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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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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普通刑警 于 2013-8-25 14:07 编辑
1、首先,警察只是一个职业,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职业会比自己的生命更宝贵,每个人在遇见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到自己的生命时,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也许你会把职业荣誉看的比生命更重要,但是请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别人头上,任何人都无权要求别人为了某事而可能付出自己的生命。其次,警察内又有好多警种,工作各有不同,派出所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管理辖区户籍、维护辖区治安,解决辖区纠纷。在看这个新闻时老婆问过我,要是当时你在场,你会冲上去吗,我说我会,因为第一我是一名刑警,刑警的职责就是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捕各类犯罪分子,第二当时的情况我有信心在不危及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和同事一起上去制止住他,但是如果真的是超出我的能力范围,比如一对二、一对三,我肯定会考虑,会犹豫,结果可能是继续冲上去,也可能是我害怕了,“淌浆”了。所以,要求未经过训练的派出所民警在面对持刀的穷凶极恶的歹徒时敢于奋身冲上,我觉得有些强人所难。
2、当前的大环境确实有些束缚住了警察的手脚,民警在追捕犯罪分子过程中因造成犯罪分子伤亡而被开除甚至判刑的例子屡见不鲜,记得我才上班时,曾追赶一名盗窃嫌疑人在大庆商业区的平房上追了几十米,结果房顶的石棉瓦坍塌,我掉下去时才发现是个仓库,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堆满了钢筋,现在想想,当时真TMD傻,姑且不说我牺牲了,就是那个盗窃嫌疑人掉下去了被钢筋戳死,估计我也要永远告别警察这个职业了。前些时候在吃饭时遇见了因抓捕犯罪分子被犯罪分子开车撞成重伤的张勇,我问事情他处理的怎么样了,他说伤情恢复的还好,就是赔偿问题没解决,要进行民事诉讼,但是A法院说你这个属于交通事故,应由发生地B法院立案,B法院说这个属于民警在执法时被妨碍公务造成的,应由民警单位所在地A法院立案,结果事情过了这么久,连立案问题还没解决。对民警的权益缺乏一定有效的保护机制,也造成了民警在执法时缩手缩脚。
3、我们欢迎网络及媒体的有效监督,但是我们害怕那些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监督,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民警违法或违纪了,请你立刻举报,欢迎你为净化警察队伍做出的贡献。但是一些无根据的事情和照片,再加上自己的一些主观看法,你随手一发,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无形的。以前我和同事值班时,我们都要开着警车闪着警灯到辖区内转悠个把小时,对犯罪分子形成些威慑,可是,现在呢,我们不敢,如果被拍下来了往网上一发,什么没在执行紧急公务为什么开着警灯,什么这辆警车在办私事还是公事的就会出来了,好吧,就算你能解释清,,你一级级的往大队、分局、市局、纪检、督察挨个去汇报解释去吧。
4、在看其他的帖子时,看到有某些人总是在提“灰色收入”问题,我不否认可能某些部门和某些领导存在这个现象,但是绝大多数的民警,每个月拿的都是死工资和几百块的绩效奖金,请你们用脑子想想,如果你是老板,出事了普通民警能给你解决吗,你会每个月给普通的基层民警送钱吗?拿我们刑警队来说,我抓了个犯罪嫌疑人,你送钱给我,我就敢把他放了?
5、最后一点,给自己的警察同行,当前的社会环境、舆论确实对警察不利,作为我们,要从“马城事件”中吸取教训,反思自己,我们没有能力改变这个大环境,改变网络和媒体对我们的负面看法,可是,我们却可以尽我所能的改变我们身边的人,做好自己的每项工作,认真对待接触的每个群众,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努力去做,会有改变的一天。我不想空谈什么努力成为优秀的人民警察,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我都毫无愧色的对任何人说:我是警察。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点思考和看法,不对的话欢迎理性探讨,请勿谩骂,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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