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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强拆违章建筑钉子户,我也来说二句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0-9-12 01:52
标题: 关于强拆违章建筑钉子户,我也来说二句
对于强迁违章建筑,经常会遇到钉子户阻碍的事。如何判断谁对谁错,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觉得政府就是不应该强拆,对钉子户就得无条件服从。
我说的是强迁违章建筑,对于某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对无辜百姓的强拆, 我同意是义愤填膺的。但对于强迁违章建筑,我却觉得要理性看待。
首先,违章建筑的存在,政府就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因为,既然是违章建筑,就没有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够合法。在违章建筑刚冒头的时候,你政府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及时有力制止?等群众花了钱,盖起来了,甚至都使用多少年了,你才想起来要拆,就是损害了他的既得利益,他当然要跟你拼,当然要成为钉子户。所以,政府有责任在先。
其次,政府也有苦衷。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政府也是由各部门和大大小小的官员组成的。不可能是铁板一块。有些部门的有些官员,不顾大局,擅自批准违章建筑或带头建设违章建筑,利用政府监管的漏洞或其他制度不健全的毛病,趁机为自己捞私利,然后把形成的烂摊子当给上给政府或现在的政府。你说政府该怎么办?他肯定要处理,当然是按法律来处理,你是违章的,就要按违章的来拆,不能无原则满足你的所有要求吧?至于政府官员中不作为或有意做反面工作,也不能成为违章建筑合法化的理由。这是根本原则,与情感无关,更与同情弱者无关。
第三,正如有的网友所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弱势群体客观存在,但弱势群体并不是天然的道德代表者。弱势群体中的某些人,也有不讲道德不讲理的存在。你明知是违章的建筑,为什么想方设法要盖起来?住房有困难,有困难的太多了,如果我住房有困难就可以随便盖,那岂不天下大乱?有的人并不缺房子,只是看别人盖的,觉得没有人来管,不盖白不盖,国人的那种没有原则是非观念的坏毛病立即成倍发酵,马上趁大溜跟着盖啊,相信大家都看过类似的景象。我记得原来我住西航校,在我们楼南面,新盖一栋楼,好象是邮电局的宿舍。本来前面是一条路,可有一天就出现一户人,擅自接着自己的窗户在路上盖了一间房子,没有人管,于是乎,半个月的时间,那条路就全盖满了。他们为什么要盖?不是缺房子住,是看别人盖了自己不盖就觉得吃亏了。这样的心态,是违章建筑泛滥成灾的根本原因。国民素质就是如此。对于类似的违章建筑,当然要强行拆迁。还有一些隔夜楼,那就是讹诈了,更不值得同情。
综上所述,对违章建筑钉子户,要客观分析,理性看待。对事不对人,对理不对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和谐的局面,才能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利益。
以上是我对强拆违章建筑钉子户的粗浅看法,不要把我当成公务员,如果你把我当成公务员,对不起,我会找你要求补发工资的哦。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0-9-12 01:53
你辛苦了,写的很好,沙发我的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0-9-12 01:55
你辛苦了,写的很好,沙发我的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0-9-12 01:53



    谢谢关注,错字有点多了。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0-9-12 01:57
谢谢关注,错字有点多了。
天天向上就是好 发表于 2010-9-12 01:55



    这个点就这几个错字,你也算是高手了,辛苦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0-9-12 01:59
这个点就这几个错字,你也算是高手了,辛苦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0-9-12 01:57



    是的,有点困了,呵呵,晚安。
作者: 山高人为    时间: 2010-9-12 07:34
说的比较理性!支持
作者: zqdyj    时间: 2010-9-12 08:54
强拆“违章建筑钉子户”和强拆“钉子户”完全是两个概念,
前者根本没必要讨论
作者: 珠城一粟    时间: 2010-9-12 08:58
回复 7# zqdyj


    你知道吗,这种策略叫混淆视听,转移视线
作者: 天天特卖    时间: 2010-9-12 09:14
冤有头
债有主
作者: 9579耿怀    时间: 2010-9-12 09:35
对于强迁违章建筑,经常会遇到钉子户阻碍的事。如何判断谁对谁错,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觉得政府就是不应该 ...
天天向上就是好 发表于 2010-9-12 01:52



    不要把我当成公务员,如果你把我当成公务员,对不起,我会找你要求补发工资的哦。

公务员也未能有你看得明白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0-9-12 12:46
不要把我当成公务员,如果你把我当成公务员,对不起,我会找你要求补发工资的哦。

公务员也未 ...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0-9-12 09:35



    嘿嘿,哥哥也是明白人。其实今天这样的局面,多数是政府造成的。积重难返,只好有强拆情况出现了。但你老百姓如果没有贪图便宜的侥幸心理,没有反正法不责众的法盲心理,违章建筑就不会出现。
作者: mom99    时间: 2010-9-12 13:15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0-9-12 13:59
我现在觉得,很多人对违章的钉子户也是不满意的。
作者: laiqurufeng    时间: 2010-9-12 15:02
比如蚌埠最牛的钉子户,实际确实提了不够合理的要求,因他使多数人(我指周围买房的普通百姓而不是开发商)利益受损。这样的钉子户如何赢得人心?也许只一些好事者跟着喝一喝,看看热闹罢了。悲哀!
作者: 天天守望    时间: 2010-9-12 15:55
万事万物相对性的:对与错  是与非  好与坏 等等诸如此类  总有基本的衡量评判规则
作者: 卡卡-    时间: 2010-9-12 17:14
他盖我也盖??没有利益你会盖吗???没有利益政府会拆吗???没有利益、、、、、、、一句话:于民争利是事实吧??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天天向上就是好    时间: 2010-9-12 21:00
他盖我也盖??没有利益你会盖吗???没有利益政府会拆吗???没有利益、、、、、、、一句话:于民争利是 ...
卡卡- 发表于 2010-9-12 17:14



    如果有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不按规矩来,岂不乱套?你的一句于民争利,实在太过武断。光看表象哪里能行?钉子户侵占的是别的人的利益。如果有个人在你家窗户前擅自盖一个违章建筑,你是为了维护他的利益高高兴兴让他盖呢,还是与他争利,不让他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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