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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在2024年1月17日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三分厂精炼车间共建设有四条生产线1-3#生产工艺为投料-配料-密炼-开炼-晾干4#生产线工艺为投料-配料-密炼-晾干1-3#生产线开炼工序与1-4#生产线密炼工序分别配套建设有一台布袋除尘器精炼车间配套建设有两套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1-2#生产线与3-4#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两套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处理。检查时精炼车间正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精炼车间配套建设的两套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未运行1#生产线开炼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未运行1#生产线开炼工序布袋除尘器、2#与3#生产线密炼工序布袋除尘器、4#生产线密炼工序投料口布袋除尘器及1-3#生产线密炼工序汇总布袋除尘器废气管道未与TiO2光催化降解设施相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对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