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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扒窃第一案昨日宣判 [打印本页]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7-7 10:44
标题: 我市扒窃第一案昨日宣判
           被告人扒窃517元获刑7个月


自扒窃首次列入追刑范围来,我市一惯偷张某撞在枪口上,成为入刑第一人。昨日,龙子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我市首起扒窃入刑案,被告人张某因扒窃517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3日10点50分,市长途汽车中心站蚌埠至泗县长途班车的上车区,受害人高某正准备上车,不知不觉中,高某放在裤子右后口袋的黑色钱包被一男子窃走。该男子准备逃离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被盗钱包内有:现金517元,驾驶证和身份证各一个。随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刑事拘留,查出该男子曾多次盗窃被处理过。

庭审中,本案的公诉机关龙子湖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对张某在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幅度内处刑,并处罚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综合考虑了被告人具有从轻和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

最终,法官当场宣判,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张某表示认罪服判,不在上述。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7-7 10:45
本帖最后由 利剑出鞘 于 2011-7-8 14:29 编辑

新的刑法修正案自5月1日实施后,凡扒窃案件,无论扒窃财物金额多少,均以刑事案件处理。

也就是说,过去,因部分扒窃窃得的财物金额较小,多数是以行政处罚(最多也就治安拘留15天),现在,无论扒窃多少,均以刑事案件处理。这也说明了对扒窃打击的力度。

对于外地扒窃同样实施本法!
作者: 双胜烧虾    时间: 2011-7-7 10:46
判轻了。。这一点,我很欣赏新加坡的鞭刑、、、、
作者: 很秋很走型    时间: 2011-7-7 10:47
7个月还是有点短,我不相信惯偷进去待几个月出来就能改邪归正~
作者: 789885    时间: 2011-7-7 10:47
逮到给打头才好来·······
作者: 龙飞广告    时间: 2011-7-7 10:47
沙发搬走了,顺便问下这样的法律对新疆的小偷适用不?
作者: 龙飞广告    时间: 2011-7-7 10:50
这下可解恨了,好法律
作者: yan520523    时间: 2011-7-7 10:52
逮到了直接打!
作者: 夜凄凉    时间: 2011-7-7 10:52
好事~~~~~
作者: 呆头鹅    时间: 2011-7-7 10:53
我喜欢自己惩罚自己,男人流血流汗不流泪,用流汗的方式让我体会疲惫的存在,让疲惫成为一种习惯,因此,它也就融入了我的生命而密不可分。
作者: 播播鸟    时间: 2011-7-7 10:56
希望这样能使小偷少点
作者: 品车族    时间: 2011-7-7 10:57
试法者...........下面会有越来越多的试法者要进去
作者: 黑夜的太阳    时间: 2011-7-7 11:00
把我的钱也找回来啊
作者: 天天特卖    时间: 2011-7-7 11:07
好消息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7-7 11:10
的确是好消息!
作者: 潘児    时间: 2011-7-7 11:12
逮到揍死,最恨小偷
不过感觉现在大楼那边外地小偷好像是少了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7-7 11:14
要从重打击。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1-7-7 11:17
好。。。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7-7 11:17
有点轻,但是是个好消息
作者: 在沟里    时间: 2011-7-7 11:30
判得轻了,可恶的小偷。
作者: 负心汉    时间: 2011-7-7 11:32
{:soso__3576035610309130983_1:}
作者: bbsxdbc    时间: 2011-7-7 11:57
最起码要7个月后才能再干。
作者: 很想戒烟    时间: 2011-7-7 12:06
应该剁手指。。。。。。

作者: tangyong    时间: 2011-7-7 12:09
好的,顶一下。
作者: 还剩十分之一    时间: 2011-7-7 12:22
大家最近做101路车的小心。我这两天看到好几个小偷。我是从终点站上车的。
作者: 2010年    时间: 2011-7-7 12:27
这垃圾就承认偷一次?
作者: 不要问谁的马甲    时间: 2011-7-7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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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407    时间: 2011-7-7 12: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afenpin    时间: 2011-7-7 12:37
双胜烧虾 发表于 2011-7-7 10:46
判轻了。。这一点,我很欣赏新加坡的鞭刑、、、、

(, 下载次数: 2) (, 下载次数: 3) (, 下载次数: 3)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11-7-7 12:52
要是关的时间能再多一些就好了,不过,看到这一案例,真是欢颀鼓舞啊,虽然只是小偷,但太恨了,就因为儿子看了新闻一小偷爬上五楼女生宿舍偷东西还有抢孩子的,这几天老是做恶梦,睡觉前还一直不安的说,妈妈,晚上会不会有人爬上三楼来把我偷走啊!
作者: 李小龙    时间: 2011-7-7 13:11
也不怪小偷多,逮到判得轻,怕熊。
作者: bbtvas    时间: 2011-7-7 13:16
很好...只是7个月太少了.....
作者: 公子色色    时间: 2011-7-7 13:27
不错 , 坚决支持 ,  让这些小偷嚣张。
作者: 酒醉思红颜    时间: 2011-7-7 13:50
可恶的小偷,7个月还是有点轻了。
作者: BBCSLR    时间: 2011-7-7 13:56
好消息,早该这样了。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1-7-7 14:00
直接判70年
作者: 小米+步枪    时间: 2011-7-7 14:04
不如劳教有劲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7-7 14:04

作者: 注册名    时间: 2011-7-7 14:06
不如把手给剁掉最好。
作者: zjazj    时间: 2011-7-7 14:09
早该这样了
作者: 真省劲    时间: 2011-7-7 14:12
法律的健全和出台,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肯定会越来越大。
作者: 淘气的小猴子    时间: 2011-7-7 14:12

作者: maxv    时间: 2011-7-7 14:42
利剑出鞘 发表于 2011-7-7 10:45
新的刑法修正案自5月1日实施后,凡扒窃案件,无论扒窃财物金额多少,均以刑事案件处理。

也就是说,过去 ...

太轻了
作者: 冬日看海人    时间: 2011-7-7 14:43
弹JJ三百下,然后给放了吧。{:soso_e113:}
作者: X。    时间: 2011-7-7 14:44
          。。。
作者: 真省劲    时间: 2011-7-7 14:53
还是不够狠,要是7年就好了。
作者: wu4081040    时间: 2011-7-7 14:55
早就应该这样!
作者: 总编辑    时间: 2011-7-7 15:01
好法律,,,,
作者: 英雄无悔    时间: 2011-7-7 15:14
小偷猖獗,应该致力一下
作者: cainiaoniao8    时间: 2011-7-7 15:17
这个要支持下
作者: bbt    时间: 2011-7-7 15:19
热烈欢迎,看他们还敢偷。
作者: 绿色海洋    时间: 2011-7-7 15:42
支持!
作者: 易羽    时间: 2011-7-7 15:50

作者: 糊涂看世界    时间: 2011-7-7 16:26
外加剁手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7-7 16:35
怪不得小偷这么多,原来是处罚的太轻。
现在好了,无论扒窃多少,均以刑事案件处理。鼓掌{:soso_e142:}

作者: 图腾    时间: 2011-7-7 17:51
新的刑法修正案自5月1日实施后,凡扒窃案件,无论扒窃财物金额多少,均以刑事案件处理。

也就是说,过去,因部分扒窃窃得的财物金额较小,多数是以行政处罚(最多也就治安拘留15天),现在,无论扒窃多少,均以刑事案件处理。这也说明了对扒窃打击的力度。

对于外地扒窃同样实施本法!
作者: 中天机械    时间: 2011-7-7 17:57
的确是好消息!

作者: RLYC    时间: 2011-7-7 17:57

作者: 爱海无缘    时间: 2011-7-7 18:01
顶下

作者: 铠甲勇士    时间: 2011-7-7 18:10
好法律
作者: 猪宝    时间: 2011-7-7 18:28
没事,才7个月就出来了

作者: qs5507    时间: 2011-7-7 18:31
早该这样了
作者: 锦江    时间: 2011-7-7 18:34
有点轻了。。
作者: 梦想·家    时间: 2011-7-7 18:36
好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还是觉得轻  应该鞭刑
作者: 金猫    时间: 2011-7-7 19:25
我最恨小偷了    逮到直接剁手最好!!!

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1-7-7 19:35
好,坚决支持
作者: 微风细雨    时间: 2011-7-7 19:40
{:soso_e142:} {:soso_e142:} {:soso_e142:}
作者: 瑞气祥云    时间: 2011-7-7 19:42
干的漂亮,法律越来越严格了。
作者: 爱的轮回    时间: 2011-7-7 19:51
好,盘的好
作者: 简单简    时间: 2011-7-8 09:10

作者: 新小小    时间: 2011-7-8 09:15
我倒是感觉应该按其扒窃造成的结果作为量刑的依据。
作者: gao_71    时间: 2011-7-8 09:33
早就该这样搞了,逮到就重判!!
作者: 淡淡云    时间: 2011-7-8 09:37
大快人心呀
作者: yabao880103    时间: 2011-7-8 10:02
好的狠  振奋人心
作者: 骑牛看蚌埠    时间: 2011-7-8 15:14
只有健全的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作者: wz552    时间: 2011-7-8 15:41

作者: 199    时间: 2011-7-8 15:55
热烈欢迎
作者: fcwm    时间: 2011-7-8 16:19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11-7-8 16:33
。。。。。。。。。。
作者: 往事如风110    时间: 2011-7-8 17:00

作者: 一天一炮    时间: 2011-7-8 18:12
找个活干多好,去干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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