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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蚌埠5位“被代言”教师获赔 [打印本页]

作者: 冬日看海人    时间: 2011-3-25 10:23
标题: 蚌埠5位“被代言”教师获赔
晨报讯 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蚌埠市师范附小的尤静等5位老师就莫名“代言”了学校旁边的一个叫做“师范府邸”楼盘的宣传,虽然多次和开发商理论,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本报2010年9月14日和10月26日曾报道)。    3月24日,记者从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了解到,目前此案已经审结,一审判决蚌埠市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每位老师各3000元。
    2010年8月,蚌埠市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宣传楼盘为学区房,未经当事人许可,擅自使用了蚌埠市师范附小5位教师的肖像,配以介绍、印制宣传单,向来售楼处咨询购房的人发放。事后,涉事的5位老师多次找开发商协商索赔无果,于是5位老师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楼盘宣传单上使用原告肖像,其行为侵犯了原告肖像权。
    据了解,去年10月份,蚌埠市工商管理局龙子湖分局曾介入此事的调查,并作出处罚决定:停止发放该广告,并对开发商处罚款9000元。

作者: fengyu    时间: 2011-3-25 10:25
顶了…………
作者: 西大庆的人    时间: 2011-3-25 10:26
开发商该!!!!!

作者: 冬日看海人    时间: 2011-3-25 10:28
罚的太轻了吧。
作者: 木兰花    时间: 2011-3-25 10:34
路过看看
作者: 珠城小伙    时间: 2011-3-25 10:41
路过。。。。。
作者: wuyan0099    时间: 2011-3-25 11:09
肖像权应该在1w以上一人的!你们要少了!
作者: 2011我的梦    时间: 2011-3-25 11:11
罚的太少了。这也太好打发了!
作者: 素慎    时间: 2011-3-25 11:35
花了一万五,比打广告上算多了,这个老板聪明!
作者: 咪咕咪咕童装    时间: 2011-3-25 11:45
在轻啦.............对于 他们来说是, 唉, 没有办法形容!!!!!!!!!!!!!
作者: 四字堂主    时间: 2011-3-25 12:21
一点小钱对于开发商小意思了
作者: 一日一天2    时间: 2011-3-25 12:25
路过。
作者: 开心就好1234    时间: 2011-3-25 13:05
做得好,盘的对,明明是开发商的错,还耍赖皮,看这些鸟人下次可这样了?
作者: 石默    时间: 2011-3-25 13:16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作者: 半空中    时间: 2011-3-25 13:18

作者: CZW4986    时间: 2011-3-25 13:48
有文化的人就不一样,知道怎么维权,老百姓就搞不好这样
作者: ゞ航★远こ    时间: 2011-3-25 14:00
没有脑子嘛
作者: 深海潜艇    时间: 2011-3-25 14:28
一万五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广告 太值了。
作者: pinxuan    时间: 2011-3-25 14:59
罚的比找个代言少的太多了
作者: 业务往来    时间: 2011-3-25 15:05
2平方做这么大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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