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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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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2日晚,在美丽的龙子湖畔,原来是一个大家庭的中秋聚餐,8点40左右,一大家子人快乐的离开了餐厅,因为考虑阿姨家住得较远,父亲决定让儿子先送阿姨一家去市区,而自己家住的较近,则建议与母亲和怀孕5月有余的儿媳妇散步沿胜利路往家走。刚出酒店不到200米,突然父亲感到自己被一股重力掀翻,随即瘫坐在马路的泥地上,然儿,悲剧并未就此结束,紧接着,走在前面的母亲与儿媳也被随之而来的冲击力双双冲倒,一辆摩托车,同时撞倒三个成年人,这不是巧合。胜利东路珍珠桥路段,路灯十分昏暗,并且两边树阴很大,即使在白天,阳光也非常稀少,夜间行路,更是可视度极差,然而,就有这样丝毫没有安全意识的司机,在这样的黑暗路面上,在自己的摩托车没有大灯的情况下,开到70码以上的速度,并且是沿着马路的最边缘飞快的穿梭。等到他能够看到路边有行人的时候,一切已经太晚了。一家三口都被撞翻在路边,母亲受伤较轻,然而也未能站起来,父亲担心怀孕的儿媳妇,想强行站起来,但是有心无力,当然此时他还不知道,他的左肩膀已经粉碎性骨折,并且右腿的小腿骨处也已发生骨裂,儿媳妇更是被这突来的变故吓得惊魂未定,除了自己小腿上的大面积皮肤擦伤,她更想知道腹中的胎儿是否无徉,因为就在昨天,她刚刚去医院做过四维彩超,得知自己腹中的是一个非常健康的宝宝,更因为身体不适,她已经为这个宝宝吃足了五个月的苦头。第一个爬起来的是司机,母亲仍未能站起来,她只是下意识的抓住了摩托车的车身,这时候,司机走了过来,看看坐在地上的母亲,说道:“阿姨,你打电话吧,报警吧,我不跑,你放心”母亲听到这句话,这才把手松开,艰难的向儿媳方向挪动,询问儿媳的受伤情况,这时司机可能觉得车祸非常严重,并且他看到自己撞倒一名怀孕5月有余的孕妇,越想越害怕,又或者,一开始他说的就是敷衍伤者的话,此时司机突然扶起地上的摩托车,几秒后就消失在这家人的视野里,母亲急得大叫“你别跑,你别跑。。”但是这对夫妻本已快到60,儿媳也已怀孕,即便是没受伤,恐怕也追不上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儿媳借着后面汽车的灯光,只看到那辆摩托车的牌照为FM648,黑灯瞎火,这是他们唯一的线索,之后他们报了警,很快,有民警到了现场,在大致了解事情后,也就草草收场,只是告诉他们明天9点去事故大队处理。根据儿媳妇的回忆,该司机大致在1.7到17.5左右,偏瘦,年纪约为20-25岁。其他的由于天太黑,根本看不清。
晚上回到家,已经10点多,父亲这时才感觉左臂开始发冷,不能抬手,左臂的伤口上鲜血如注,同时右脚明显使不上劲,母亲的右臂肘部大面积擦伤,也不能活动,儿媳妇的双腿与腰剧烈的疼痛,一家人踉踉跄跄的来到医院,到医院之后才知道,父亲的肩骨粉碎性骨折,小腿胫骨骨裂,母亲的软组织受伤,儿媳妇的两小腿肚表皮大面积擦伤,而且腰部有明显伤痕,至于腹中的胎儿,医生始终没敢下结论说一定无事。
这是一起发生在蚌埠龙湖边上的真实事故,肇事摩托车司机在可视度非常底的恶劣环境下,不开大灯急速行使,在连撞三人之后,欺骗瘫坐在地上的重伤者,逃离现场。目前掌握的信息量很少,只是知道车主大约20来岁,偏瘦身材,1米7到1米75个头,车牌号为FM648,但并未看清区号是皖什么,甚至可能就是假牌照。希望有知情人士能未伤者提供摩托车或车主的信息,如果信息属实,并协助我们找到车主(当然我们会为您绝对保密)本人当场给予5000元现金作为酬劳。
另外本人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交通部门,对摩托车与电瓶车的管理必须高度重视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每十起车祸中,电瓶车与摩托车事故居然达到八起。这两种车并不属于机动车,但是速度都很快,尤其是摩托车,速度不底于正常汽车。而驾驶人员与车辆本身无论是培训、考试还是管理都存在大量漏洞,很多摩托车主并未接受正规学习考试,或者干脆就买的假牌照,其次,车辆管理松散,二手车,黑车,脏车,甚至是新车,都存在不入户,套牌现象,这对于肇事者逃逸可谓创造了绝佳条件。
最后,我想说的是,本来,寻找肇事者,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是人民警察的基本工作,本就无可厚非。然而,现在的警察,对于工作冷淡,持消极态度,案件发生后,这位母亲与儿子去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时,母亲慌忙的掏出医院的病历,而接待他们的警官直接回答到,“别给我看,我不看,没用”。之后象征性的上网查找了一下皖C FM648的车牌,发现号码仍然是不存在,接着在儿子的再三要求下,才同意查询是否存在皖M FM648(因为此车从蚌埠东境入市区,东境就是凤阳县,所以儿子曾怀疑该摩托车为滁州牌照,为皖M开头)。发现仍然不存在,于是该警官开始劝慰,说我们有线索会通知你,但是那个地方太黑,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当儿子要求观看就近摄象头时,警官悍然回答“那得领导批准,是你想看就能看的吗?”随后在自己的电脑上调出一段视频,向儿子解释到,你看,这个就是视频,即使你看到也没用,根本看不清人,随后,该警官公开承认,蚌埠市有一大半的探头、摄象头是损坏的,只是摆设,而剩下的摄像头即使完好,由于像素底,也无法分辨画面,最后竟然说出,即使是高清的摄象头,拍到了这个人的样貌,也没用!原话为“我就是给你拍到了高清的,你看到了是这个人,有什么用,你到哪逮?你认识他?”说了很多话,但是中心意思就是“这样的事多了去了,认倒霉吧,我们没办法处理”随后,儿子知道在此与警察纠缠没有用处,便带着母亲气愤的离开事故处理大队。我想请问,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的职责是什么?一桩很简单的车祸,如果你在周遍有探头的地方稍微碰碰运气,也许会有一定效果,但是我们的警察似乎很不信任摄像头,还没有去查看,已经下了结论,就是看了没用!然后只是对受害者家属进行一定的劝慰。交警在我心中的形象彻底没了,我之所以不愿把上午接待我的民警的名字公布出来,就是因为这并不是他一个人,这也许就是这只队伍本身的作风,怕麻烦,不作为!糊弄老百姓,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干纳税人的事!
警察不帮咱找人,咱只能靠广大的老百姓,我们相信这个国家还有很多有良知的老百姓,如果您能提供准确消息,我一定会重金酬谢!最后再次强调下肇事者的信息,跨骑式摩托者,车牌数字为FM648,区号未看清楚,不过应该是蚌埠及周边地区的。20岁出头,偏瘦体型,1米73左右。如有知情者,请尽快与我联系,如果信息准确并协助我们找到肇事者,5000元现金当场酬谢。为避免不必要的骚扰,请将您的联系方式发布与本人的邮箱492241674@qq.com.我会第一时间跟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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