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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色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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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主题:男子骑车违章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法院判司机3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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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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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17:02: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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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少校

32#
发表于 2012-11-12 17:10:0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小心为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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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准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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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17:41:11 | 只看该作者
司机负30%责任是对的,压死人,肯定是有责任的。  就算是火车压死人  也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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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少校

34#
发表于 2012-11-12 17:58: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判,说实话最受益的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用全赔死者家属,还不用赔机动车的修车费。这法院和保险公司是一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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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19:16:23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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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0:46:19 | 只看该作者
qman01 发表于 2012-11-12 17:34
应该明确:
1.弱者不弱者的概念我没提及;
(在这一点上你不同意我的观点是不对滴)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驾驶车辆的经验,如果有的话,你就会理解,中国的这项交通法规是多么的缺德,只要是神经正常的司机,绝不会看着行人横穿马路而踩油门呼啸着冲过去,那么,为何每年中国还有那么多人,死于车祸呢?答案是,大多数司机来不及反应,机动车的速度,远快于行人,加上汽车A,B柱对视线的影响,司机不是什么样的违章行人(自行车)都能避得开的,不然难道是司机看到行人,故意冲上去撞么?

我觉得,行人的生命安全,应该寄托于自己身上,而不是别人的右脚下,而中国的交通法规,恰恰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起了纵容的作用,因为很简单,被车撞了,不管是谁的责任,都有人买单。

对于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遇到那种他没有责任,但又无法避开的交通事故,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你觉得这样公平么?不要强调,为何司机不小心呢,我可以举出无数个例子来证明,很多事故,除非是挂1档用怠速慢慢溜车,否则没有任何合理的可能,可以避得开的。



点评

观点我大部分同意,但说法有些绝对,现在绝不是几个神经不正常的司机呼啸而过,而是很多不良司机无视行人生命,甚至连斑马线上的路人都熟视无睹,尤其以出租车,公交车还有年轻司机为多。所以还是应该就事论事  发表于 2012-11-12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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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1:28:40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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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11-12 21:30:06 | 只看该作者
五号管理处 发表于 2012-11-11 22:50
黑白颠倒的法律,应该是交通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

[img]file:///D:/QQQQ/Users/181589466/Image/(GV1]SV]IK9P%25O([8I9L%60NX.gif[/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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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2:13:57 | 只看该作者
griphin 发表于 2012-11-12 20:46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驾驶车辆的经验,如果有的话,你就会理解,中国的这项交通法规是多么的缺德,只要是神经 ...

事实上,即使司机再三小心,也还是不能完全避免与非机动车等事故的发生(不排除部分职业道德缺乏的自身造成事故的),但非机动车仍然不接受血的教训。

总的来说,因非机动车造成的事故远远高于机动车,这就是法律不能严格执行所形成的现状。

中国是人情社会,无法改变,再有中国法律先天的伸缩性,所以才会经常有不该担责的去承担,而必须受到严惩的却仅仅轻微处罚甚至是逍遥法外。。。。。。

这个状况已经不是单单表现在交通事故,而是早就体现在各个领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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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3 14:47:19 | 只看该作者


从投票上就能看得出大家对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以及对该案判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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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5:08: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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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5:14:0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是有理不一定能讲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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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6:55: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qman01 于 2012-11-13 17:19 编辑
griphin 发表于 2012-11-12 20:46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驾驶车辆的经验,如果有的话,你就会理解,中国的这项交通法规是多么的缺德,只要是神经 ...


在中国,你不给他头上悬把剑,谁都不会自律。相信近乎100%的司机内心当然都不想轧死人,但这不代表他会小心翼翼。我没有驾车经验,工作原因我常坐车,看到太多电动车和行人违反抢道规则,恨不得轧死他们,但必须把心中魔鬼打压。如果司机没有基本的小心路面状况和及时采取正确应急措施责任,后果不看设想。行人违反规则被轧死,这惩罚已经过了。难道那些行人是因为预期有索赔而挺险?相信你也否定。如果他不是为了钱,你不给他赔偿不可能改变他不讲规则的现状。根子在中国人素质差,行人素质差死;司机素质差罚,很公平!

理念必须先进,从管理部门开始。管理部门不能够简单地说这是不遵守规则的结果,所以大家必须要遵守规则。还应去深入分析:
1. 为何要制定这些规则?可不可以用其它手段替代规则,如用技术手段搞立交桥,另车辆无法相撞、设围栏另车辆无法调头...;
2. 为何这些人不遵守这些规则?规则有没有定期评审,适宜否、充分否、现实否、可操作否、培训否、有效否...?
3. 为何不遵守这些规则要付出这么多代价?既然代价如此大,如何才能确保人们去收规则。

相信中国的警察和管理部门一定简单说,看看我们订了规则,天天提醒你,你们就不遵守,愿谁?似乎跟他没有任何干系,都让那个死鬼担当吧!俺想说,不仅司机要罚,相关管理部门也要连带受罚!{: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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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6:56:24 | 只看该作者
可能全世界就我们国家有这样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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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7:14:52 | 只看该作者
qman01 发表于 2012-11-13 16:55
在中国,你不给他头上悬把剑,谁都不会自律。相信近乎100%的司机内心当然都不想轧死人,但这不代表他会小 ...

问题是,很多事故,不是司机想小心,就能避免的,再小心的司机,遇到从岔路口陡然冲出的摩托,自行车,也很难避开;对于在夜间在没有照明的路面上行驶的,没有开尾灯的自行车,除非司机下次推着走,才能绝对避免追尾。这只是随便举的2个例子,为了避免这种事故,是强制行人到路口前先伸头看一下有效,还是强迫司机过一个路口踩刹车停下来,然后重新挂档行驶有效?为了避免黑暗中被追尾,你让自行车安装反光设备,让电瓶车,摩托车开尾灯有效,还是让司机伸着头,睁大眼看路面上可有隐形非机动车有效?

这条交通法规实施了这么多年,交通事故减少了么?不还是有人被轧死么?从根本上解决交通事故,是威慑司机有效,还是威慑行人有效?

这个判决之所以引起很大愤慨的焦点在于,是因为驾驶员没有责任,为甚么要承担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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