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气箫心 于 2012-6-4 12:59 编辑
为方便参保人就近办理社保业务,5月2日起,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下列社保业务将延伸至各驻区征缴监察办事处(地址见下方链接)办理。这样,参保人就近即可办理下列社保业务,从而极大地方便参保人。请广大网友及参保人密切注意各社区、中行及交行各网点门口的通知。7月1日起社保二楼将不再办理下列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1)提供参保缴费政策咨询及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 (2)办理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3)办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 (4)办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 (5)个体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停保、续保手续时遇到的社会保险欠费补缴手续; (6)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包括死亡、出国定居、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且参保人要求退保的,不包括社保关系转移) (7)办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变更申报手续; (8)办理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手续; (9)办理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0)办理社会保障卡申办及预挂失业务。
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在驻区征缴监察办事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各驻区征缴监察办事处办公地址
需要注意的是,本人所发布内容均来自网络、报刊等媒体,不代表任何单位和机构,具体情况还请届时到相关单位咨询,并以相关经办机构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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