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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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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看怀远县怎么规定的:
蚌埠:怀远县“七严禁”狠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歪风
2014-04-09
为进一步弘扬风清气正、文明节约的社会风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人情风”、“人情礼”,怀远县采取有力措施,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一是严格执行“七严禁”。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宴席“七严禁”的通知》(怀办发〔2014〕18号),提出七项具体要求:严禁操办庆贺生日,生育子女(满月酒),子女“剃毛头”、升学、参军,“建房压风”、搬迁新房等婚庆嫁娶以外的宴请活动;严禁在操办婚丧嫁娶时,邀请上级、下级、下属工作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等有关人员参加;严禁超规模宴请,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时不得超过15桌,村干部不得超过20桌;严禁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中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借机收钱敛财;严禁超标准分地、分期、分批操办婚丧嫁娶宴请;严禁利用职权委派他人参与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以及安排他人代为宴请;严禁为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使用公车、单位公用电话和办公用品。二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乡科级领导干部操办本人结婚、子女婚嫁,需在事前填写《党员干部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庆事宜报告表》,并提供拟邀请的人数、桌数,报县纪委审批;一般干部参照乡科级干部的报告程序,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存单位纪委(纪检组)备案;村(居)干部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存乡镇纪委备案。乡科级领导干部操办的丧事,在丧事办结后15日内要将操办情况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说明时间、地点、形式、参与人数、使用的车辆、招待等情况;一般干部操办的丧事报本单位纪委(纪检组)备案;村(居)干部报乡镇纪委备案。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不履行报告程序或报告不实的,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影响教坏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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