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关于“皖C9092警”警车 违规使用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2013年4月5日,我局所属警车“皖C9092警” 停放在城关镇一棋牌室门前被网民曝光后,我局高度重视,纪委、督察大队连夜进行调查,通过走访有关知情人及调取相关视频资料,查明: 该车为我局交警大队警务用车。4月5日中午11时许,该大队新城中队指导员孙勇下班后违反规定,将警车开回自家附近的棋牌室门前停放后,借用他人私家车辆外出办事,17时许返回并开车离开,停放时间约6小时。 孙勇同志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违规停放警车。2013年4月7日上午,经县局研究决定,对孙勇予以免职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新城中队中队长杨某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 我局已将此事通报全局,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局真诚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 怀远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