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蚌埠公安在线 于 2014-4-24 15:50 编辑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所工作的关注,曹老集派出所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国内出生的小孩入户需提供:
1、监护人的申请;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只登记父亲一方信息的,随父办理户口登记时应有亲子鉴定证明; 4、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 5、超计划生育的,需提交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 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是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曹老集派出所在日常工作时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只要符合上述规定,都予以办理了。派出所不会、也不可能提出要求当事人出具上环证明。您可携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现场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曹老集派出所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电话:2892110。
曹老集派出所 2014.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