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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非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报警装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同时蚌埠市城管局于2022年5月30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明确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安装并使用,各燃气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下达限期整通知书,指导用户安装并使用,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安装的,应采取停气措施,保证公共场所用气安全。”为了创造安全的用气环境,还请您积极配合。 在燃气报警装置的选购方面,您可自行购买具有相关资质(请向销售商家索要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书)的燃气报警装置后,联系我公司进行安装。如选择由我公司推荐的报警装置,可以连接智能物联系统,如遇险情时可以实现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并且提供售后服务。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2074321服务监督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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