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市民心声”里一则引人思考的问政!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哥的刨子    时间: 2011-6-29 11:05
标题: “市民心声”里一则引人思考的问政!
蚌埠市人民政府及市建委请进[2007144号文件],仍在执行合理吗?蚌埠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是一个在外地生活20多年的蚌埠人,父母及姐,弟,妹均生活在蚌埠市。
首先可以肯定蚌埠市政府加大力度改造棚户区,对城市的发展,改善居民的住宅环境,是一件与国与民均有利大好事,谢谢您们及各有关职能部门!
但是;2010年的动迁补偿安置标准仍然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蚌政〔2007〕144号),不知是否合理?
国务院与2011年1月21日颁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知蚌埠市人民政府执行情况?
再者关于历史遗留问题,(蚌政〔2007〕144号)明确表明1982年以前无证建房按有证进行全额补偿,1982年至1996年航测地形图上有标注的无产权证件房屋,按50%计算被拆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予以补偿安置。不知是否合理,2011年是否继续实施?
以钓鱼台为例,当时的环境,钓鱼台正处于机场起降航线上,只能建平房,不允许加层。居住在钓鱼台居民一部分是54年响应蚌埠政府及治淮委员会的号召,以防洪为大局从治准路[三马路]搬迁到了钓鱼台,另一部分是响应国家号召,在文革前后全家下放到农村,80年代前后回城的居民。这两部分占的比例特别大!而且居住条件,经济状况相当困难,并且家庭人口普遍较多。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居民无奈在原有住房基础上加层以改变居住环境,可机场没搬迁,当时的政策不允许加层。在这种情况下造成了众多的“违章加层及违章建筑”,钓鱼台街道在当时也仅以罚款了亊,确切的说;睁只眼闭只眼吧。
现在城市改造了,居住在那里的居民要迁出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却以种种借口补偿一半甚至什么无航测地形图不予补偿!!!
居住在那里的百姓多次响应国家及蚌埠市人民政府的号召,到今天为止很多居民还生活在贫困线上!试问;对他们以这种礼遇合理吗?他们不想拿到建房许可证及产权证吗?当时的政府在干什么呢,为什么不及时強拆或采取其它式解决呢?
事过二十年后,甚至更早为了城市的改造他们却成了家家违章,户户刁民了,,,,,,,,
请问;如果还是继续施行(蚌政〔2007〕144号)他们能接受吗?
敬请蚌埠市人民政府及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予以慎重,并尊重民情。
        致
                     礼

龙哥注:网民、市民是越来越有法制意识了!转一个。
作者: 龙哥的刨子    时间: 2011-6-29 11:07
AND TIME AGAIN,问自己:你到底好在哪里?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6-29 11:14
上个周六看行风政风面对面,李秀华问环保局的天河水污染,谁来问,环保局都支支吾吾的。看的有劲!
作者: jet717    时间: 2011-6-29 11:15
00000000
作者: 请偷我对门    时间: 2011-6-29 11:41
政府与民夺利,不折手段
作者: 天天特卖    时间: 2011-6-29 11:45
口号响的一笔
作者: 蚌埠新城    时间: 2011-6-29 11:53
行风政风面对面里的观众都是上线单位或者系统的职工,很多要提问的问题都是事前准备好的。
作者: yabao880103    时间: 2011-6-29 11:57
..............
作者: yan520523    时间: 2011-6-29 12:31
又路过
作者: 海上一只鸟    时间: 2011-6-29 13:57
没看到,蚌埠电视台记者都没王者气概,不敢为民呛官声。。。。
作者: 红茶情缘    时间: 2011-6-29 14:05
市民心声——领导是听不见的。
作者: 阿波    时间: 2011-6-29 14:07
............
作者: 科尼    时间: 2011-6-29 14:26

作者: cainiaoniao8    时间: 2011-6-29 14:33
好的啊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6-29 14:44
环保局都支支吾吾的
作者: 不自由    时间: 2011-6-29 14:48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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