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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网友“成吉思汗”对交警支队违章车辆处理的质疑调查 [打印本页]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7-21 12:24
标题: 关于网友“成吉思汗”对交警支队违章车辆处理的质疑调查
本帖最后由 利剑出鞘 于 2011-7-21 12:33 编辑

前几天,有位叫“成吉思汗”的网友发帖声称朋友的车辆因违章前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在接受处理后,发帖人有两个主要问题不明白,一是为什么要把我违章的照片记录给删除?二是我朋友的车辆是不是到底违章了?交警支队在随后的回复中告之照片并没有删除,而且也不可能删除,因为所有记录都会建档保存。那么到底是谁在说谎?带着疑惑,和发帖人“成吉思汗”网友取得了联系,并且与他今天到了交警支队进行核实。
在调查中得知,原来只是一场误会。
因为发帖人接受处理以后,要求再看一下违章记录情况,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说,违章接受处理以后就没有了,意思是:凡是接受处理以后的违章记录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说你没有违章的记录了。而发帖人的疑惑是肯定我没有违章,你乘机故意把我的违章照片给删除的。发帖人的理解就是你把我所有的证据都给删除了,所以就说没有了。
今天,一名姓蔡的警官告诉我们,不可能删除照片的,因为所有记录都会建档保存。你要看违章记录肯定不存在,因为你没有违章了。如果你能够把情况说清楚,说是看看以前的违章记录照片,那肯定有。
随后,我们又来到交警支队法制科,就车辆是否违章进行了咨询。何科长告诉我们,首先欢迎蚌埠论坛网友走进交警支队,也欢迎大家多年来对交警工作的大力支持与肯定。今后,他们将设立专门的接待室用于前来咨询,和需要帮助的司机朋友。对发帖人提出的质疑和对交警今后工作的建议,何科长都一一做了耐心解答和建议的接受。最终,大家是在和谐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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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成吉思汗”网友在查看自己的违章照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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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警官给发帖人“成吉思汗”介绍违章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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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法制科何科长向发帖人“成吉思汗”介绍法制方面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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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7-21 12:26
请网友“成吉思汗”跟帖把情况说明一下。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1-7-21 12:28
你好,利剑,你看过我发的那个关于东海大道高铁立交桥西端的帖子吗,附过图片的,那是有土方一直堆在那里的,如果也是算违章的话,(应该是路面设施没有完善,但交通设施先已完备了)那样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1-7-21 12:29
你好,利剑,你看过我发的那个关于东海大道高铁立交桥西端的帖子吗,附过图片的,那是有土方一直堆在那里的,如果也是算违章的话,(应该是路面设施没有完善,但交通设施先已完备了)那样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1-7-21 12:29
{:soso__378342278529704370_4:}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1-7-21 12:32
http://www.ahbb.cc/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5400
请看
作者: 喜欢    时间: 2011-7-21 12:32
成吉思汗不是骑马的吗     咋开车了    {:soso_e113:}    沟通从心开始     搞明白就好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1-7-21 12:34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1-7-21 12:29
你好,利剑,你看过我发的那个关于东海大道高铁立交桥西端的帖子吗,附过图片的,那是有土方一直堆在那里的 ...

{:soso_e183:} 非常感谢!尽管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处罚的通知,但我想絮叨的驾驶员朋友们可能都会有这个疑惑的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7-21 12:38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1-7-21 12:32
http://www.ahbb.cc/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5400
请看

你说的情况和他不一样,请看上面的违章记录照片,他确实属于违章。这个你应该能看懂!

但你反映的这个问题,我想会有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的。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7-21 12:45
本帖最后由 利剑出鞘 于 2011-7-21 12:52 编辑

这篇昨天的新闻说的就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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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行车道遇红灯右转弯 当心违章受罚

  本报讯(记者 和鹏飞)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晨刊热线4034444反映,她的私家车因在路口遇红灯时右转弯而被交警部门处罚。
    7月13日下午,李女士到市交警支队处理自己面包车的违章,在调阅车辆违章照片时,她对去年12月16日的一次违章有疑问:当时,她的面包车沿着航苑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东海大道路口准备右拐时,一辆压路机占了路口的右转弯车道。于是,她的车便借直行车道通行,在路口红灯亮起时右转弯,结果被电子警察抓拍,受到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对此,李女士认为,该路口设置的是没有指向的红绿灯,机动车不受红灯限制,可以直接右转弯。
    昨天上午,带着李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何轶鹏。据何轶鹏介绍,在没有指向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右转弯确实不受红灯的限制,但前提是机动车必须是在右转弯车道上行驶。按照规定,机动车借道通行,应该遵守所借车道的道路交通信号。李女士的面包车行至路口时,借用的是直行车道,遇到红灯,应当停车等候,但却在红灯情况下直接右转弯,没有按照交通信号导向通行,所以被电子警察抓拍,受到处罚。



作者: 3392850    时间: 2011-7-21 13:15
原来如此!{:soso_e189:}
作者: liyajun012    时间: 2011-7-21 13: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abao880103    时间: 2011-7-21 13:21

作者: 居家的男人    时间: 2011-7-21 13:24
liyajun012 发表于 2011-7-21 13:17
管理部门 应该人性化
开车的也要牢记 不开违章车
关注你和他人的安全

正确,同感。
作者: 你比从前快乐    时间: 2011-7-21 14:24
还是利剑热心!要是真是自己去交警队处理问题,那里面的人可没有这么耐心
作者: 箛啴①辈子☆    时间: 2011-7-21 14:40

作者: 妹让哥打针    时间: 2011-7-21 15:21
下次要注意了
作者: 一位家长    时间: 2011-7-21 15:30
:L
作者: ttww    时间: 2011-7-21 15:39
很矛盾    很纠结
作者: 心静自然凉    时间: 2011-7-21 15:53
这也是一种宣传形式,通过具体的事例,来解析一些容易让人不解的问题,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交通法律知识。
作者: BBCSLR    时间: 2011-7-21 17:15
事情真相大白了,下次我也去咨询一下。
作者: 进山鬼子    时间: 2011-7-21 18:10
啊呀,拍的真清楚,下次开车真的应该更加的注意啦。
作者: 论坛潜水专家    时间: 2011-7-21 18:16
和谐的帖子。顶!!!!!!!!!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11-7-22 17:33
是要给无知者一些求知的机会。。。。。。。。。。。
作者: 80903737    时间: 2011-7-22 17:37
不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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