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友,大家好。 2012年9月1日,《蚌埠论坛》发帖“蚌埠公车是为狗服务的吗?”。对此,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蚌埠论坛》发帖中所指三菱吉普车(皖C 00212)为我局公务用车。该车于去年6月份转交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使用,主要用于墓区工作人员值班保障服务。因无专职驾驶员,由平山公墓管理所副所长陈文年驾驶(该同志分管平山公墓墓区)。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星期六),陈文年在家轮休,上午9:30左右,接墓区值班人员电话,墓区厕所损坏,急需购买厕所冲水箱配件。当时该同志正在所住小区遛狗,一因所住的楼层高,二因急于购买厕所冲水箱配件,所以临时把小狗放在车上,驾车到光彩大市场购买配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此事发生后,陈文年同志及时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向局领导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市民政局党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提出了处理意见,并上报市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如下: 1、责成陈文年同志写出书面检查报局党委,并在单位内作深刻检查。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责成平山公墓管理所以此为鉴,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教育整顿。 3、将此事通报全局,并召开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广大网友的批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和衷心感谢。民政工作关系千万家。欢迎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为蚌埠民政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在大家的监督和支持下,更好地推动我市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蚌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