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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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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双子星 于 2014-12-28 22:49 编辑
酒后开车已经就是全责了,跟行人走哪里都没关系的。法律保护的是人而不是车。因为人和车撞结果只有一个。再加上现在的车满为患,你看看私家车都停到什么位置了,把人行道和自行车道都占满了,尤其是涂山路与工农路交叉那一片,私家车为了右拐都抢着从自行车道上走,再加上两个倒车入库的,再加上本身停满的车,你让行人从哪走?所以毫无疑问机动车是全责。 如果司机能够保持安全的车速,保持清醒的状态,就不可能撞到人,更别说撞死人了,到了人流量大的路口你一定要鸣笛保持安全距离减速慢行,优先让行人,车永远要先让人。真不知道驾照是怎么考的,基本的常识而已。居然还有为酒驾开脱辩解的。
如果在快车道上出事,交警首先判断的是你的车有没有超速,而不是行人有没有走斑马线,因为只要你不超速,就完全有时间控制住车以避开行人(故意碰瓷的除外,撞死活该)。
我自己也开车,我也很讨厌骑电动车和乱穿马路的行人,但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去推脱机动车该负的责任,我自己开车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优先让前面的行人先走,保持安全的距离,控制车速,无非就是多踩两脚刹车的事而已,但是不管行人到底怎么走,自己都不能酒后开车,换位思考下,因为任何一个司机总有自己不开车步行的时候,总有自己也要过马路的时候。所以任何时候理都是站在行人的一边。而我自己在过马路的时候,肯定也是希望对面朝我开来的汽车司机是清醒的,而不是醉驾!
再次强调酒后开车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全责,就算是遇到碰瓷的,你也是全责,这一点不用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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