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行政执法人员 不文明执法事件的回复 2016年5月24日上午,我区行政执法湖滨社区大学城中队在汤和路整治占道经营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纠纷,产生不文明执法的事件。 事件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当日下午会同湖滨社区中心展开调查,并与当事人家属进行会面,进行了道歉。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意见,经研究,现做如下处理意见: 一、受伤当事人到医院看病费用由湖滨社区中心先期垫付。 二、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我局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三、经研究,决定对湖滨社区大学城中队代理中队长郭志伟做停职处理。待公安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后,我局视情依规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教育、强化责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风纪,切实加强公正文明执法。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经开区市容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