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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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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wl 于 2013-4-7 08:31 编辑
怀远县预防“轿车腐败” 九条措施严禁公车私用
蚌埠市怀远县采取九条措施严禁公车私用,以制度作保障,预防“轿车腐败”。
怀远县为了制止公车私用行为,从九个方面对利用公车从事外出探亲访友、旅游、钓鱼、接送子女、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的,进行严肃查处。规定单位领导指派或批准公车私用的,单位车辆驾驶员擅自公车私用的,责令责任领导或驾驶员,除交纳公车私用产生的各种费用外,另缴纳车辆使用费3000元;同时,对责任领导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驾驶员待岗一个月处理。凡因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的,均由派车人或私自出车的驾驶员个人承担赔偿,并追究派车人或私自出车驾驶员责任。凡掩盖车牌进行公车私用的,一律视作无牌照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罚。
该县还规定,公车私用为逃避检查而临时借用私车号牌的,要从重处罚。凡公车转卖给个人,没在规定时间内转户或私车入公户并参与非公务活动的,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同一车辆两次参与公车私用被查实的,予以没收。因公车私用被处以个人交纳的费用不准在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
该县在严肃查处公车私用有关当事人的同时,针对公车私用行为,规定车辆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到县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检查。
看看这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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