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食品小作坊监管,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下发《关于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的通知》,四项措施强化我市食品小作坊监管。 一是严格准入门槛。通过提前介入、转化引导、严格审核、技术审查、部门把关五项措施,提升新增食品生产企业整体软硬件水平。 二是强化日常检查。以提高基层监管部门检查技巧与能力,提升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为手段,以查找问题、发现风险隐患为目的,强化对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责任落实、卫生环境、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产品检验、台账记录,通过全面监督检查,推动小作坊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三是推进示范培育。各县区在小作坊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筛选先进典型,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提升辖区既有小作坊整体软硬件水平。通过积极培育符合“食安名坊”要求的小作坊,鼓励“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积极注册商标,扩大小作坊品牌软实力。 四是建立退出机制。组织专项排查,将辖区内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列为拟清理对象。对于有整改意愿的,一次性说明整改要求,督促并指导其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小作坊条件且拒不整改的,按照不同情形,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进行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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