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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社区规模调整下月全面实施 建成拥有万人的“大社区” [打印本页]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4-14 08:55
标题: 我市社区规模调整下月全面实施 建成拥有万人的“大社区”
       4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获悉,今年5月我市将对现有社区结构进行全面调整,建成拥有万人的“大社区”,同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目前我市社区普遍存在规模偏小、资源分散、管理水平较低、行政成本较高的状况,直接制约了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我市现有的154个社区大部分在1000户、4000人左右,根据实践经验,社区必须具有一定的人口、地域规模,才能更好地整合和利用社区资源,为居民提供更加规范、优质、便捷的服务。
      根据《关于调整社区规模的实施意见,调整后的社区原则上要达到3000户以上、10000人左右。
      此次社区调整还将同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根据《意见》,正职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副职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他专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调整后每人每月分别达到1070元、1000元、830元。同时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正常增长机制,随着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适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根据《意见》,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配置方面,除书记、主任外,还将配备专职副书记1人、副主任2人至3人、委员若干名。
      另外,利用此次社区调整为契机,我市还将开始创建一批示范社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

作者: 282828    时间: 2011-4-14 08:57
具体是咋划分的?
作者: 淡淡云    时间: 2011-4-14 08:58
只要是对群众有利上的事,我们是大力拥护的,希望早点落实!!

作者: 淡淡云    时间: 2011-4-14 08:59
闲人人大哥,我顶你,好贴 !!!
作者: lsq1188    时间: 2011-4-14 09:04
居委会的权利又大了
作者: 蚌埠人1    时间: 2011-4-14 09:23
提高待遇是好事情啊,就怕又把亲戚朋友往里塞!
作者: 想说我就说    时间: 2011-4-14 11:04
是好事,管理将更加规范化。
作者: longpeng007    时间: 2011-4-14 11:10
居委会大妈以后都是干部了,老头老太太有是领导阶层了
作者: 想说我就说    时间: 2011-4-14 11:20
回复 longpeng007 的帖子

大学生将进社区,社区干部将公开招聘,干部结构将逐渐年轻化。
作者: 蓝色的愿望    时间: 2011-4-14 11:53
是好事,管理将更加规范化。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4-14 12:00
暗喜一下!淡淡飘过。   鲜花 + 3 鸡蛋 + 3


作者: 想说我就说    时间: 2011-4-14 12:03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1-4-14 12:00
暗喜一下!淡淡飘过。   鲜花 + 3 鸡蛋 + 3

你喜什么?当主任了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4-14 12:40
本帖最后由 9579耿怀 于 2011-4-14 12:42 编辑
想说我就说 发表于 2011-4-14 12:03
你喜什么?当主任了


我是喜忧参半替古人担忧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4-14 12:43
我滴! 发表于 2011-4-14 12:42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居民自治,自我管理。枷锁依旧!
作者: 阿波    时间: 2011-4-14 13:24
具体情况...
作者: 奔四服务器    时间: 2011-4-14 15:11

作者: longpeng007    时间: 2011-4-14 15:12
怎么也跑不出这个圈
作者: 秋意深浓    时间: 2011-4-14 15:17
期待社区服务更加规范。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4-14 15:20
顶你,好贴 !!!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1-4-14 15:20
社区服务,大有可为。
作者: 业余律师    时间: 2011-4-14 15:24
关键是社区的治安谁来管,小区卫生谁负责?某些社区干部可能更热心搞低保。
作者: 将军肚    时间: 2011-4-14 15:49
顶你,好贴 !!!
作者: 想说我就说    时间: 2011-4-14 17:13
回复 业余律师 的帖子

据我所知一个社区有一个治保委员,四至五个治安员。大社区职能将更加细化,服务将更加规范。
作者: 新东方地理教育    时间: 2011-4-14 17:50
居民自治,自我管理。枷锁依旧!
作者: 穷小子    时间: 2011-4-14 17:53
/:A032?
作者: 蚌埠瑞丽    时间: 2011-4-14 20:19
好事要办好那才是好。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4-14 20:32
今天见报了
作者: 52咪咪    时间: 2011-4-15 15:01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4-15 15:02
又可以大量招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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