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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网友你们好:前期你们关注的网友“八省巡抚”反映“G206南段项目中标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有虚假嫌疑”的问题”,已经过市监察局、招标局共同调查,调查材料提交给了原评标委员会复审,结果如下:
经调查,原中标候选人在该项目投标时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的两个业绩中,其在江西省奉新至铜鼓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期间对原中标项目经理进行了变更,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业绩不能作为其投标项目经理的加分项,核减4分,但按照所有投标企业技术标最终得分排序,该企业仍在本标段技术标入围前五名之中、因其是入围者中商务标报价最低,根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复审结果是:和原评审结果一致,不影响原评标确定的中标人。
感谢网友朋友们对招投标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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