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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政府对陈小兵,彭杰的言语失当必须尽快作出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zeno    时间: 2011-5-28 07:50
标题: 市政府对陈小兵,彭杰的言语失当必须尽快作出处理
本帖最后由 zeno 于 2011-5-28 07:51 编辑

看见当事人依然耀武扬威的在“执法第一线”,我看见这个帖子后真的感觉到了极大的讽刺!如此全国“知名”的两位城管依然做着自己的“宝座”,一副没有人动得了他们的姿态,我们公民情何以堪呢?政府不为群众考虑就算了,难道也不考虑执法警察以后的公信力吗?

陈小兵,彭杰作为D员干部,在遇到交警执法时候,出言不逊,行为失当,已经影响巨大,给市政府抹黑的不是交警,而是他们这几个法制观念淡漠,个人素质低下的执法人员,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作出行政处理,通告全市市民及各个单位,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影响,平息民愤,以儆效尤。如果这样的人,单位还一味的包庇,保护,这样的单位负责人也该换一换了

作者: 请偷我对门    时间: 2011-5-28 07:51

作者: 吓煞人香    时间: 2011-5-28 07:51
头一次坐沙发
作者: zeno    时间: 2011-5-28 07:53
要是不处理,相信全市的交警执法都会被围观,被抵触的,被嘲笑,被抗拒的。这样今后的工作怎么干?还能干吗?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5-28 07:56
牛城管
作者: lb78    时间: 2011-5-28 07:57

作者: 165934    时间: 2011-5-2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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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65934    时间: 2011-5-2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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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碍你啥事    时间: 2011-5-28 08:01
楼主分析的很透彻,表达的很精确,顶一个!
作者: 高远    时间: 2011-5-28 08:01
不严惩,无法收民心
作者: 禹家人    时间: 2011-5-28 08:06
期待政府处理结果公布
作者: 中天机械    时间: 2011-5-28 08:09
LZ的措辞不太符合事实
作者: baco    时间: 2011-5-28 08:30
众多人的等待,必须的!
作者: 成吉思汗    时间: 2011-5-28 08:41
众多人的等待,必须的!
作者: 527884483    时间: 2011-5-28 08:45
又上腾讯网了。
作者: yan520523    时间: 2011-5-28 08:52
这个话题就好比是别人吃过吐出来的骨头,被你们又放到嘴里嚼了嚼,然后还到处和别人讲味道不错!
作者: 92120312    时间: 2011-5-28 08:56
现在要处理的不是城管的人,而是分管城管的领导,怎么带的兵?
作者: 成吉思汗    时间: 2011-5-28 09:02
谁领回去处理!!!???我也玩一回 让家里人领回去自己处理行吗??
作者: 有点纠结    时间: 2011-5-28 09:06
好像都是马甲们在推波助澜
作者: 生于蚌埠1975    时间: 2011-5-28 09:28
市政府 !
作者: ahyanyu    时间: 2011-5-28 09:46
顶一个
作者: 砸你家玻璃    时间: 2011-5-28 09:48
可有意思该!教你都教不会!
作者: 一名工人    时间: 2011-5-28 10:09
现在什么社会人渣都去城管了 这样的人渣不处理 难道保护伞的领导也是一类 真是人以类集聚
作者: 骑兵    时间: 2011-5-28 10:20
谁都护自家养的狗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5-28 10:22
一个小办事员市政府不肖处理,而行政执法局又包庇不处理,所以就造成了这种状况。
作者: waistcoat    时间: 2011-5-28 10:27
人民政府为人民
人民警察为人民

行政执法为行政
违法违纪的人为什么?
作者: 刀口无刃    时间: 2011-5-28 10:37
依法处理!!
作者: 園来是眀    时间: 2011-5-28 10:49
兄弟们,砍死他!!/:A020?
作者: 薍儛    时间: 2011-5-28 10:58
也就是论坛里的人在议论吧,估计有关部门都忘了这事了!
作者: 讨债    时间: 2011-5-28 11:32
楼主是省里的领导吧,口气很大,教政府怎么做。你也太幼稚了。教都教不会你。。。自己把自己当国家主席了。希望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作者: Now    时间: 2011-5-28 11:33
政府啊 我爱你!
作者: 欲望的街道    时间: 2011-5-28 11:33
官官相护
作者: DXKWIN    时间: 2011-5-28 12:31
强烈关注中,看和谐社会怎么么和谐此事的
作者: 刺头    时间: 2011-5-28 12:34
回复 zeno 的帖子

楼主用的是我说的话哦
哈哈
帮顶了!

作者: 城市漫步者    时间: 2011-5-28 12:37
:Q
作者: 海上一只鸟    时间: 2011-5-28 12:38
期待,看看政府是怎么对待民情处理民愤的,,,,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11-5-28 12:51
现在要处理的不仅仅是这两名城管,包括分管城管的领导,怎么带的兵?
作者: dj9778    时间: 2011-5-2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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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1-5-28 15:32
那个“教都教不会”的教师爷不该有点那啥?!
作者: 淮河布衣    时间: 2011-5-29 15:43
警察也好不到哪去
作者: 迷雾    时间: 2011-5-29 16:06
看蚌山区领导的处理结果吧。呵呵·······有意外也正常。
作者: bbluquan    时间: 2011-5-29 16:10
                     悲剧
作者: 锋剑    时间: 2011-5-29 21:13

作者: 锋剑    时间: 2011-5-29 21:13

作者: 死鱼重生    时间: 2011-5-29 21:22
我草,人家都不要脸了,大家还跟着凑什么热闹?
都在这诈乎能把人给处理了吗?
这政府都不在乎所谓的公信力了,大家都还在憧憬着什么?
蛋疼
作者: 一名工人    时间: 2011-5-29 21:56
写的好啊  顶一个这样的帖子
作者: zmybbah    时间: 2011-5-29 21:58
下次执法更难!
作者: 大嘴哥    时间: 2011-5-29 22:03
政府不会处理的,政府的领导深悟“拖”字诀的妙用!时间一长,不了了之!
作者: caq    时间: 2011-5-29 22:04
不是说诫勉谈话了吗?真的假的呀
作者: 少来    时间: 2011-5-29 22:04
不好讲呀,,,,,、。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5-29 22:06
政府都清楚,但体制的问题,造就了这样的结果!
作者: 继续低调    时间: 2011-5-29 22:40
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
作者: 偶然在瞬间    时间: 2011-5-29 23:25
要保护该同志的锐气···以便在以后关键时刻留有大用啊·····
作者: cjdxyjb    时间: 2011-5-29 23:27
屌用,你要石头你也不会
作者: 250002075    时间: 2011-5-30 01:33
终于有人管他们了
作者: 穿山甲    时间: 2011-5-30 08:05
政府早就没有公信力了!
作者: 茶客    时间: 2011-5-30 08:19

作者: yabao880103    时间: 2011-5-30 08:29
gongbu 结果
作者: 蔡淳佳    时间: 2011-5-30 09:04
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清心寡欲    时间: 2011-5-30 09:05

作者: 马甲51    时间: 2011-5-30 14:00
脸与法制

林语堂

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在好的方面讲,这就是中国人之平等主义,无论何人总须替对方留一点脸面,莫为已甚。这虽然有几分知道天道还好,带点聪明的用意,到底是一种和平忠厚的精神。在不好的方面,就是脸太不平等,或有或无,有脸者固然极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特蒙优待。而无脸者则未免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信与法律之尊严。所以据我们观察,中国若要真正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脸一丢,法治自会实现,中国自会富强。譬如坐汽车,按照市章,常人只许开到三十五哩速度,部长贵人便须开到五十六十哩,才算有脸。万一轧死人,巡警走上来,贵人腰包掏出一张名片,优游而去,这时的脸便更涨大。倘若巡警不识好歹,硬不放走,贵人开口一骂,“不识你的老子”,喝叫车夫开行,于是脸更涨大。若有真傻的巡警,动手把车夫扣留,贵人愤愤回去,电话一打警察局长,半小时内车夫即刻放回,巡警即刻免职,局长亲来诣府道歉,这时贵人的脸,真大的不可形容了。
     不过我有时觉得与有脸的人同车同舟同飞艇,颇有危险,不如与无脸的人同车同舟方便。比如前年就有丘八的脸太大,不听船中买办吩咐,一定要享在满载琉磺之厢房抽烟之荣耀。买办怕丘八问他识得不识得“你的老子”,便就屈服,将脸赏给丘八。后来结果,这只长江轮船便付之一炬。丘八固然保全其脸面,却不能保全其焦烂之尸身。又如某年上海市长坐飞机,也是脸面太大,硬要载运磅量过重之行李。机师“碍”于市长之“脸面”也赏给他。由是飞机开行,不大肯平稳而上。市长又要给送行的人看看他的大脸,叫飞机在空中旋转几周,再行进京。不幸飞机一歪一斜,一颠一颠,碰着船桅而跌下。听说市长结果保全一副脸,却失了一条腿。我想凡我国以为脸面足为乘飞机行李过重的抵保的同胞,都应该断腿失足而认为上天特别赏脸的侥幸。
     其实与有脸的贵人同国,也一样如与他们同车同舟的危险,时觉有倾覆或沉没之虞。我国人得脸的方法很多。在不许吐痰之车上吐痰,在“勿走草地”之草地走走,用海军军舰运鸦片。被禁烟局长请大烟,都有相当的荣耀。但是这种到底不是有益社会的东西,简直可以不要。我国平民本来就没有什么脸可讲,还是请贵人自动丢丢罢,以促法治之实现,而跻国家于太平。

作者: 麸糠    时间: 2011-5-30 14:22
期待结果,必须的
作者: wwssww    时间: 2011-5-3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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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蛤蟆    时间: 2011-5-30 14:58
本帖最后由 蛤蟆 于 2011-5-30 14:59 编辑

好像大家都被愚弄了,这么敏感的事情“无疾而终”了···反正我挺晕的
作者: 也来谈论谈论    时间: 2011-5-30 15:20
蛤蟆 发表于 2011-5-30 14:58
好像大家都被愚弄了,这么敏感的事情“无疾而终”了···反正我挺晕的


作者: 明天的昨天    时间: 2011-5-30 15:23
顶一个 ,需要第一时间曝光一下才能重视。
作者: 在沟里    时间: 2011-5-30 15:25
期待公布处理结果~~~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5-30 15:28
好像今天早上好像还看见呢
作者: 简单简    时间: 2011-5-30 15:40

作者: cjdxyjb    时间: 2011-5-30 15:50
老乡们,算了吧,谁会把自己家的爱狗给杀了呀!况且这狗也很听话!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11-5-30 16:55
!!!!!!!!!!!!!!!!!!!
作者: 安徽昆泰    时间: 2011-5-30 17:32
市里领导谁现在愿意出面来处理,闹的那么大,处理不好,说不定自己还要倒霉。
作者: 龙湖里抓鱼    时间: 2011-5-30 17:38
我只看~不说话
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1-5-30 18:01
形象就是被“他们”搞坏滴
作者: 小小龙    时间: 2011-5-30 19:53
期待政府处理结果公布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11-5-30 19:59
不期待了
作者: 海上一只鸟    时间: 2011-5-30 20:03
这个事情也只能这样了。。。。
作者: 老山兰    时间: 2011-5-30 20: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俺是110    时间: 2011-5-30 20:08
楼主是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说者无惧    时间: 2011-5-30 23:09
不发表观点、不作出评价,拿分走人并礼貌帮顶。
作者: 小骑    时间: 2011-5-30 23:12
中国特色 和谐蚌埠  哈哈
作者: 中国红    时间: 2011-5-30 23:15

作者: 吓煞人香    时间: 2011-5-31 08:19
一个小办事员市政府不肖处理,而行政执法局又包庇不处理,所以就造成了这种状况。
作者: 猪宝    时间: 2011-5-31 08:26
楼主,你作为老百姓你还想说了算?
作者: 清风清风    时间: 2011-5-31 08:29
是真的处理才好
作者: baco    时间: 2011-5-31 08:31
还在协商利弊,大家继续等。
作者: 蓝雨123    时间: 2011-5-31 08:38
事情都发生几天了,淮河晚报才淡淡的说一下,我滴,真失望!我看电视台只能卖假药了,
作者: 狂歌走马    时间: 2011-5-31 08:39
期待结果
作者: 胡乱吞枣    时间: 2011-5-31 09:27
城管很牛逼,交警很无奈
作者: regen    时间: 2011-5-31 09:39
昨天没看第一时间?说是陈小兵要做深刻的检讨,彭杰停职检查。。。
不过执不执行就不知道了。~~~  最搞笑的是那个局长,“我不是这个单位的”哈哈。。
作者: 同一个太阳    时间: 2011-5-31 09:59
他们每年都给政府上贡,不会处理的。
作者: 夜凄凉    时间: 2011-5-31 10:08
从了吧~~~切~~
作者: 观海听涛    时间: 2011-5-31 10:18
可有意思该,教你都教不会。

作者: jet717    时间: 2011-5-31 11:39
哎,再顶一次吧
作者: 新军人    时间: 2011-5-31 11:45

作者: 三星产品害死人    时间: 2011-5-31 11:50
人都可以不要脸了,政府还会要吗??????:@
作者: 昨夜花开    时间: 2011-5-31 14:00
你说的又不算!!!
作者: xfbb    时间: 2011-5-31 14:27
这是在纵容犯法者,这是把法律当儿戏。绝不容忍对法律有任何的践踏。
作者: xfbb    时间: 2011-5-31 14:30
诫勉---只是一种手段,但不能治根治本。
作者: 穿山甲    时间: 2011-5-31 15:03
回复 zeno 的帖子

(, 下载次数: 3)

这就蚌埠蚌山区行政执法局的局长,面对记者装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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