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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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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hbbgzt 于 2011-5-13 17:52 编辑
前面讲到北京交警贴警车“黄单”的事,下面我再谈谈蚌埠交警贴“黄单”的事。前两天听蚌埠电台,有位车主向主持人反映在光彩大市场一条较为偏僻的道路上刚刚停下车,有两名交警过来拍照、贴单,当时车主解释不知道这条道路不准停车并表示马上开走,请求不要开罚单,两名交警让他去交警大队(忘记电台里讲的是几大队了)找他们处理。结果下午到大队没找到这两名交警,后车主在路面上碰到他们,但二人讲车主找迟了,已经上报了,必须要交罚款了。车主非常生气,感觉交警在“忽悠”(车主原话)自己,质问交警他本人当时就在现场,为什么不当场处罚,还要忽悠他到交警大队白跑路。不知这件事后来是什么情况。
我对蚌埠交警的执法也有一些看法,论坛里有不少交警的朋友,你们听听我讲的情况是否存在,我的看法是否有道理。第一,交警执法不愿当场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而过多采用贴“黄单”、监控拍照等不与当事人见面的处罚方式。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执法的原则应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纠正为主,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对执法者的尊重和理解,即使按规定应该处罚,你也完全可以面对面地与当事人讲明其具体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等,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完全没必要贴了就跑,你又不是贴非法小广告的。第二,在市区的不少道路两侧,交警部门都划了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但沿街的不少商家利用自行车、板凳、水桶等杂物挤占停车位,是原本紧张的停车位更是捉襟见肘。既然是交警部门为机动车划定的临时停车位,被沿街商家非法挤占,交警为何不闻不问?又是害怕与商家面对面地发生纠纷?第三,前一阶段我市招聘了不少交通协警,他们工作辛苦,待遇不高,为大建设中的蚌埠道路交通管理做出了贡献。我以前在论坛中针对协警培训讲过,真心地希望他们提高自己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现在看来这话并非杞人忧天,不少协警面对交通高峰时段(甚至是非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时要么手足无措,要么“顺其自然”,无法有效地承担交通疏导职责,造成车辆长时间堵塞。第四,本身在交通高峰期间需要更多的交警(包括协警)去疏导交通,但我经常在这段时间里看到交警(包括协警)开车(或骑车)到非主干道去贴“黄单”。第五,在蚌埠论坛里有不少网友质疑协警贴“黄单”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也曾有交警网友讲协警只是贴的“交通违法告知单”,不需要具备执法资格。我想问一句:协警在贴“交通违法告知单”时拍照用作处罚的证据,他们是否具备调查取证的执法资格?
随便谈了一些个人看法,仅是一家之言,姑且说之,诸位也姑且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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