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交警该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 [打印本页]

作者: baco    时间: 2011-5-24 06:06
标题: 交警该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
请大家思索后选择,结果将作为统计数据上报。
作者: 龙子湖丫头    时间: 2011-5-24 06:08
应该发哦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5-24 06:12
投过了
作者: 紫火    时间: 2011-5-24 06:12
应该发到网上去,群众的力量这几天已经很伟大了。我只想说光明正大,有何不可?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5-24 06:12
楼主真早
作者: 无名份的浪漫    时间: 2011-5-24 06:13
标题: null
尖尖的要发,群众眼睛是血亮的
作者: 阿满    时间: 2011-5-24 06:50
(houzi18)
作者: 皖北武松    时间: 2011-5-24 06:57
(, 下载次数: 4)
作者: yurun    时间: 2011-5-24 07:16
必须的
作者: 猪宝    时间: 2011-5-24 07:35
楼主起的很早啊
作者: 大灰郎    时间: 2011-5-24 07:43
(, 下载次数: 3)
作者: 吓煞人香    时间: 2011-5-24 07:43
当今的中国需要舆论监督,人民监督。
作者: 面面    时间: 2011-5-24 08:04
一般投票行为我不参与,多数没什么实质性,这个必须投一个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1-5-24 08:04
支持!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11-5-24 08: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中天机械    时间: 2011-5-24 08:05
支持!
作者: 伊芝兰兰    时间: 2011-5-24 08:06
支持
作者: 待到秋来    时间: 2011-5-24 08:12
无奈的选择。中国特色
作者: 酒醉思红颜    时间: 2011-5-24 08:37
该,让广大的群众网友来监督。
作者: 柠檬味    时间: 2011-5-24 08:39
应该  透明
作者: 淮河情深    时间: 2011-5-24 08:44
1
作者: 爱的轮回    时间: 2011-5-24 08:49

作者: 微风细雨    时间: 2011-5-24 08:52
应该发 支持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5-24 09:05
作为一个普通网友,我是非常支持把这些害群之马的情况发到网上的。但的确不知道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这个证据也罢其他也罢,我都是不懂的。还有一个就是楼主的标题好像有点不对,交警该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这个就有点不好了,一角没有把视频发上去啊,是其他网友发的,如果大家都在这里同意的,这个不是给一角找麻烦吗!
作者: 兽医    时间: 2011-5-24 09:10
不发到网上问题能解决吗?就是发了也不见的能真正解决,不过总比不发强
作者: 图腾    时间: 2011-5-24 09:38
中国特色
作者: 打香油    时间: 2011-5-24 09:40
凭什么不能发
作者: ★六道轮回☆    时间: 2011-5-24 09:42
绝对支持
作者: 请偷我对门    时间: 2011-5-24 09:47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Y5MzA1Mzk2.html
作者: aqx_31    时间: 2011-5-24 09:54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作者: MARY    时间: 2011-5-24 09:58
支持!!!
作者: 小傻不垃圾    时间: 2011-5-24 10:31
一个城市的形象不是靠藏着掖着,越公开越透明,越有公信力,城市形象自认提升,
支持!
作者: 蚌埠风花雪月    时间: 2011-5-24 10:37
为什么不能发网上,自己错了就错了,要敢去面对,没有舆论监督,窝着藏着只会让你一错在错,城市是需要发展,人也要进步,可是不管是人还是城市,连自己的错误都不敢去面对,你还哪来的进步呢?只能说那是一种胆怯的表情,也就是蚌埠话说的 没种 有错就要改,这样才会让百姓信服。事后要认真的去反思,领导要好好的教育,虚心接受,诚恳学习.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5-24 10:40

作者: xfbb    时间: 2011-5-24 10:43
天天说法制社会,如何体现?两个看上去像人的城管,把政府形象给毁了还在那不服,严重抗法,必须严惩。
作者: 百姓人家    时间: 2011-5-24 10:53
有像有真相
作者: 老呆    时间: 2011-5-24 11:03
应该发的
作者: 中国人民    时间: 2011-5-24 11:15
不发他死的比谁都难看
作者: 蓝色游鱼    时间: 2011-5-24 11:21
该发,不发不又被特权了。现在事就要搞大,不搞大都处理不掉
作者: 飘零    时间: 2011-5-24 11:37
该。。。。。。。。。。。
作者: 胡乱吞枣    时间: 2011-5-24 11:44
民心所向啊,哈哈
作者: 家有小美人    时间: 2011-5-24 11:45
发的好,不发大家怎么知道什么叫知法犯法
作者: yan520523    时间: 2011-5-24 11:57
咱路过打酱油

作者: 陈小齐    时间: 2011-5-24 13:03
当然应该发的啦
作者: bbxmm    时间: 2011-5-24 13:04
应该发到网上去

作者: 永兴汽车租赁    时间: 2011-5-24 13:05
噎熊吧 可有意思该 教你都教不会
作者: 不良嗜好    时间: 2011-5-24 13:13
要发
作者: 易羽    时间: 2011-5-24 13:29
投过了
作者: 欲望的街道    时间: 2011-5-24 14:36
抵债日货  抵债瞒报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5-24 15:33
应该发到网上去,
作者: 阿满    时间: 2011-5-24 15:34
(houzi18)
作者: 折翼    时间: 2011-5-24 15:35
依稀~~~~~教你都叫不会,当然应该
作者: BBCSLR    时间: 2011-5-24 15:39
依稀~~~~~教你都叫不会

作者: 皖北武松    时间: 2011-5-24 15:42
支持发布,因为视频里面的人都戴墨镜,没有侵犯任何人肖像权。
作者: ssh63529    时间: 2011-5-24 15:53
因为交警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所以才发的视频
作者: wai889    时间: 2011-5-24 16:12
支持
作者: 茶客    时间: 2011-5-24 16:35
当然要发,它们不是不怕的吗?现在要怕了吧?。。。。。
作者: 月敛影    时间: 2011-5-24 17:25
不错了。。网络上还没有屏蔽掉我们的讨论来。。
作者: 社会的无奈    时间: 2011-5-24 17:33
如果不发视频我们怎么知道?
如果不发我们现在怎么讨论?
如果不发我们知道真正的王其刚?
如果不发我们怎么知道现在的城管?
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1-5-24 18:33
官家肯定是不喜欢这样做的,可以掩盖自己的错误。

但这是潜规则,官家没做错就不会怕百姓知道,现在既然已经众所周知了就必须处理好相关的事和相关的人。


作者: 大个子    时间: 2011-5-24 19:07

作者: 627600947    时间: 2011-5-24 19:27
标题: null
真闹心
作者: 醉后的醉后    时间: 2011-5-24 19:33

作者: 奚欢    时间: 2011-5-24 19:49
投过了
作者: 淡淡云    时间: 2011-5-24 20:05
我支持
作者: 鬼面人    时间: 2011-5-24 20:31
不应该,侵犯公民隐私
作者: wfwlk11    时间: 2011-5-24 20:42
支持!
作者: yunzhi41053190    时间: 2011-5-24 21:39
支持!!!
作者: lhzhangjiayu    时间: 2011-5-24 21:57
标题: null
要拆人家的岗亭,他在开玩笑,这充分地说明平常拆手无寸铁的百姓的东西是什么样,他是干什么的?无奈他是合法的黑社会,城管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字而已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11-5-24 21:57
不是说五点后有有对那二个城管的处理决定吗?
作者: 我心自由    时间: 2011-5-24 22:22
光明正大,有何不可?
作者: 上上签66    时间: 2011-5-24 22:43
显示我不能投。。。没辙了。。。
作者: 老猫1727    时间: 2011-5-24 23:40
支持一下。
作者: shqiwokao1    时间: 2011-5-26 11:16
~~~~~~~~~~~~~~~~~
作者: 大个子    时间: 2011-5-26 20:05

作者: ppk    时间: 2011-5-26 21:09
必须的

作者: 淡淡云    时间: 2011-5-26 21:25
群众眼睛是血亮的
作者: 随风而逝6912    时间: 2011-5-26 21:57
支持一角
作者: 中国红    时间: 2011-5-26 22:53
不发到网上俺也不知道呀。。。。。。。
作者: baco    时间: 2011-5-27 07:01
和支持交警一样,投票也是一边倒啊。
作者: 165934    时间: 2011-5-27 07: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蓝梦    时间: 2011-5-27 16:24
应该,让广大的群众网友来监督。

作者: 有爱就有家    时间: 2011-5-27 16:34
支持,这叫执法透明化!
作者: bbwushujian    时间: 2011-5-2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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