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通缉令!!! [打印本页]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1:02
标题: 通缉令!!!
时间:2011年5月3日晚20时50分。
地点:蚌埠市淮河路东段(二院东侧)
背景:全国酒驾入刑后蚌埠市首次酒驾查缉专项行动正在开展,所有参战民警斗志昂扬、情绪饱满,围观群众也都搬好了马扎,拿好了相机,准备见证谁是蚌埠历史上第一牛人。
回放:此时,发生了令人十分震惊的一幕,一辆皖C**517的私家小轿车先是徐徐减速,麻痹执勤民警,继而猛打方向,迅速绕过锥桶,只听轮胎尖叫,该车如离弦之箭,迅速闯关逃离,根据目测,时速应该不低于每小时100公里,从二院到埋汰168酒店不会超过2.5秒,望着他绝尘而去的身影,在场的所有人无不为他捏了一把冷汗,听着发动机咆哮沸腾的嘶吼和震耳欲聋的尾浪。我也为之感到由衷地赞叹!!!一是赞叹国产自主品牌汽车这些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该车从0——100公里的加速成绩就是佐证。二是赞叹这孩子绝对是汽车拉力运动的好苗子,说不定好好培养,哪天会在达喀尔汽车拉力赛上一举成名,说不定还能为蚌埠增光添彩。
可是,我滴孩来(叫你我的孩,绝木有侮辱你的意思,赵大叔说:“大银,谁能干这事”。叫你我滴孩,也绝木有赚你的意思,因为如果有你这样的孩子,我一天也活不成,或者,我让你一天也活不下去。)我滴孩来,你可曾意识到,当你一脚把油门踩到底的时候,你的行为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第一:如果你撞到了比你软的物体,比如人,你可能不再是交通肇事罪,而面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检控,知道怎么判吗?回去翻翻刑法吧。第二:如果你撞到了比你硬的物体,比如墙,我给你一个数据,供你参考,当车辆以90公里/小时行驶发生正面碰撞时,驾驶员在碰撞发生后的第0.7秒就挂了,以你当时的时速,估计你不挂也得成植物人,就是那种歪着头、流口水的。第三:如果你刮蹭到执勤民警,造成轻伤,你是妨害公务罪,造成重伤,你是故意伤害罪。总之,你后面的路不条呼了,实际上,我判断你也就是无证驾驶、充其量也就是酒驾,(醉驾你绕不出那样的蛇形)最多行政拘留。可是你却用西瓜去赌一粒芝麻,不说了…………
另外,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你的生理特征和人格特征,男性,年龄在18—25岁,大约是AB型血,属胆汁质体质,爱冲动,爱冒险,喜欢挑战自我,挑战极限。因此,这次的经历非但不会让你引以为戒,反而会增加你的自信心,在你的大脑应急系统中建立图示,也就是说,当在于有此类紧急事件时,你的大脑会毫不犹豫地做出反应~~~~油门加到底。
可是,我滴孩来,你可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可明白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你可明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道理。世间万事皆有因果关系,有因必有果,此次你能侥幸逃脱,说明因果未到、上帝都原谅了你,我岂有不原谅你的道理,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公开你的全部车牌照的原因。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市民们能不能原谅你,广大网友,坛友能不能原谅你,你们说说看!!!!!!!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1:03
欢迎大家踊跃讨论!!!
作者: 风轻云淡whyc    时间: 2011-5-5 11:03
不能原谅!
作者: 风轻云淡whyc    时间: 2011-5-5 11:04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 zz223    时间: 2011-5-5 11:06
属胆汁质体质,爱冲动,爱冒险,喜欢挑战自我,挑战极限。
LZ你也是心理咨询界人士?
太术语了
作者: 希望之家    时间: 2011-5-5 11:06
楼主太有才,、
作者: 蚌埠新城    时间: 2011-5-5 11:08
什么车啊?
作者: 木木军    时间: 2011-5-5 11:10
强贴留名……
作者: 伊芝兰兰    时间: 2011-5-5 11:12
楼主有才 支持
作者: 一沙一世界    时间: 2011-5-5 11:12
LZ相当有才!
作者: xiang66628    时间: 2011-5-5 11:13
汗。。。厉害啊
作者: 封口蜡    时间: 2011-5-5 11:15
原谅他就是犯罪!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5-5 11:16
楼主是交警中的人才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5-5 11:17

作者: xiafenpin    时间: 2011-5-5 11:30

作者: 碍你啥事    时间: 2011-5-5 11:45
不能原谅!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 阿浪    时间: 2011-5-5 11:55
写的不孬
作者: 阿波    时间: 2011-5-5 12:04
写的不错,
作者: 赫本的信仰。    时间: 2011-5-5 12:09
/:A015?
作者: 金蛇郎君    时间: 2011-5-5 12:13
汗....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2:20
欢迎大家踊跃讨论,看帖不回罪已经写入刑法了!!!!!!!
作者: bbxmm    时间: 2011-5-5 12:29
引用“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

问题是现在的社会倡导的不是责任感
作者: 木兰花    时间: 2011-5-5 12:29
小心驾驶,你不要伤害他人,也不要被他人伤害。安全第一
作者: 伊芝兰兰    时间: 2011-5-5 12:31
回复 伊芝兰兰 的帖子

什么行动啊

作者: 追求感觉    时间: 2011-5-5 12:34
(houzi93)技术可以
作者: 不自由    时间: 2011-5-5 12:34
楼主是个难得的奇才!
作者: 冠一    时间: 2011-5-5 12:35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 接力棒    时间: 2011-5-5 12:39
拍照都出来了,估计也跑不掉..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1-5-5 12:43
奖励什么?
作者: wyl771105    时间: 2011-5-5 12:54
那一天,我开着我新买的七手夏利,高速驰骋在淮河路上,微微的晚风吹的我很惬意。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2:55
回复 bbxmm 的帖子

国家兴亡网友有责,敌对势力和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争夺,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我们有责任倡导年轻人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凡事从我做起,一切都会好起来,中华民族必将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作者: jj122755924    时间: 2011-5-5 12:57
AB型血  就是喜欢刺激。
作者: jet717    时间: 2011-5-5 13:08
路过。。
作者: yurun    时间: 2011-5-5 13:09
没有文化不知道害怕
作者: becky77    时间: 2011-5-5 13:16
LZ神人,分析条理清晰
作者: 蛋仍再痛    时间: 2011-5-5 13:23
只知拿分
作者: 唯美浪漫主义者    时间: 2011-5-5 13:25
(houzi12)
作者: 李小龙    时间: 2011-5-5 13:25

作者: 无浪神话    时间: 2011-5-5 13:25
楼主跟你没什么大关系吧? 不过说实话 你文采太棒了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3:50
各位大虾:可有天理唠该,原创帖不顶???
作者: 没事瞎逛    时间: 2011-5-5 13:59
楼主文笔犀利,言语恳切,不出书真白瞎了
作者: 菜瓜    时间: 2011-5-5 14:04
路障没摆严密,还是自己的原因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5-5 14:08
移到文学版块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11-5-5 14:21
强烈要求楼主公开车牌,以后见了就闪!
作者: ②∮少爺∮    时间: 2011-5-5 14:22
文采不错~
作者: 海上一只鸟    时间: 2011-5-5 14:28
唉!就是有人不怕死。。。。
作者: zzjj    时间: 2011-5-5 14:40
一个不要命的!
作者: over88    时间: 2011-5-5 14:53
2.5秒 0-100?

我擦 奥迪TT也干不出那么快

难道是GTR
作者: over88    时间: 2011-5-5 14:55
自主品牌汽车???!!!
我只想知道是什么车
作者: 珠城一百姓    时间: 2011-5-5 14:55
我滴
作者: 珠城看客    时间: 2011-5-5 14:56
哈哈哈哈,这句比较给力------你可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可明白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你可明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作者: K心果    时间: 2011-5-5 14:58
那你当时一定记下牌号了
作者: 青青世界    时间: 2011-5-5 14:59
男性,年龄在18—25岁,大约是AB型血
LZ是人还是神啊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5:01
回复 over88 的帖子

换个标就是GTR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5:02
回复 over88 的帖子

安徽的,知道了吧
作者: 我爱老虎    时间: 2011-5-5 15:07
楼主不是一般的有才!编成快板到八点一刻里表演,那才有劲来
作者: 青青世界    时间: 2011-5-5 15:08
回复 青青世界 的帖子

佩服!您是刑警吗?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5:13
回复 青青世界 的帖子

献丑,实在不好意思说,这里高人太多。

作者: 布衣说事    时间: 2011-5-5 15:13
支持楼主。为过百出点力...
作者: over88    时间: 2011-5-5 15:15
建议楼主改下标题
这标题不是太和谐
作者: 青青世界    时间: 2011-5-5 15:15
回复 hxf001 的帖子

有啥的,高人多高人出来指点好了,真诚最重要,畅所欲言啊,别憋坏了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5:16
有人说是因为交警的路障没摆好,他批评的对,那是不是交警查车时在路上摆上炸弹、反坦克雷。不停,蹦他个孬七子。大家觉得怎么样???
作者: bbwushujian    时间: 2011-5-5 15:23
太佩服了












































司机
作者: 西大庆的人    时间: 2011-5-5 15:24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 qwe121212    时间: 2011-5-5 15:24
大银,谁能干这事
作者: over88    时间: 2011-5-5 15:27
看完了  不知道 LZ写这篇是什么心理?!真的。。
他开他的 飙车只有上帝会欣赏他 放心吧。。
出来跑迟早要还的。。

作者: 青青世界    时间: 2011-5-5 15:28
回复 青青世界 的帖子

都是平凡的人跑调正常,考虑那么多累不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5:38
回复 over88 的帖子

警告他一个,教育一大片,凡事有度,他,过度了!

作者: 青青世界    时间: 2011-5-5 15:47
回复 青青世界 的帖子

低调的言语中已经高调的表现出啦
作者: 酒醉思红颜    时间: 2011-5-5 15:54
真是不知道怕啊,要是出了事就是大事了。
作者: 东南一隅    时间: 2011-5-5 15:54
楼主文采很好
作者: 青青世界    时间: 2011-5-5 15:58
回复 青青世界 的帖子

想要深藏不露难啊hehe
作者: 呆头鹅    时间: 2011-5-5 16:07
写得阔以!!!!!!!!!!!!顶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5-5 16:07
不不好意思啊楼主,上午俺出差了才回来,要不是你提醒俺还没来得及看呢,果然是猛料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5-5 16:09
楼主应该给他曝光啊
作者: 观海听涛    时间: 2011-5-5 16:18
LZ你是心理咨询界人士
作者: 呆头鹅    时间: 2011-5-5 16:19
回复 呆头鹅 的帖子

其实我是
作者: 开心过好每一天    时间: 2011-5-5 16:24
楼主有才,说的有礼有节
作者: yete168    时间: 2011-5-5 16:26
这样太危险~
作者: hxf001    时间: 2011-5-5 16:27
回复 观海听涛 的帖子

学过一嘎嘎,算不上人士,只能算士人。
作者: 安全驾驶    时间: 2011-5-5 16:28
后悔就晚了,小孩子家家,不知道害怕
作者: 卡卡-    时间: 2011-5-5 16:29
回复 hxf001 的帖子

极端的事回越来越多
作者: 家润房产    时间: 2011-5-5 16:39
楼主文笔真好...
作者: DHXY    时间: 2011-5-5 16:41
必火
作者: 蓝色的愿望    时间: 2011-5-5 16:42
不能原谅!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5-5 16:49
又仔细看一遍发现楼主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作者: K心果    时间: 2011-5-5 17:06
回复 dlgsldl 的帖子

那你该怕怕了,呵呵,昨晚我看的电视剧情就这样
作者: wanzyy    时间: 2011-5-5 17:13
`~~~~~~~~~~~~~~``
作者: bbwushujian    时间: 2011-5-5 17:30
回复 bbwushujian 的帖子

嘿嘿,你辛苦了,现在的孩子真要命,不知道天高地厚
作者: 夜凄凉    时间: 2011-5-5 17:51
可怜之人,比有可恨之处~~~

作者: yan520523    时间: 2011-5-5 18:08
只是路过
作者: ssh63529    时间: 2011-5-5 18:10
不能原谅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5-5 18:13
两个都有才
作者: 天堂笑残月    时间: 2011-5-5 18:19
跑是必须的 逮到就考了
作者: AHBBR    时间: 2011-5-5 18:19
此人极有可能是一角们通缉的真正的蚌埠醉(罪)驾入刑第一人
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1-5-5 19:24
酒劲一消,即使抓住顶多落个逃避检查,醉驾就是浮云了
作者: 山水相依    时间: 2011-5-5 19:32
就凭楼主的文才是无罪也有罪了,哦千万不要误会
我只是赞你那出神入化的观察力和明锐的洞察力更有那略带讽刺的调侃味
作者: 寂寞め冰淇凌    时间: 2011-5-5 20:04
车估计也是好车~~~
作者: 恶贯满盈    时间: 2011-5-5 20:20
我在合肥出差的时候见到交警让一辆车停下,估计是让出示证件,那人拒绝,交警准备拔钥匙,身体通过车窗探进驾驶室,谁知道突然加大油门带着半截身子的交警驶出十余米,接下来看到交警的鞋子、帽子相继掉落。不久看到来了更多的交警和警车,估计是直接拘留了……
作者: 淡淡云    时间: 2011-5-5 20:30
我光看看不说话可行




欢迎光临 蚌埠论坛 (http://www.ahbb.cc/bbs/)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