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质疑蚌埠交警执法的目的性 [打印本页]

作者: ahbbgzt    时间: 2011-5-13 17:42
标题: 质疑蚌埠交警执法的目的性
本帖最后由 ahbbgzt 于 2011-5-13 17:52 编辑

前面讲到北京交警贴警车“黄单”的事,下面我再谈谈蚌埠交警贴“黄单”的事。前两天听蚌埠电台,有位车主向主持人反映在光彩大市场一条较为偏僻的道路上刚刚停下车,有两名交警过来拍照、贴单,当时车主解释不知道这条道路不准停车并表示马上开走,请求不要开罚单,两名交警让他去交警大队(忘记电台里讲的是几大队了)找他们处理。结果下午到大队没找到这两名交警,后车主在路面上碰到他们,但二人讲车主找迟了,已经上报了,必须要交罚款了。车主非常生气,感觉交警在“忽悠”(车主原话)自己,质问交警他本人当时就在现场,为什么不当场处罚,还要忽悠他到交警大队白跑路。不知这件事后来是什么情况。
我对蚌埠交警的执法也有一些看法,论坛里有不少交警的朋友,你们听听我讲的情况是否存在,我的看法是否有道理。第一,交警执法不愿当场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而过多采用贴“黄单”、监控拍照等不与当事人见面的处罚方式。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执法的原则应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纠正为主,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对执法者的尊重和理解,即使按规定应该处罚,你也完全可以面对面地与当事人讲明其具体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等,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完全没必要贴了就跑,你又不是贴非法小广告的。第二,在市区的不少道路两侧,交警部门都划了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但沿街的不少商家利用自行车、板凳、水桶等杂物挤占停车位,是原本紧张的停车位更是捉襟见肘。既然是交警部门为机动车划定的临时停车位,被沿街商家非法挤占,交警为何不闻不问?又是害怕与商家面对面地发生纠纷?第三,前一阶段我市招聘了不少交通协警,他们工作辛苦,待遇不高,为大建设中的蚌埠道路交通管理做出了贡献。我以前在论坛中针对协警培训讲过,真心地希望他们提高自己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现在看来这话并非杞人忧天,不少协警面对交通高峰时段(甚至是非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时要么手足无措,要么“顺其自然”,无法有效地承担交通疏导职责,造成车辆长时间堵塞。第四,本身在交通高峰期间需要更多的交警(包括协警)去疏导交通,但我经常在这段时间里看到交警(包括协警)开车(或骑车)到非主干道去贴“黄单”。第五,在蚌埠论坛里有不少网友质疑协警贴“黄单”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也曾有交警网友讲协警只是贴的“交通违法告知单”,不需要具备执法资格。我想问一句:协警在贴“交通违法告知单”时拍照用作处罚的证据,他们是否具备调查取证的执法资格?
随便谈了一些个人看法,仅是一家之言,姑且说之,诸位也姑且听之。

作者: 暴力绵羊    时间: 2011-5-13 17:51
很直白  很好
作者: ahbbgzt    时间: 2011-5-13 17:51
估计上文太长了,看起来费劲。
作者: 林军    时间: 2011-5-13 18:00
  真佩服你写那么多,其实你写那么多。根本没几个人去看。论坛就是发发牢骚的地方。
作者: 比比谁矮    时间: 2011-5-13 18:03
提的很中肯!
作者: 在沟里    时间: 2011-5-13 18:04
哎~一声叹息。
作者: 接力棒    时间: 2011-5-13 18:07
真心支持说大实话的人
作者: 新东方地理教育    时间: 2011-5-13 18:08
哎~一声叹息。
作者: 临风    时间: 2011-5-13 18:08
支持楼主的看法!
交警以罚代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面对日益增加的车辆,城市建设规划又明显滞后。
作者: 智多星少爷    时间: 2011-5-13 18:21
路过看看
作者: pps006    时间: 2011-5-13 18:21
无奈   那都不能停  
作者: 深入浅出    时间: 2011-5-13 18:25
不是以教育为主.而是以罚款为目的.现实的社会.一切向钱看.支持l楼主顶一个
作者: 中天机械    时间: 2011-5-13 18:31
按新的刑诉法,协警是没有执法权的,协警拍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贴黄单更是违法行为。
作者: 250002075    时间: 2011-5-13 18:36
看起来费劲。
作者: 锦衣夜行    时间: 2011-5-13 18:41
如果你知道交警罚款是如何分配的就不会奇怪了
谁会跟钱过不去

协警这个事物更是无聊
他们根本没有执法权
怎么协?
作者: 负心汉    时间: 2011-5-13 18:42
{:8_421:}
作者: 天天特卖    时间: 2011-5-13 18:56
对不太正常的让人费解的事物做一些探讨是必要的
支持楼主
作者: 大庆游民    时间: 2011-5-13 19:13
真的有点疯狂
作者: 山水相依    时间: 2011-5-13 19:15
我姑且看看
作者: 跳跳虎    时间: 2011-5-13 19:24
哎,一声叹息
作者: baco    时间: 2011-5-13 20:10
分析的很透彻,交协警能不能干点正事,把主要精力和体力用到疏通道路上去,不要时刻想着罚款创收。
作者: 小兵张嘎    时间: 2011-5-13 20:20
个人意见,蚌埠市大街小巷只要是路好像都有禁停标志。就没有能停的路。不过最近交警贴黄单确实是有点过了。
作者: 执手看泪眼    时间: 2011-5-13 20:25
我觉得 楼主 提出的还是很真实的 。。。不能因为   陈芝麻烂谷子  就不提了。
作者: 阿浪    时间: 2011-5-13 20:31
支持。。。
作者: BUS之光    时间: 2011-5-13 20:32
赞顶你!!!!!
作者: 长得惊险    时间: 2011-5-13 21:35
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作者: 简单生活    时间: 2011-5-13 21:36
赞顶你!!!!!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11-5-13 21:44
说的有些道理!
作者: 冷眼看世界    时间: 2011-5-13 21:50
估计你自己被贴了吧,活该。
作者: 5号管理处    时间: 2011-5-13 22:00
说这麽多有什么用,你别违章不就行了,交警一次也没贴过我的车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5-14 00:24
看起来费劲。
作者: 双胜烧虾    时间: 2011-5-14 01:24
为人民币服务。。。。。。。
作者: lopkup    时间: 2011-5-14 02:24
为了罚款而罚款。。。。。。。唉,又一声叹息。。。。。
作者: 我爱队长    时间: 2011-5-14 08:09
交警同志们辛苦了,天天没日没夜的贴单子!骑个摩托车还都不带头盔!对这么垃圾的交通现状不闻不问!只是在蚌埠的大街小巷寻找猎物!
作者: lsq1188    时间: 2011-5-14 08:28
以罚款为目的,以完成任务为宗旨。
作者: 碍你啥事    时间: 2011-5-14 09:04
真心支持说大实话的人
作者: 龙湖春天110    时间: 2011-5-14 10:12
回复 ahbbgzt 的帖子

黄单子在贴上之前 只要车主到场主动把车开走 就不能贴了 现在为了罚款比赛 都不讲究了
作者: 心随车动1    时间: 2011-5-14 10:14
(houzi18)
作者: bbjdp    时间: 2011-5-14 10:22
完全没必要贴了就跑,你又不是贴非法小广告的。”——看到这句我笑了
作者: 蚌埠张工    时间: 2011-5-14 10:26
现在没有法可执,钱就是老子,思想、品德全要甩掉,就是一名称职的好警察
作者: 紫色花    时间: 2011-5-14 11:40
要想不被罚,赶紧把车卖了。
作者: 张三其人    时间: 2011-5-14 11:50
交警是不是真的罚款有提成?现在还是这样吗?
作者: 蚌埠瑞丽    时间: 2011-5-14 12:25
罚款的钱全部上缴财政,然后财政按比例返还给公安局,公安局再按比例返还给交警支队,罚的多,拿得多
作者: wawj    时间: 2011-5-14 12:45
关注中
作者: 狼皮狼    时间: 2011-5-14 12:52
乱世用重典,现在从严,习惯了就都好了,不然太乱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5-14 14:23
现在蚌埠帖黄单已经成风了,广播我也听了,都跑到光彩大市场里面去贴了。百大门口那个岗亭旁边每天都有车停在淮河路上,也没人见去帖黄单。
作者: ★六道轮回☆    时间: 2011-5-14 14:32
我是原原本本的看完了,支持。说的是有道理的事情。停车线划了,很多商家摆些东西不让停车。也就等于公共厕所给你盖好了,没有门。道理是一样的。
作者: lb78    时间: 2011-5-14 14:32
回复 baco 的帖子

说的好!
作者: bbxmm    时间: 2011-5-14 14:38
真佩服你写那么多,其实你写那么多。根本没几个警察去看
作者: 一名工人    时间: 2011-5-14 15:06
发发牢骚吧
作者: wanzyy    时间: 2011-5-14 15:53
~~~~~~~~~~~~~~~~
作者: 黑鸟    时间: 2011-5-14 15:54
如果你知道交警罚款是如何分配的就不会奇怪了
谁会跟钱过不去


作者: wawj    时间: 2011-5-14 15:56
只有重罚,才能打消你买车的念头,这是治堵的良方,——砖家语。
作者: 80903737    时间: 2011-5-14 16:12
交警是为了钱,大家要理解,人家要吃饭要养老婆孩子,我们老百姓都不要。
作者: mingchen    时间: 2011-5-14 16:38
说的不错   支持  
作者: mingchen    时间: 2011-5-14 16:39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1-5-14 20:11
黄单子在贴上之前 只要车主到场主动把车开走 就不能贴了 现在为了罚款比赛 都不讲究了
作者: xiafenpin    时间: 2011-5-14 20:32
/:A040?
作者: 落魄的企鹅    时间: 2011-5-14 20:33
回复 ahbbgzt 的帖子

操那心干嘛!
作者: 2084    时间: 2011-5-14 21:02
有道理
作者: 天涯明月刀    时间: 2011-5-14 21:31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11-5-14 21:32 编辑

不以处罚为目的,交警的奖金从哪发?那么多不占编制的人员的工资从何而来?以罚代管体现了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情为民所恨的工作作风,典型的社会不和谐主要促成因素之一,强烈鄙视那些乱罚款的狗东西!
作者: bbwushujian    时间: 2011-5-14 21:37
同意13楼的看法,有些协警还查车
作者: auau00    时间: 2011-5-14 22:18
标题: null
你讲过这个事,我跟个事,前天三院住院部门口,俩鞋警贴黄纸,车主还在车里,出来跟俩鞋警搞的,俩鞋警也就20出头,吓的怪很的,窃笑呀,边上还有说鞋警还有脑子不好的来,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11-5-14 22:24
临风 发表于 2011-5-13 18:08
支持楼主的看法!
交警以罚代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面对日益增加的车辆,城市建设规划又明 ...

讲的非常好!!!!

作者: 海水水    时间: 2011-5-14 22:24
ahbbgzt 发表于 2011-5-13 17:42
前面讲到北京交警贴警车“黄单”的事,下面我再谈谈蚌埠交警贴“黄单”的事。前两天听蚌埠电台,有位车主向 ...

讲的非常好!!!!

作者: 醉后的醉后    时间: 2011-5-14 22:31
(houzi87)
作者: 波波小优    时间: 2011-5-15 09:14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
作者: doudin    时间: 2011-5-15 12:56
他M的B老子刚刚去光彩看个墙纸就被贴了个单子,BY两个交警跟小偷样,偷偷摸摸的贴完单子就走人,前后没有30秒。以前交警贴单子,还喊两声谁的车,现在肯定提成给的多了,招呼都不打了,直接贴上就跑,真tm的丘,都TM什么鸟人,最鄙视的就是这样的交警,什么b玩意!有种脱了那一身皮,老子给他们捶死掉!
作者: 郭德光    时间: 2011-5-15 13:21
讲的很对
作者: bbwk    时间: 2011-5-15 21:52
回复 ahbbgzt 的帖子

说的有理,希望论坛有坛主把这些事情想各大网站转载。
作者: 龙载天    时间: 2011-5-15 23:42
非常感谢大家发财的左手和右手顶贴
作者: ahbbgzt    时间: 2011-5-16 08:52
回复 bbwk 的帖子


作者: ahbbgzt    时间: 2011-5-16 08:52
回复 龙载天 的帖子


作者: 铠甲勇士    时间: 2011-5-16 11:32
应该人性化执法
作者: 科尼    时间: 2011-5-16 11:34
我看了开头和结尾,排版很重要啊~
作者: 路不平_我踩    时间: 2011-5-16 11:36
回复 ahbbgzt 的帖子

/:A008?
作者: bbgc123    时间: 2011-5-16 11:44
我看以后就要跑到小区里贴了
作者: wawj    时间: 2011-5-16 12:14
听说在搞什么比赛。
作者: wanzyy    时间: 2011-5-16 12:27
呵呵,黑暗的~~~~~~~~~~~~~·
作者: haosunyong    时间: 2011-5-16 2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wenli    时间: 2011-5-16 22:42

作者: AHWHYBB    时间: 2011-5-16 22:48
顶楼主!!!!!!!有些交警执法就是那么机械,特别是二马路的那几个!真是不咋地
作者: waacw1    时间: 2011-5-18 22:28
顶!顶!顶!顶!
作者: 简单生活    时间: 2011-5-18 22:36

作者: 不良嗜好    时间: 2011-5-18 23:06

作者: ahbbgzt    时间: 2011-5-19 13:23
回复 haosunyong 的帖子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5-19 13:47





欢迎光临 蚌埠论坛 (http://www.ahbb.cc/bbs/)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