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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对反扒的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走!喝酒去!    时间: 2011-2-8 10:55
标题: 我对反扒的建议
民间反扒已经走到穷途末路了,如果我们想在这个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走下去我有几点建议。1,专业队员(专指警察,最好是反扒专业人士或刑警)必不可少,这样可以走出身份的尴尬和法律的支持。2,方法很重要,绝大多数的人是没有反扒常识的,这个要学习。3,不可招募有前科或在缓刑期,假释期,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士。4,绝不可单独反扒,至少两人一组。相互策应。5,警具警戒由警察提供,防范法律风险。
作者: 天天特卖    时间: 2011-2-8 10:56
好建议 顶起来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2-8 10:59
板凳拿下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0:59
很好的建议,谢谢,希望论坛的500个警察都行动起来!!!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1-2-8 11:00
感谢楼主及时提醒{:8_424:}
作者: 冬天的雨    时间: 2011-2-8 11:01
不过我们这里也有专业的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02
我再加一条,

希望捕获扒手后

可依法律对其进行制裁

而不对其进行任何私人违控

人权平等,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03
我再加一条,

希望捕获扒手后

可依法律对其进行制裁

而不对其进行任何私人违控

人权平等,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02



    我最恨民主人士的,我最少会踢一脚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04
建议很好。论坛反扒活动都有专业人员参加。活动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敢于与坏人做斗争的意识。其实坏人还是怕好人的,做贼心虚确实没错。
作者: 走!喝酒去!    时间: 2011-2-8 11:04
依法是必须的,不依法的教训太惨重,这个就是我强调专业的道理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04
回复 8# 胖胖恐龙

你愧对你的学识,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05
回复  胖胖恐龙

你愧对你的学识,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04



    我也是一个普通人,我恨小偷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06
回复 11# 不施粉黛、


    吵什么吵!{:8_424:} 你俩怎么象仇敌样。
作者: 走!喝酒去!    时间: 2011-2-8 11:06
我是看你们热火朝天的我也想参加,怎么就愧对的该?
作者: 山水相依    时间: 2011-2-8 11:07
我个人觉着有用吗?看了那个贴子说:有几个是利剑抓了几次的
这样抓抓放放的,小偷什么时候能抓完呢?
所谓的反扒,也许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就是抓着了罚点款严重的劳教半个月,本质上还是没有改变。
最好是在法律上给予重判,要他一次被抓就不敢在偷第二次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08
回复 15# 山水相依


    那个小偷是传染病没法处理。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09
回复 12# 胖胖恐龙


小偷也为养家,小偷也有儿女

生活好谁愿作奸犯科

又不让你为他们做什么

最起码的尊重应该有,
作者: 海水深蓝    时间: 2011-2-8 11:09
恨小偷
作者: 走!喝酒去!    时间: 2011-2-8 11:10
义愤填膺了吧?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10
回复 13# 闲人人


没吵,怎会吵架

我在跟他讲理,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1-2-8 11:10
很好的建议,谢谢,希望论坛的500个警察都行动起来!!!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1-2-8 10:59



    真的?假的?500个绝对够用了!
作者: 比比谁矮    时间: 2011-2-8 11:10
LZ总结的很好!其实每一次反扒活动也正是这样做的。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10
回复  胖胖恐龙


小偷也为养家,小偷也有儿女

生活好谁愿作奸犯科

又不让你为他们做什么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09



    按你说我们大家应该把钱放在手里,跪在地上请小偷偷了,我看你是没被偷过的
作者: 山水相依    时间: 2011-2-8 11:11
回复 16# 闲人人
他有病?没有办法处理?不过就是个借口罢了,要是小偷个个都说有病,那乞不是都处理不了了
作者: wyl771105    时间: 2011-2-8 11:11
回复 23# 胖胖恐龙


    我滴,打情骂俏呢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11
回复 23# 胖胖恐龙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

抓到小偷以后对其依法制裁

而不是像你说的什么踢他一脚

打人一下的,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12
回复 20# 不施粉黛、


    一会他又跳楼了
作者: 走着瞧    时间: 2011-2-8 11:12
顶一下!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13
回复 27# 闲人人


必须的,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14
回复  胖胖恐龙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

抓到小偷以后对其依法制裁

而不是像你说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11



    我喜欢阿拉伯国家的法律,抓到小偷要么拿刀砍手要么拉到街上拿石头砸死,我们的法律有的还需要完善
作者: wyl771105    时间: 2011-2-8 11:14
回复 26# 不施粉黛、


    妹子说的有道理,打一下,踢一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应该用榔头把手指敲碎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16
回复 30# 胖胖恐龙


荒谬!

如果真那样做,那又有话讲了

又会责怪国家残忍暴虐

说再远点,就像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

都说社会主义制度这不好那不好的

倘若真发展资本主义

又会流言遍地,简直无聊!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17
回复 31# wyl771105


这气氛活跃的好哇,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17
回复  胖胖恐龙


荒谬!

如果真那样做,那又有话讲了

又会责怪国家残忍暴虐

说再远点,就像我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16



    停!!!莫说国事,我去跳楼
作者: 本初    时间: 2011-2-8 11:18
(houzi22)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18
回复 34# 胖胖恐龙


    遇到对手了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18
回复 34# 胖胖恐龙


闲人人

来看戏了,
作者: 喝醉的鱼    时间: 2011-2-8 11:19
回复 12# 胖胖恐龙


    你这个想法不能带到工作上哦{:8_427:}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19
回复  胖胖恐龙


闲人人

来看戏了,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18



    牙尖嘴利有什么用,鄙视没实际行动的
作者: wyl771105    时间: 2011-2-8 11:20
回复 34# 胖胖恐龙


    千万别做傻事啊,千万别啊,跳的时候小心点,别砸坏了楼下的车啊,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20
回复  胖胖恐龙


    你这个想法不能带到工作上哦
喝醉的鱼 发表于 2011-2-8 11:19



    知道了,领导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20
回复 37# 不施粉黛、


    哈哈哈哈。。。。我胖弟从未遇到对手,你真高。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21
真的?假的?500个绝对够用了!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1-2-8 11:10



    真有500,我统计过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22
回复  胖胖恐龙


    千万别做傻事啊,千万别啊,跳的时候小心点,别砸坏了楼下的车啊,
wyl771105 发表于 2011-2-8 11:20



    你真是好人!!!
作者: 喝醉的鱼    时间: 2011-2-8 11:25
回复 41# 胖胖恐龙

有渠道宣泄就行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28
(, 下载次数: 0) (, 下载次数: 1) (, 下载次数: 0)
(, 下载次数: 0) (, 下载次数: 1)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29
回复 40# wyl771105


我还担心他脏了人家地,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30
回复  wyl771105


我还担心他脏了人家地,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29



    好,我跳过把地扫干净再死
作者: 橡皮泥    时间: 2011-2-8 11:31
我认为给他们打击的力度不够,应该有专业的警察来做。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
作者: 闲人人    时间: 2011-2-8 11:32
你看你们把人家帖子水的。
作者: 山水相依    时间: 2011-2-8 11:34
回复 49# 橡皮泥
就是有专业的警察来做来做也没有太多的作用,就应该抓着了判重刑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36
回复 39# 胖胖恐龙


我给省长写信谏言的时候你在哪呢,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8 11:37
回复  胖胖恐龙


我给省长写信谏言的时候你在哪呢,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36



    我真去死了,88
作者: 喝醉的鱼    时间: 2011-2-8 11:37
要是上面照片里的小偷都换成查到的贪官,大家作何感想,哈哈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1:37
回复 54# 胖胖恐龙


慢死不送,
作者: 喝醉的鱼    时间: 2011-2-8 11:38
现在法律上都取消了贪污者的死刑了,说明啥捏。制定法律的都在给自己留后路
作者: 山水相依    时间: 2011-2-8 11:42
回复 56# 不施粉黛、
我想这下恐龙真的无语了



作者: 心静气和    时间: 2011-2-8 12:03
本帖最后由 心静气和 于 2011-2-8 12:07 编辑
回复  胖胖恐龙


小偷也为养家,小偷也有儿女

生活好谁愿作奸犯科

又不让你为他们做什么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09



    {:8_382:} {:8_382:}贪污枉法,逮到就毙,不管入没入党:偷抢扒拿逮到就揍,不管偷多偷少!
作者: wyl771105    时间: 2011-2-8 12:03
粉黛很刚烈  恐龙很性情。别吵吵了,
作者: liyajun012    时间: 2011-2-8 12: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1-2-8 14:35
最不喜欢小偷,不劳而获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4:46
回复  胖胖恐龙


小偷也为养家,小偷也有儿女

生活好谁愿作奸犯科

又不让你为他们做什么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09



    你怎么知道小偷生活条件不好的呢?你以为每个小偷都是因为贫穷而去偷吗?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4:50
回复 17# 不施粉黛、

有三种小偷:一,确实因为贫穷而去偷。二,因偷而发财了。三,不偷手真的很痒。
作者: 模范男人    时间: 2011-2-8 14:51
回复 64# 利剑出鞘


    昨天不好意思了 没去  家人11点多  一下住院   回来敢过去迟了  真的不好意思啊`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4:52
回复  闲人人
他有病?没有办法处理?不过就是个借口罢了,要是小偷个个都说有病,那乞不是都处理不了了
山水相依 发表于 2011-2-8 11:11



    借口?你要认为是借口,那也只能说是宪法制订的借口。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4:55
回复  胖胖恐龙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

抓到小偷以后对其依法制裁

而不是像你说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11


本来就是依法办事的,但是,法律的规定你懂的。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4:59
回复  利剑出鞘


    昨天不好意思了 没去  家人11点多  一下住院   回来敢过去迟了  真的不好意思啊`
模范男人 发表于 2011-2-8 14:51


那有什么呢,下次还有机会,我和红颜等朋友现在正在百大附近。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8 15:02
回复 67# 利剑出鞘


法律的规定,

我们都在唾弃法律,制度的松懈与漏洞

其实是自己制造的松懈与漏洞,
作者: 模范男人    时间: 2011-2-8 15:03
回复 69# 利剑出鞘


   好  我现在就过去啊`  你们现在在什么位置啊`
作者: wa哈哈    时间: 2011-2-8 15:03
不是个熊嘛
作者: 五月光爱水的鱼    时间: 2011-2-8 15:10
乱世须重刑!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5:13
回复  利剑出鞘


   好  我现在就过去啊`  你们现在在什么位置啊`
模范男人 发表于 2011-2-8 15:03



    你打我电话
作者: 模范男人    时间: 2011-2-8 15:15
回复 74# 利剑出鞘


    号码多少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1-2-8 15:16
回复  利剑出鞘


法律的规定,

我们都在唾弃法律,制度的松懈与漏洞

其实是自己制造的松懈与漏洞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5:02


完善!要靠不断的完善!健全!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实践。
作者: mickeymouse    时间: 2011-2-8 23:33
我喜欢阿拉伯国家的法律,抓到小偷要么拿刀砍手要么拉到街上拿石头砸死,我们的法律有的还需要完 ...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1-2-8 11:14


这个,可以有!同意!!{:8_440:}

我娘过年前在汽车上看见一个被小偷偷了钱的,

在第一那站,人家看病的救命钱!!!真可怜!!
作者: 酒醉思红颜    时间: 2011-2-8 23:48
回复  胖胖恐龙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

抓到小偷以后对其依法制裁

而不是像你说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8 11:11



    你抓他,他就那么老实的让你抓吗?他会乖乖的跟你去派出所?你是文明了,规范了,可是他呢?他是小偷,他会想尽一切办法跑掉的,你不让他知道疼,他会老实吗?会跟你进派出所?我还就不信了.要知道小偷没有不狡猾的,老实人也干不了小偷这个事.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12
回复 78# 酒醉思红颜


体服终不抵心服,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15
回复  酒醉思红颜


体服终不抵心服,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12



    现在象你这样觉悟的人少了
作者: 蓝色月光    时间: 2011-2-9 13:15
很好的建议的。支持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16
回复 80# 胖胖恐龙


非觉悟之说

我只是坚持自我,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17
回复  胖胖恐龙


非觉悟之说

我只是坚持自我,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16



    说真的,我现在佩服的是你老师,真不知道他是什么思想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19
回复 83# 胖胖恐龙


我唾弃且感谢我的老师

他们都是狗眼,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20
回复  胖胖恐龙


我唾弃且感谢我的老师

他们都是狗眼,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19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思想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22
回复 85# 胖胖恐龙


笑话!

我从不用条条框框“鞭策”自己

心底不从,嘴上说再好都是伪善之词,没意义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24
回复  胖胖恐龙


笑话!

我从不用条条框框“鞭策”自己

心底不从,嘴上说再好都是伪善之词,没意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22



    就没人能管了你了,你现在的思想是资本主义的自由思想,你现在很危险!!!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27
回复 87# 胖胖恐龙


少用阶级思想诱导,不存有任何阶级立场

我是纯粹的民主主义者,自小痛恨资本主义

没什么危不危险的,就像我爸从小就对我说什么社会险恶

我根本不甩!照自己意愿处事最起码对得起自己,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30
回复  胖胖恐龙


少用阶级思想诱导,不存有任何阶级立场

我是纯粹的民主主义者,自小痛恨资本主义
...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27



    你应该到美国去生活,我们这还是传统的社会,但告诉你,美国的月亮也是圆的,不见得比家乡好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32
回复 89# 胖胖恐龙


我哪都不去

我知道,美利坚更黑暗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33
回复  胖胖恐龙


我哪都不去

我知道,美利坚更黑暗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32



    对小偷,你说说该怎么办,我听听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35
回复 91# 胖胖恐龙


私聊,我不想惹人非议

我这人小鸡肚肠且心胸狭窄

容不进沙子,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38
回复  胖胖恐龙


私聊,我不想惹人非议

我这人小鸡肚肠且心胸狭窄

容不进沙子,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35



    女人都是这样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38
回复 93# 胖胖恐龙


男女平等,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1-2-9 13:40
{:8_380:}
作者: 草原上的蚊子    时间: 2011-2-9 13:42
回复  胖胖恐龙


私聊,我不想惹人非议

我这人小鸡肚肠且心胸狭窄

容不进沙子,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35



    开始私聊了,这个朋友真上路子
作者: 蜀山脚下    时间: 2011-2-9 13:43
适度暴力也是需要的:)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44
天路 发表于 2011-2-9 13:40



    你发表点意见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1-2-9 13:44
适度暴力也是需要的:)
蜀山脚下 发表于 2011-2-9 13:43



    谢谢你的支持
作者: 不施粉黛、    时间: 2011-2-9 13:49
回复 96# 草原上的蚊子


讲话讲白了,拐弯抹角没意思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1-2-9 13:51
你两个都是珠城热血青年,2011论坛有你们更精彩/:A034?
作者: 酒醉思红颜    时间: 2011-2-9 14:25
回复  酒醉思红颜


体服终不抵心服,
不施粉黛、 发表于 2011-2-9 13:12



    呵呵,那你就用你的实际行动抓个心服的小偷来好了,证明给大家看看。不要动武哟。要文明解决,要和谈。{:8_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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