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鲜花
- 195
- 鸡蛋
- 31

陆军少将
|
1月18日上午,宣城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将于3月1日施行的《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明晰城市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部门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的相关工作。
不规范养犬将受到什么处罚
饲养犬只超过一只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超过的养犬数量,处每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居民区楼道、架空层、绿地、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业主共有部位、设施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携带犬只外出未佩戴犬牌,未使用犬绳牵引,未为烈性犬、大型犬佩戴嘴套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蚌埠市能否借鉴以上规定重新制订养犬规定,并予落实,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