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一个普通城管对城管职业的真实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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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开心就好1234
时间:
2011-5-26 12:14
标题:
一个普通城管对城管职业的真实感悟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就好1234 于 2011-5-26 13:22 编辑
我是一个有着20多年工龄,从事城管工作也有15,6年的老城管,参加的城管工作这么多年,既没有入党也没有提干,还是和多年前的我一样,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作为一个普通的城管,简单的说说我对城管工作的感受,一直都是我的心愿。筹措了很久,还是借着论坛这个平台,对广大的网友们说说心里话。
以前刚刚参加原来叫城建监察的工作时候,我的内心是喜悦的。城建监察的工作那时候是涵盖:规划,市政,市容,园林和建管等5项执法内容。因为在这之前,这5项工作隶属建委下面的是个部门。平时的工作基本是各自为政,令出个门。那时候有句话:“八个,管不住一个戴草帽。”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 ,j就是因为虽然穿的制服是一样的,所属部门是一样的,但是各自的职责不一样,工作内容不一样。所以不该管的呢不能越权执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吗,那时候的建委就把上述五个部门的执法权归属一处,成立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统一负责,统一部署,划片管理。那时候能参与到这个队伍,还是很有职业荣誉感的,因为平时的工作,对立面不多,管理的事项不多,群众对城建的工作还是有一定的满意度的。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开始,大量的郊县农民加入到城市里面。而1998——2003年之间,很多的单位破产,并购,大量的农民和下岗职工存在在城市中。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摆摊设点,这个行业既不需要多大的本钱,也不需要多高的技术,既有稳定的收入,也确确实实能改善自己生活的行业,在蚌埠的街头大量的出现。那时候街头巷尾,白天晚上到处都是摆摊设点的,市容市貌确实受到很大的影响。城建监察支队已经是忙的焦头烂额,人手不够。针对出现的问题,蚌埠又及时成立了城管行政执法局,原来有100人的队伍,扩编到300多人。
行政执法局从一开始成立,就波受争议。为什么,很简单。原来城建监察是建委下属一个部门。建委的上级既有市政府,也有建设厅,再往上隶属建设部。属于标准的条块管理部门。在中国,应该说所有部门的设置都是这样。但是2003年成立的行政执法局,在隶属上,已经脱离建委,完全是市政府成立的一个部门。因为行政执法局在成立的时候,所执法的内容已经从前面所说的5项扩充到工商,环保,公安交通等七项执法内容,这一点靠建委是无法做到的,这一点完全是市政府因为工作的需要,在经过上报,经过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这时候的行政执法局,已经脱离建委的管理,直接隶属市政府的管理。可以说行政执法局的成立,已经改变了以前部门,机构成立的惯例。只有块而没有条。就这一点也是当时争议的热点。更值得深思的是,以前城建是事业单位,人员都是事业编制。而成立行政执法局后,人员编制是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但是根据后来的《国家公务员法》凡是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才能从事执法工作,而当时这些经过考核进来的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人员,这两者又存在巨大的差别,所以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候,财政局,人事局为行政执法局的人员确定的是参照公务员待遇管理的单位。
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候,流行一句话:“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因为是政府管理的部门,经常对对天空,大气,污水,噪音配合环保局或者单独进行管理。对违章建筑,土地,占道,破路,市容,园林,摊贩,市场等等都需要管理,真是多不胜数,当时接管的都是这些部门不愿管理或者也管不过来的事情。大马路要管理,小街小巷要管理,社区也要管,白天要管理,晚上也要管理,大到几百平方的违建,小到扔烟头,吐痰,倒污水,看着简单,其实复杂,几年前我们不就是有一位执法队员因为政府的调遣,前去拆除拆迁户的住房,被拆迁户捅死,虽然事后砍人者也得到惩处,但是毕竟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
谈过这些,我再谈谈城管执法的依据,城管执法的依据项目众多如果在这里列举,看得都让你厌烦,我就是不在这里详细的说了,但是我作为最基层的一名队员,感受最深的还是我们虽然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依据,规范,但是在实际中却束手无策,为什么,因为执法的范围很广,如果都去认真严格的执行,只能究其大项,吐一口痰,扔个烟头都是违法,但是在现实中无法追究,道理很简单,法不责众,在广大市民都不注重小节的前提下,你处罚谁谁都是不愿意,何况作为执法部门根本无法提供录像,视频,录音,和提供确凿的证据去作为处罚的过程依据。
在查处小摊贩的事情上,也存在最根本的缺陷,纵观执法依据,只有占道,出店,等违章的标准判断,但是对于怎么处罚,都没有成文的规定。说白了就是你对这些违章应该罚款,罚多少款,但是最根本的一条是,如果作为违章者的物品不被暂扣(现在规范的说法是:先行登记保存),任何一个被处罚者不会向执法人员缴纳一分钱。这也就造就了城管管理就是没收物品,暂扣物品,这也就是城管执法的唯一办法。当然这一点也成了一些群众诋毁,咒骂城管土匪强盗的最直接的表现。
这一点如同交警处罚拐的,行人违章一样,如果被处罚人自愿接受处罚,那是好办,如果拒绝或者借口没钱,家穷,谁都是无法处理。
城管不愿意随意扣物,在实际工作中谁都是希望通过批评教育,让违章人自觉的改正违章,大多数人也确实很不错,一旦通知,还是自觉的遵纪守法的。问题是也确实是有些人屡教不改,城管的上级要检查,发现了问题要问责,城管既要干工作,又不想得罪人,这就是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所以,很多的纠纷都是出现在检查前,我从事这么多年工作,很多的时候是锻炼自己的耐心,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忍耐下做好工作,我也扣过别人东西,但是只要改正,物品照样归还。我能做到,我的周围同事能做到,但是哪天只要有一个耐不住,只要暂扣物品,违章者,和周围的围观者立马就是口诛笔伐,土匪强盗不绝于耳。我很无奈,我也很无语。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再也不要从事这个城管行当。
作者:
开心就好1234
时间:
2011-5-26 12:15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就好1234 于 2011-5-26 12:21 编辑
认识的几位网友都劝我不要再这个时候发这样的帖子,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关心我的。但是这是我的心里话,我的个性是不说不行。我不怕指责和辱骂,相反我还感谢那些指责和辱骂我的人、他让我的观点虽然遭受批评,但是也要我看到了另外的观点和看法,论坛本身就是观点,看法,思想,感情多方面的交流平台。这一点只要是成熟理智的人都知道都理解。还是老话: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吧!
作者:
妹让哥打针
时间:
2011-5-26 12:15
沙发吗?
作者:
居家的男人
时间:
2011-5-26 12:18
要换位想考,理解你。。。。。。
作者:
discjockey
时间:
2011-5-26 1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日天88
时间:
2011-5-26 12:24
理解你。。。。。。
作者:
请偷我对门
时间:
2011-5-26 12:25
城管就是政府的禁卫军,出气筒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5-26 12:25
本帖最后由 利剑出鞘 于 2011-5-26 12:28 编辑
发自肺腑的真实感受。
作者:
请偷我对门
时间:
2011-5-26 12:27
虽然不好干,但也有干好的
作者:
木木军
时间:
2011-5-26 12:28
问心无愧就好了…
作者:
看见彩虹的狗
时间:
2011-5-26 12:29
都不容易。。。好人总是受伤的。。。坏人嘛。。。。。。。嘿嘿。。。
作者:
蚌埠阿拉丁婚庆
时间:
2011-5-26 12:33
问心无愧就好了…
作者:
洋葱圈
时间:
2011-5-26 12:33
随便看看,不表态了!
作者:
出墙的红杏
时间:
2011-5-26 12:34
真实感受!
作者:
随风飘过
时间:
2011-5-26 12:36
其实各行各业 都有他的职业规则 行其道 立其本而已 在这里 我说句公道话 也许会有人给我拍砖 但 事实就是存在的 城市的发展 是离不开城管的 可以广而观之 现在的城市面貌的确是大有改善 如果讲都没人愿做这行 或者 都不去行使职德 试问 今天的论坛 会不会又是别样的大众讨论 最后 只能说一句 ;民众之多 何为最顺心的事 只是 各有其云罢了 LZ 抛开一些不好的影响 还是要向你们努力的付出道声;谢谢! 好的行为 老百信也是有目共睹的
作者:
穿山甲
时间:
2011-5-26 12:38
工作难?就一个个戴着哈巴镜,一个电话能叫来十几个兄弟,说话粗野,每个人形象突出,匪气十足!天天还能开着违法车干私事!
作者:
随风飘过
时间:
2011-5-26 12:41
LZ 顶你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11-5-26 12:43
。。。。
作者:
夜凄凉
时间:
2011-5-26 12:43
我就想知道,那眼镜是发的不???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5-26 12:44
城管的确是个不好干的地方,因为他们干的都是得罪人的工作,但这个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例如警察干的工作更是得罪人,得罪的更厉害),政府在这个环节没有处理好,没有给城管名分和待遇等等。记得去年的全国城管局长会议时,网上就说城管的身份问题,后来又说连这个城管局长会议都是非法的。所以,解决问题,不能看一点,要看到当时的和历史的环境局势,以点带面,理顺关系。但这的确很难,希望在这些事件发生后,能让领导人们也多关心一些,毕竟在基层的都很难!
作者:
接力棒
时间:
2011-5-26 12:45
政府的挡箭牌,老百姓的出气筒...
作者:
有缘相距
时间:
2011-5-26 12:47
这就是违法的理由?
作者:
淮畔同悦
时间:
2011-5-26 12:48
前面回答的朋友见过城管工作时的表现吗?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5-26 12:53
说你一点不要紧,谁叫咱们是朋友。记得第一次在公交派出所见到你,就看到你和一角在一起,我觉得你们就是铁哥们,作为当时的我还真是有点嫉妒。啥都别说了,老耿相信你。你和他们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鲜花 + 8
作者:
股海淘金客
时间:
2011-5-26 12:55
城管的确不容易,但也不能和交警顶啊,注意守法哟
作者:
烦烦烦烦
时间:
2011-5-26 12:59
本帖最后由 烦烦烦烦 于 2011-5-26 13:03 编辑
城管工作辛苦,今天早上刚七点就看到出来巡逻了,但这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还有就是要改进工作作风,目前的作风有点粗暴。
PS:还要说下那天的事。如果当时司机直接把钥匙交出来的话,我相信你们领导和交警队的领导肯定会有沟通,双方一协商就办好了,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
作者:
tianyi
时间:
2011-5-26 13:05
你是好样的,想做好的城管首先一定要做好人。你是好人我顶你
作者:
250002075
时间:
2011-5-26 13:08
的确不是什么好工作。,
作者:
2011我的梦
时间:
2011-5-26 13:16
顶一顶!支持!
作者:
长得惊险
时间:
2011-5-26 13:17
对得起良心就行
作者:
春天阳光
时间:
2011-5-26 13:18
干工作,做什么事情要对得起拿到的工资。
好样的1234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5-26 13:20
要是平常老百姓的车,碰到这种情况叫你交出钥匙你能不交吗?记得我N前开过出租车,夜里十点多钟在张公山一个路口挡住一个警官的车,他硬把我的车钥匙拔掉扬长而去,害的我打电话叫车老板送来备用钥匙,第二天他竟然恶人先告状,把钥匙交给督察了。这个孬熊现在官当大了,以前干的坏事恐怕自己都记不住了。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1-5-26 13:20
不能一概而论。
作者:
比比谁矮
时间:
2011-5-26 13:20
每个人都不容易、每个岗位都有苦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只要问心无愧,让别人去说吧!
作者:
bbliuhao
时间:
2011-5-26 13:20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执法者与被执法者
永远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作者:
春天阳光
时间:
2011-5-26 13:20
楼主1234 好像行政执法局从2002年3 开始成立的吧
作者:
春天阳光
时间:
2011-5-26 13:22
城管确实饱受争议,成为社会诟病,但是作为城管中普通一员,我是视工作为父母的人,毕竟单位养活了我们,平时我也批评过单位的事,城管确实有错,但是只要能改,网友也好,市民也好还是会原谅的。楼主好样的
作者:
网络刺客
时间:
2011-5-26 13:27
工作好与坏挨不挨骂,都要有人干,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可以了,顶楼主,坚持做个好城管。
作者:
随风而逝6912
时间:
2011-5-26 13:29
/:A005?/:A025?/:A025?/:A005?
作者:
ABS
时间:
2011-5-26 13:31
一直对开心1234印象很好 城管中的人类 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到现场?你发的帖子为什么都是为城管开脱?彭杰等人的错有争议吗?就事论事就可以了 为什么大倒城管苦水 博人同情?全国百姓有几个同情城管的?你在这倒苦水 除了显得你哪个 还能有什么用?
都这样了还不低头认罪 可见你们城管 人民还真的没误解你们!
作者:
尘(未)了
时间:
2011-5-2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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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就好1234
的帖子
你到底想讲啥?我个人认为老百姓为什么骂你们,你们反思了吗?你们是文明执法吗?
作者:
heng340304
时间:
2011-5-26 13:37
回复
尘(未)了
的帖子
教你都教不会 还开心1234来
作者:
珠城的贝壳
时间:
2011-5-26 13:40
执法者更要首先守法
作者:
abc888
时间:
2011-5-26 13:40
非常同情LZ的处境,今天中午刚看的央视《今日说法》,也谈到城管与无证小贩、占道经营等问题,都说自己有苦有泪,其实,老百姓不是天生就恨城管,只是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后集中爆发而已。中国有3000万无证小贩,不是不想办证,而是门槛太高,拿北京来说,需要初中以上文化、在北京有固定住所并获得工商部门审定批准同意后才能取得合法证件,外地来的农民工想摆个摊,根本不可能符合以上条件,所以就成了无证小贩,但是城管为了依法管理,必须要对无证摊贩、清洁卫生等进行管理,长时间的猫捉老鼠的游戏玩多了,谁都会失去耐心,于是矛盾产生了。
是不是这种矛盾就不可调和了呢?也不是,最近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城市管理的若干规定,让城管有法可依。广大坛友完全可以献言献策,把好的建议及设想集中起来提交有关部门,作为城管执法的参考,如何在执法过程中依法管理?如何避免执法过程中带来的矛盾?政府如何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给这些小贩一片生存的天空?
360行,哪一行都不容易干,但是哪一行都能出状元,干一行就要爱一行,管人是最难的,如果蚌埠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既依法管理又避免了尖锐矛盾的产生,让城管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那么蚌埠市优秀的城管经验就会在全国得到推广,蚌埠市也就成了全国先进城管的排头兵,岂不两全其美?
作者:
珠城一粟
时间:
2011-5-26 13:41
都是执法,怎么很少看到警察打人,交警打人这样的事情呢,而打人这样的事情为什么总出现在城管身上?
作者:
杀手忘带刀
时间:
2011-5-26 13:43
路过
作者:
三星产品害死人
时间:
2011-5-26 13:45
教育好孩子千万不要当城管,会被骂祖宗的。。。。
作者:
风雨故人来
时间:
2011-5-26 13:47
~~~别把自己当成救世主~~~
作者:
张三其人
时间:
2011-5-26 13:57
理解,大家都不容易,交警其实也是不好干,但什么事最好就事论事,平常心去处理就好
作者:
穿山甲
时间:
2011-5-26 14:00
穿山甲 发表于 2011-5-26 12:38
工作难?就一个个戴着哈巴镜,一个电话能叫来十几个兄弟,说话粗野,每个人形象突出,匪气十足!天天还能开 ...
我可不敢,人家同样戴着的交警执法都被那样了。我怕被打
作者:
穿山甲
时间:
2011-5-26 14:05
还有我一直搞不明白,我们的政府请哪个脑残的专家设计出这么个“城管”的怪胎,搞得全国人都恨!
作者:
我爱夏天
时间:
2011-5-26 14:07
管理者对老百姓没有了感情,说白了就是那句老话,要发自内心地“为人民服务”,现在能做到的有几个人?
作者:
想说我就说
时间:
2011-5-2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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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
的帖子
犯了错、甚至犯了罪就从客观上强调问题为自己解脱,这是好的态度吗?你是高人,会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博取同情。是个好演员。
作者:
一天一炮
时间:
2011-5-26 14:09
看你的面相很善良,年龄只有20露头。
没有想到也快不惑了???
作者:
范特西
时间:
2011-5-26 14:31
本帖最后由 范特西 于 2011-5-26 14:32 编辑
劝楼主还是不要再发类似的“肺腑之言”了,理解都是相互的,如果你一味的高高在上,还希望别人能理解你,那是扯淡!
就像你之前替你同事辩解的理由一样可笑“什么只代表个人素质”、“什么违章多是因为执法需要”。看了都觉得可笑,该车的违章记录有一半以上是在彭大队的管辖范围之外,何来执法需要之说?说到理解,你们至今有理解“一角”对你们的执法吗?遇到别人对你们执法时,你们能嚣张成这样,更何况别人还是秉公执法、依法执法。可遇到你们执法别人的时候,又希望别人理解,这不是矛盾的吗?
今天的《今日说法》还在说城管和小商小贩的矛盾问题,请你换位思考,人不是到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谁愿意去摆路边摊?你们二话不说,直接就把人家抄了,那是砸人家的饭碗,毁了小商小贩们最后的生存底线。换成是你们自己呢?执法的过程中,有理解过弱势群体的感受吗?
执法是很难,可是要讲究艺术,面对小商小贩,为什么不可以在某些时间段、划出某些区域,让小商小贩们集中摆呢?为什么不可以下通知书,让他们补办证件呢?一味的强制,换来的是更多的矛盾和对峙,这不是“管理”,这是“管制”,千差万别。
作者:
创可帖
时间:
2011-5-26 14:33
城管就是地方政府给自己建立的私人卫队兼打手。
端人家的碗受人家的管,城管就是唯领导的话是从,为利益是从.城管素质参差不齐,很多城管不会文明履行职务,更不会依法作为,只是一个粗暴,更有一些人以为自己就是老大,可以对人为所欲为;城管打死打残老百姓的事件屡屡发生。暴力对抗交警执法更是某些城管自我膨胀的结果。
用一句一角的话来说:“你们城管在老百姓心目中什么形象,你们自己知道。”所以说:干什么也别干城管,这就是一个挨骂的职业。
作者:
ayugege
时间:
2011-5-26 14:36
城管找小贩要咸鸭蛋的事..你知道吗
作者:
lantian
时间:
2011-5-26 14:37
看了你这个老城管绞尽脑汁说的心里话感觉满篇都是在为你们城管知法犯法寻找借口!!你是否想告诉大家你们的无法无天都是上至政府下至小摊小贩们逼的你们很无奈!!!!你们很委屈你们没有错!你们今后还要发扬光大?!!! 我呸!!对你原来的好印象荡然无存!!
作者:
xfbb
时间:
2011-5-26 14:40
砖头就算了,只要堂堂正正的做人,就照了呗
作者:
永兴汽车租赁
时间:
2011-5-26 14:44
城管的成长史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1-5-26 14:49
一个人有没有偷东西、和他今天有没有上班没有关系!!!!!!!!!!!
作者:
阿笨鱼
时间:
2011-5-26 14:49
是能理解。。。但是你说的扣人家的东西,人家去要的时候那是要付出相应的报酬吧。。。哈哈。。
最后一句不错。。。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再也不要从事这个城管行当。
作者:
菩提老祖
时间:
2011-5-26 14:52
就事论事,城管虽然是一个保守争议的工作,但这件事中的两个人,我想楼主也认识,他们在处理问题时的所作所为却是不太体面,甚至可以说对不起身上穿的制服,参公单位也是代表政府行使职能的,所以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所以大家才会对他俩产生这么大的意见,不能因为他们两个抹杀你们的成绩,但也不能因为好城管所作出的成绩就掩盖他们丑恶!个人观点
作者:
sxj7650
时间:
2011-5-26 14:55
不管怎么说,还是好多一些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1-5-26 15:29
我们理解你,谁理解我们呢?每个行业都不是那么容易和简单的,都有需要社会理解和包容的地方。让坛里其他行业的坛友写出他们工作的感受可能比LZ的更加艰辛,不容易。
作者:
成吉思汗
时间:
2011-5-26 15:29
:victory:
作者:
我决定戒烟
时间:
2011-5-26 16:08
事情的关键是政府有钱不发给老百姓,老百姓穷啊,他就想方设法多赚些钱,所以在挣钱的方式上与城管有很大冲突,给老百姓造成了和城管是死对头的现象。直接导致老百姓从骨子里痛恨城管的思想。无论你干得好与坏,老百姓都不认可。实际城管也是象大家一样工作挣银子而已,都是受害者。还得相互多多理解。
作者:
大禹脚下
时间:
2011-5-26 16:16
越描越黑!可有意思该!
作者:
闲来无事
时间:
2011-5-26 16:18
在查处小摊贩的事情上,也存在最根本的缺陷,纵观执法依据,只有占道,出店,等违章的标准判断,但是对于怎么处罚,都没有成文的规定。
说白了就是你对这些违章应该罚款,罚多少款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作者:
死鱼重生
时间:
2011-5-26 16:31
由楼主的帖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城管很委屈
2、城管很弱小
3、城管打人都是被逼的
作者:
蚌埠安明
时间:
2011-5-26 16:32
比较中肯·············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5-26 17:07
作者:
想说我就说
时间:
2011-5-26 17:13
你一直不回答网友的提问:你那天和其它同事一起这么多城管到现场干什么去了?如果不是一角交警及有现场录象,你们又会干什么,是一般老百姓肯定就会受到群殴。如果出现那种情况还不是犯罪吗?如果还未认识到这点,犯罪是迟早的事。
作者:
排行老五
时间:
2011-5-26 17:40
哎,只能看看 不想说,无话可说。/:A022?
作者:
heng340304
时间:
2011-5-26 17:41
回复
死鱼重生
的帖子
由楼主的帖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城管很委屈
2、城管很弱小
3、城管打人都是被逼的
这就是开心1234给我们的回答
作者:
heng340304
时间:
2011-5-26 17:41
由楼主的帖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城管很委屈
2、城管很弱小
3、城管打人都是被逼的
这就是开心1234给我们的回答 开心1234你呀教都教不会
作者:
heng340304
时间:
2011-5-26 17:44
:@:@:@
作者:
baco
时间:
2011-5-26 18:00
毕竟是吃这口饭的,能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就是好样的。交警也一样!
作者:
午夜桂花香
时间:
2011-5-26 18:05
你们这些群众就会瞎起哄,早说了要理解,
作者:
关注论坛
时间:
2011-5-26 18:17
城管工作辛苦,今天早上刚七点就看到出来巡逻了,但这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还有就是要改进工作作风,目前的作风有点粗暴。
作者:
冬日看海人
时间:
2011-5-26 18:24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多些理解和宽容吧。
作者:
wangjinjun
时间:
2011-5-26 18:36
搞什么都不容易,但是城管就是不给力,以温柔执法,低调执法为主,以高调做事为辅
作者:
燕子衔泥
时间:
2011-5-26 19:39
说不出有什么感觉
作者:
tt5211314
时间:
2011-5-26 19:50
为什么现在提到 城管 两个字,就有种讲不上来的感觉 。
作者:
刺头
时间:
2011-5-26 19:56
都是混口饭吃
何必呢!
作者:
深入浅出
时间:
2011-5-26 19:59
城管也不容易,工资也挺辛苦。试问如果没有城管,我们的城市将会怎样?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11-5-26 20:00
楼主需要劝劝你的二位伟大的同仁出来表示一下歉意,只有看到他们的道歉才能让人相信,这次城管是真的认为他们错了
作者:
大个子
时间:
2011-5-26 20:03
城管的形象就是被一些害群之马给损害了,所以说城管要从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开始,对待老百姓,别动不动就动粗,要牢记自己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主人。
作者:
19701971xuyuan
时间:
2011-5-26 20:04
混口饭吃,养家糊口
作者:
zmybbah
时间:
2011-5-26 20:06
关注到底!
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1-5-26 20:11
原来的那个呢?那么多精彩的对话木有了
俺是坚定的站在一角一边,但谁都有表达思想的权力,意见不同也不能搞人身攻击
作者:
翔在蓝天
时间:
2011-5-26 20:14
视频里的城管确实匪气十足.需要进行素质教育了.
作者:
zmybbah
时间:
2011-5-26 20:15
该教育了!怎么混入城管队伍的!
作者:
春天阳光
时间:
2011-5-26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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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9耿怀
的帖子
现在应该又是王 的领导了吧 哈哈
作者:
春天阳光
时间:
2011-5-26 20:59
回复
i珠城
的帖子
意见不同也不能搞人身攻击 这个话说到底上了。 每天看那些讲话喷粪的就生气
作者:
欲望的街道
时间:
2011-5-26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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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就好1234
的帖子
其实大家也都能理解你们的工作 你自己也说到了 老百姓为什么不接受管理和处罚 车辆驾驶员怎么能接受交警队的管理和处罚呢?说明你们的体制不全面,相关法律不完善,这个问题你们城管也是明白和认可的。 但为什么有时候你们工作起来就不想你说的那样呢?也许你真能做到你说的那样,但是你不敢为其他你的同事担保,否则这次事件也不可能发生。你说到了老百姓诋毁你们这样那样的,律人先律己是必须的,古话说的好 苍蝇不叮无缝蛋 其中的问题我想大家都是明白的
作者:
好奇
时间:
2011-5-26 21:58
你不应该,干城管
作者:
笨蹦兔
时间:
2011-5-26 22:18
你的话虽然说的挺中肯,但是请你自己想一想,现在的墄管真的像你说的这么好吗?如果真是那样,还会受到这么多的责难吗?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难道不相信句话?
作者:
老猫1727
时间:
2011-5-26 22:24
城管是各行政部门不作为的产物。如果各行政部门都各尽其职,还有需要城管的必要。
作者:
阿莫西林
时间:
2011-5-26 22:34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我觉得,城管的工作之所以是这种局面,原因在于是那些小商贩没有合法的地位。在国外也有小商贩,但是没有像我们这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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