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一块”: 您好! 您反应的现实情况,我们表示理解。 今年,国家继续实行最低粮食收购价政策。最低粮食收购价是国家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的粮食收购保护价格。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855号),小麦(三等)收购价格为1.15元/斤,较去年基本持平,下跌0.03元/斤。 由于今年我市小麦生长遭受不同时期自然灾害,特别是小麦成熟期连续出现雨水天气,对小麦质量影响较大。对不符合最低价收购标准的小麦来说,价格将受到一定影响,据调查了解,目前,不符合最低收购价标准但质量稍好一些的小麦,市场价格在1元/斤左右。省、市、县各级政府正在积极谋划,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收购工作,畅通农民朋友卖粮通道。 感谢您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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