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被定为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蚌埠-风动
时间:
2011-2-25 19:40
标题:
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被定为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
作者:
居家的男人
时间:
2011-2-25 19:43
正该如此
作者:
worktong
时间:
2011-2-25 20:01
是板凳吗
作者:
麦克狼
时间:
2011-2-25 20:18
好!人大干了一件好事!
作者:
我爱珠城每一角
时间:
2011-2-25 20:53
本帖最后由 我爱珠城每一角 于 2011-2-25 22:28 编辑
醉驾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
通过异地用警互查酒驾就是要从源头上制止住这股不正之风的蔓延,从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jQ2NTI3Njg4/v.swf
作者:
唯美浪漫主义者
时间:
2011-2-25 20:56
我爸是李刚(houzi16)
作者:
哨骑
时间:
2011-2-25 20:56
插入前十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2-25 20:57
插入前八
作者:
郭利摩配
时间:
2011-2-25 21:04
这个搞的太好了
作者:
路转溪桥
时间:
2011-2-25 22:21
醉驾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2-26 08:21
民心所向
作者:
看见彩虹的狗
时间:
2011-2-27 09:36
李刚和药家鑫笑了。。
作者:
阿宅
时间:
2011-2-27 14:46
路过~~~~~~~~~
欢迎光临 蚌埠论坛 (http://www.ahbb.cc/bbs/)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