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阳光工程”是一个新式传销组织,起源于1998年,主要地点在广东佛山和广西来宾,随后向全国蔓延。从2007年开始,广西南宁、湖北武汉、安徽合肥、贵州贵阳等地都有这个传销组织活动,甚至还建立了官方网站。相较于以往的传统传销,给组织活动伪装成“高端”模式,宣称接受群众自愿投资,投入69800元,两至三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的超高收益,“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为发展下线,“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者常用“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该项目为地方政府吸聚资金,实现中国经济增长,是一种‘国家战略’,受地方政府保护”的言论来蛊惑人心,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受骗者进行洗脑,甚至编造“国家领导人秘密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的所谓方针。 这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谎言,让全国各地很多成功人士、优秀人才(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被掳获。反过来,这些成功人士的加入又成了传销组织者迷惑其他人群的有力论据:“那些非常精明的人,能力、水平在我之上,如果是陷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干?”于是,这种传销就像一颗迅速膨大的毒瘤四处蔓延。 “1040阳光工程”基本模式 洗脑。由上线通过亲戚朋友等纽带关系诱骗熟人到传销窝点,有专门人员对新人进行轮番洗脑教育,以自愿投资、高额返利、国家暗地允许、可以优先参与国家项目投资等谎言诱骗鼓动新人参与投资。 等级设置。传销组织包含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高级经理)等4个级别(也可能是5个级别)。购买一份即成为业务员,购买21份直接成为主任;每人发展成员不得超过3人,累计到65份即成为经理;累计到600份,并且在两条业务线上出现经理时,即可成为老总,只有达到老总级别才可以接触到“实体工程”。这样的设置,让参与人群坚信真的有“实体工程”,只是自己级别不够接触不到而已。 组织管理。该传销组织有一套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对级别晋升方法、收益分配方法、发展新人方法、日常学习生活制度都有规定,并有纪律(管理、监督执行纪律)、能力(培养发展成员的能力)、申购(办理投资、返利事宜)、晨会(讲解20条内部规定)等方面的管理人员(称为“总管”)。 投资及返利。以最低认购一份股份为加入资格,第一份需要3800元,之后每份3300元,最多可以购买21份,合计需要69800元,一次性购买21份就可以成为组织内的主任级别。接下来,发展3个下线,这3个下线同样投资69800元,每人还要再发展他们的3个下线。当自己的团队中有21个成员达到老总级别后,直接或者间接吸收的金额已经达到2540万元,其中45%“上缴国税”,剩下的“上缴个税”后会得到1143万元,再减去“手续费”后会得到1040万元。 “1040阳光工程”特点 特点一:以“家庭”为单位设立传销场所。该传销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传销,不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不强行拉人加入传销组织,而是通过一系列手段,让被骗者逐渐放松警惕。其中有这么一个细节:新来人到这个“家”后,上线会当着新来者的面将为其买的新卧具、洗漱用品等一一铺好、摆好,让新来者感到“家”的温暖。此外,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谈话方式,并不谈传销,而是从被骗者曾从事的工作或兴趣谈起,让被骗者逐渐放松警惕,落入巢穴。 特点二:发展下线犹如细胞分裂。该传销组织虽仍以3800元为一份虚拟份额,让参加人先交纳3800元取得会员资格,但从第二股开始每股为3300元,鼓励成员一次性购买11股或者21股,其目的是可以直接成为主任,获取更多返利。发展份数达到一定份额,层级相应提高,提成比例虽有不同,但因份数的增加,提成也水涨船高。 正是在利益前景驱使下,一些受骗者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加入传销,并不断复制,将亲朋好友一个个拉入传销组织。 在传销组织中,每个成员至多可发展3个下线,3条下线不断复制人员,犹如细胞分裂,规模不断扩大,逐渐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 特点三:“薪火传承”式的游戏规则。该传销组织内各层级之间互不往来,仅限于同层级交流,游戏规则犹如“薪火传承”,不同层级掌握不同规则,保证了上线永远对下线的紧密控制,金字塔的最上层永远是最大获利者和持久获利者。 特点四:参加人员文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往查办的传销案件中,涉案人预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传销运作模式也较为简单。而在1040阳光工程传销活动中,参与人员文化程度普遍提高,既有商人、退伍军人、大学讲师,也有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传销活动,我们将及时依法处置举报信息,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市工商质监局举报热线:12315;市公安局举报热线:110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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