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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就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每年都有大笔的财政投入,但是,真正把‘好’字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还须在相关环节发挥受益者的监督作用”,谈到我市的民生工程,市人大代表左春琴建议:应在作为受益方的群众中成立监督机构。
民生工程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出资方是政府,受益方是群众,因两方的分离,容易引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形成豆腐渣工程,甚至滋生腐败,因而亟须加强“对方监督”的行为。为此,左春琴给记者作了一个鲜明的比较:如果是商品房,业主一旦发现房子出现了什么问题,肯定要找开发商讨个说法;但如果是廉租房的住户,就很难那么理直气壮,所以政府应该让他们有个依据。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民生工程,财政投入也不少,但是如果钱花了,事办了,却因工程问题而使这项惠民政策打了折扣,招致老百姓的非议,那么太不应该了”,左春琴向记者举了两个方面的例子,一个是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工程:有些地方因为质量太差,路铺成不久后路面就坏了,反而成了受群众诟病的地方。一个是廉租房工程:把房子建好,分配好是第一步,后面的管理维护以及配套设施也要跟得上。究竟道路修得如何,房子住起来怎么样,还应给老百姓一个发言的权利,以此来监督承包工程的人不敢偷工减料,相关部门没有滋生腐败。
“我希望民生工程的各个项目,能在受益的群众中成立把关的委员会,一方面监督的提前介入能预防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民主”,左春琴还告诉记者:“随着社会的进步,如今的老百姓民主意识比以前大大增强了,我相信给了他们这项权利,他们是能担负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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