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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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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待遇 (一)考费补贴。报考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面试期间免费为考生提供食宿1天。按考生来蚌参加面试的城市间单程公共交通票据面额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用。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补贴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提示:请报考人员提前取票,来蚌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交通票据、核销备用。) (二)待遇保障。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核定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在蚌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调提供3年免费周转住房(不含水电、物业等费用);引进后5年内(含)在蚌新购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毕业生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比例发放。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三)任职定级。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范围内,博士可按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可按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县(区)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各县(区)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国有企业引进人才,按照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跟踪培养。将引进的储备人才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先推荐参加专题培训、专业学习、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引进毕业生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为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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