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爆料“七夕晚上警车停在饭店附近 公务还是情人吃请”一事的公告
8月14日,网民“ 出门要带照相机”爆料:“七夕晚上警车停在饭店附近公务还是情人吃请”。接报后,我处即安排督察、交通管理部门派员查证核实,情况如下: 1、所反映的皖O 9641警车系我处 蚌埠南火车站派出所使用。 2、我处GPS显示及交通部门查证,该车于8月13日18时31分17秒至20时41分11秒停放在蓝天路金山花园北门蓝天菜市场附近的停车处。 3、民警因公务使用警车,符合警车使用规定。蚌埠南所两名民警在8月13日下午按照所里安排,开具派车单,到市内购买防暑降温物品,并看望、走访家住金山花园因中暑在家休息的本所民警。两名民警于18时31分17秒将车停在该处,在附近的“合家福”超市购买物品后到金山花园看望、走访本所生病民警,于20时41分11秒开车离开。 特此公告,欢迎监督。 蚌埠铁路公安处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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