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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脸与法制 [打印本页]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5-30 14:05
标题: 脸与法制
脸与法制
林语堂
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在好的方面讲,这就是中国人之平等主义,无论何人总须替对方留一点脸面,莫为已甚。这虽然有几分知道天道还好,带点聪明的用意,到底是一种和平忠厚的精神。在不好的方面,就是脸太不平等,或有或无,有脸者固然极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特蒙优待。而无脸者则未免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信与法律之尊严。所以据我们观察,中国若要真正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脸一丢,法治自会实现,中国自会富强。譬如坐汽车,按照市章,常人只许开到三十五哩速度,部长贵人便须开到五十六十哩,才算有脸。万一轧死人,巡警走上来,贵人腰包掏出一张名片,优游而去,这时的脸便更涨大。倘若巡警不识好歹,硬不放走,贵人开口一骂,不识你的老子,喝叫车夫开行,于是脸更涨大。若有真傻的巡警,动手把车夫扣留,贵人愤愤回去,电话一打警察局长,半小时内车夫即刻放回,巡警即刻免职,局长亲来诣府道歉,这时贵人的脸,真大的不可形容了。
   
不过我有时觉得与有脸的人同车同舟同飞艇,颇有危险,不如与无脸的人同车同舟方便。比如前年就有丘八的脸太大,不听船中买办吩咐,一定要享在满载琉磺之厢房抽烟之荣耀。买办怕丘八问他识得不识得你的老子,便就屈服,将脸赏给丘八。后来结果,这只长江轮船便付之一炬。丘八固然保全其脸面,却不能保全其焦烂之尸身。又如某年上海市长坐飞机,也是脸面太大,硬要载运磅量过重之行李。机师于市长之脸面也赏给他。由是飞机开行,不大肯平稳而上。市长又要给送行的人看看他的大脸,叫飞机在空中旋转几周,再行进京。不幸飞机一歪一斜,一颠一颠,碰着船桅而跌下。听说市长结果保全一副脸,却失了一条腿。我想凡我国以为脸面足为乘飞机行李过重的抵保的同胞,都应该断腿失足而认为上天特别赏脸的侥幸。
   
其实与有脸的贵人同国,也一样如与他们同车同舟的危险,时觉有倾覆或沉没之虞。我国人得脸的方法很多。在不许吐痰之车上吐痰,在勿走草地之草地走走,用海军军舰运鸦片。被禁烟局长请大烟,都有相当的荣耀。但是这种到底不是有益社会的东西,简直可以不要。我国平民本来就没有什么脸可讲,还是请贵人自动丢丢罢,以促法治之实现,而跻国家于太平。

作者: jing125609    时间: 2011-5-30 14:06
法制?人制?
作者: -笑-    时间: 2011-5-30 14:07
我地板
作者: 双胜烧虾    时间: 2011-5-30 14:09
我喜欢你的头像。。。。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5-3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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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吃虾
作者: 麸糠    时间: 2011-5-30 14:13
楼主到双胜搓一顿不就OK了?难道还好意思收你钱?是不?楼上的
作者: 天天特卖    时间: 2011-5-30 14:15
天下无敌
作者: huaiheren    时间: 2011-5-30 15:32
说的好,现代社会还是这样,好几十年过去了没有丝毫的进步,幽默大师有的不仅是幽默也还有深刻呀!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5-30 15:33
:victory:
作者: 哥只是个传说    时间: 2011-5-30 15:34
不要脸   不要脸
作者: 观海听涛    时间: 2011-5-30 15:42
无语,
作者: 園来是眀    时间: 2011-5-30 15:42
都告诉你了,以后吃虾不要钱算了。。
作者: yan520523    时间: 2011-5-30 17:32
路过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5-30 19:19
我滴! 发表于 2011-5-30 14:14
脸大
吃虾都免费

屁屁大吃虾有免费的吗?

作者: 蛋仍再痛    时间: 2011-5-30 19:28
友情支持。。。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1-5-30 19:42

作者: 清风清风    时间: 2011-5-31 09:12
太长了
作者: 观阅谈    时间: 2011-5-31 09:15
无语  飘过
作者: 有点纠结    时间: 2011-5-31 10:06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5-3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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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5-3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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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顶。
作者: tangyong    时间: 2011-5-31 17:46
写得好。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8-16 10:55
双胜烧虾 发表于 2011-5-30 14:09
我喜欢你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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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8-16 11:42
hebangjun 发表于 2011-5-31 17:49
法制?人制?

过去?现在?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8-31 14:09
tangyong 发表于 2011-5-31 17:46
写得好。

林语堂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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