车甚至步行的人选择公交刷卡,从而使票款收入增加。在现有运输结构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成本不会增加多少。二是刷卡增多投币减少,会降低公交公司清点票款的成本支出,降低假币损失,从而带来间接的收益。
(三)销售月票的政策是政府规定的,因销售月票而给公交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政府补贴给公交公司,不应当由不使用月票的乘客来承担。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据了解,北京市公交刷卡折扣率是4折,和本次听证会上的四个方案差距很大,另外北京市地铁价格也由3元调为2元。这说明,减轻人民群众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消费支出是一个发展方向。本市的财政补贴额虽然不能和发达城市相比,但至少应和省内的芜湖、马鞍山相当。但事实上,连滁州的180万元、安庆的275万元、阜阳的250万元都比不上,这与蚌埠市在省内所处的位次是不相适应的。
(四)确定1元7折的依据。根据市物价部门的客运成本监审报告,单位人次平均定价成本,每人次最低0.53元,最高0.58元。乘坐一次收0.70元,利润率最低也是17.1%,但赢利空间很大。
二、“月票卡”基本赞成方案一,不赞成其他三个方案中关于转乘的规定,理由是操作性差。但应增加卡种,如40元100次、50元150次、60元180次等,由乘客根据需要选择购买。学生优惠卡也根据该原则作相应调整。该方案既体现了公交的公共服务性质,也符合多坐车多付钱的基本要求。另外,在实行该方案的同时,建议取消“月票”的名称,改称“优惠卡”,不限本人使用。理由如下:
(一)影响乘车验票速度。按照月票的标准来使用,卡上必然会有本人照片,在刷卡的同时,公司司机还需要查验是否本人,影响查验速度,增加公交司机负担,这与推广使用ic卡的一部分初衷是相背离的。
(二)即使公交司机认真查验,也难以杜绝有的人把本人月票卡交他人使用。与其规定了无法执行,还不如不作规定。
(三)不会增加公交运营成本。根据统计局的数据,每月刷卡100次的占23.70%,110次的占62.40%,90次以下仅占13.90%,可以看出,有86.10%的乘客,月票卡仅够本人使用,出于经济的考虑,他们一般是不会借给他人使用的。乘车次数少的人,会直接选择使用普通卡,而不购买月票卡。另外,即使有少数人当月使用不完,他们中的多数也会有事无事上街转转,从而把卡内余额用完,这与把卡交他人把余额刷完并无不同。
三、不同意四个方案中关于免费乘车限90次的规定。理由如下:
(一)限制乘车次数不符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休人员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免费。规定限乘,就变为不完全的免费。应当按照法律的本意来执行法律,否则就是违法。
另外,方案中没有规定,某些时段不允许免费乘车,对此我持赞成意见。反对某些听证代表提出的上下班时段不允许老年人免费乘车的意见。理由是这种规定不符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二)没有限制的必要。7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为行动不便,现役军人多数时间都是在军营内,他们的乘车次数本应少于普通人,因而也没有必要做出限制,即涉嫌违法,也会引起他们的反感。
(三)本市连续多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对现役军人乘车次数进行限制,与双拥模范城的荣誉称号也是不相称的。
四、方案的其他规定均同意。
最后,希望市物价部门,包括市交通部门,在审查调整公交收费政策的同时,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公交的种种好处,统筹考虑公交的大发展,对于改善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尤其是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和摩的的非法营运,对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注:这是本人在今天举行的公交ic卡听证会上作为听证的发言。)
[ 本帖最后由 独自微笑 于 2007-12-21 08:3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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