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共建设乡级林长示范林141个,面积9.3万亩,造林保存率达90%以上,已初具示范效益。 明确建设标准。印发《关于开展乡级示范林建设的通知》,要求每个示范林起始造林(或义务植树基地)面积10亩以上、抚育面积200亩以上、农田林网面积2000亩以上、农田林网示范片面积5000亩以上、建设长寿树示范村1个。 发挥林长作用。调整设置乡级林长,实行乡镇林长负责制。结合年度营造林工作任务,推进乡级林长示范林建设的规划、动员、实施、验收、宣传等工作。在摸排宜林地、制订造林方案、选择造林树种时起带头作用,对整地挖穴、苗木质量、栽植管护等逐一把关,落实管护主体和高标准栽植抚育措施。 坚持适地适树。丰富树木种类,优先选择栽植乡土树种,以法梧、白蜡、杨树、楸树、榉树、栾树、银杏等高大乔木为主,结合北美海棠、桂花、玉兰、樱花等景观树种,推广乡土树种绿化、美化效果,打造精品特色示范林 。 加大管护力度。竖立公示牌141个,统一规范内容,公示乡级林长、建设地点、形式、面积、树种、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加大巡护力度,提高管护频率,做好森林抚育和病虫害防控。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林17723次,巡护里程36979公里。 强化督查指导。县级林长办督促指导乡镇开展示范林建设,高质高效推进造林规划、树种选择、栽植管护等关键环节,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跟踪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目前,共开展指导30余次,解决问题19条,推广经验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