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鲜花
- 47
- 鸡蛋
- 0

陆军中尉
|
本帖最后由 zqdyj 于 2010-7-27 23:56 编辑
首先大家了解一下交警可以使用警棍执法的范围,简单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值勤交警依法履行职责的
2。 袭击人民警察的
3。 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当场制止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再来回顾一下当时事发情况,根据现场目击者反映,当时红色跑车违章在先,在交警已经示意其靠边停车的情况下,抗拒执法,拒不靠边停车,甚至加速逃逸。因事发地处于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肇事车辆的盲目逃窜极有可能引起新的交通事故,进而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交警在冒着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拦下肇事车辆,再次对司机进行警示,责令其下车接受检查,又遭到抗拒。因司机极有可能再次逃逸,甚至会危害公民人生安全,交警在经过数次警示无效后,再使用警棍执法。是完全合法且合情合理的。同时也尽到了作为交警的责任。
结论:肇事司机:逃逸,但尚不构成交通事故,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交警:队内通报表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