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关于蚌埠交警与车匪! [打印本页]

作者: feitian988    时间: 2010-7-29 13:25
标题: 关于蚌埠交警与车匪!
近日来蚌埠市内与蚌埠各论坛关于蚌埠交警砸停违规车辆时间议论纷纷,我就纳闷了,采访当时围观群众居然有人说暴力执法有损警察形象!!(当然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是拍手称快的)难道说当时让违规车辆强行发动开溜就不损警察形象了?警察倒在违规车辆前面起不来形象就光辉了?我认为对待这样的违规车辆且态度与行为以严重危害到执法者的生命与公共安全,该警察使用警棍破窗完全合法,更合乎当时的情理。现在社会上某些市民对警察有些不良印象,确实在公安队伍中不排除有些老鼠屎,但请你们不要以一概全,不是所有警察都是那样的!发现了好的我们要给予正面宣传和表扬,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想要和谐社会就必须有这样的管理过程,必须有这样有血气的警察。当天的举动与果敢不是每个警察都能做到的。力挺蒋恺!!!!我想支队也会力挺,由于受伤说不定还会记功。
顺便说一下那个诽谤贴,本想扭曲事实、无理反咬,给执法者以及执法部门制造点社会舆论结果遭来谴责声一片,可笑!!~
作者: 碧海蓝天玉    时间: 2010-7-29 13:28
顶起来
作者: 太阳上的亮点    时间: 2010-7-29 13:29
只要是为人民服务的事,人民一定欢迎,谢谢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10-7-29 13:29
这个世界既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有权人的世界,它是有心人的世界。
作者: 蚂蚱    时间: 2010-7-29 13:32
交警同志辛苦了。
作者: 我爱珠城每一角    时间: 2010-7-29 13:45
为我的同行蒋恺叫一声:“好样的”!
遇到这样的人,应该先砸车窗,后用喷射器再喷,看看是他厉害还是辣椒水厉害。
我相信大多数驾驶员都是很遵守交通法规的。对于这样不服管理涉嫌危险驾驶的一定不能心慈手软,听之任之。一定要严惩,以儆效尤!
作者: 风雨同行    时间: 2010-7-29 13:47
好样的,交警
作者: 李小龙    时间: 2010-7-29 13:52
只要是为人民服务的事,人民一定欢迎,谢谢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
作者: 专治HN人    时间: 2010-7-29 13:52
最好把这个开跑车的拉去枪毙!
作者: abcd24854    时间: 2010-7-29 14:15
赞一个   

顶起来   。。。
作者: 我我我我    时间: 2010-7-29 14:56
(, 下载次数: 4) 回复 1# feitian988


    楼主想必是交警的拖吧
说的好
虽说交警砸车有点过激了,但我相信当时的情况每个有良知的民警都会忍不住的。
这样的社会败类就是要这样对他,什么要都按条例办那可就,,,,,,
露头一个就严打一个,交警好样的,蚌埠市民都支持你
作者: BONBON    时间: 2010-7-29 15:32
蒋恺使用警械的行为得当,是执法者的标兵,是民警学习的榜样,在违法行为面前不能软!
作者: hb7001    时间: 2010-7-29 15:34
这个世界既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有权人的世界,它是有心人的世界。
利剑出鞘 发表于 2010-7-29 13:29



    评价的好,应当支持正义。
作者: 闹市闲人    时间: 2010-7-29 15:39
希望蚌埠交警都要向蒋凯同志王其刚同志学习!
作者: 关爱人生    时间: 2010-7-29 15:40
最近这两天论坛里关于此事的正面负面新闻都有,真想出来后大家都为这个交警拍手称赞,为我们蚌埠有这样的交警同志感到自豪!!!!!!!!!!!!!!!!!!!!!!!!!!
作者: 不知所措    时间: 2010-7-29 15:59
坚决支持交警的正义执法行为,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安定,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的人渣
作者: 不知所措    时间: 2010-7-29 15:59
坚决支持交警的正义执法行为,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安定,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的人渣
作者: 财富之旅    时间: 2010-7-29 16:14
我就想说3个字:砸的好
作者: 一条大河    时间: 2010-7-29 16:41
蚌埠的交警和巡警为什么不合二为一呢,好多地方都是交巡警了,可以佩带枪支,碰到这种情况即可有所作为。
作者: 火炮    时间: 2010-7-29 19:29
顶·~~~~~·····
作者: 闹市闲人    时间: 2010-7-29 19:30
关注中.......
作者: 1071398528    时间: 2010-7-29 19:32
这样的就该砸
作者: laowei    时间: 2010-7-29 19:56
只要是为人民服务的事,人民一定欢迎,谢谢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
作者: skjc    时间: 2010-7-29 20:19
向所有像蒋恺一样,辛勤工作,把人民的安危放在心上的人民警察致敬!
作者: 海盗也温柔    时间: 2010-7-29 21:57
一切均有可能
作者: 3楼遐想    时间: 2010-7-29 22:29
楼上这么多的声音确实让旁观者只能瞎凑热闹,不明白来龙去脉,都站在蒋恺这边,我个人认为有些不妥,因为他擅长的就是暴力执法,这次正好满足了一部分人的热闹欲望,侧面支持暴利执法,实质却是欲盖弥彰,蚂虾街的暴力执法与这次的暴利执法并不是偶然,希望广大坛友在开心今天的同时看清楚“演员”的潜力。这出戏有主演,有配角,还有群众演员,对一个擅长暴利执法的交警,我想保留对他的看法。
按照交警执法程序,蒋警并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去做,而是首先用警棍表明态度(每次都这样,幸好不是枪),其次交警执法难确实是个问题,尽量减少与违法者之间的直接冲突,不失为一个好的应对之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执法率。第三,警民关系的不和谐,容易产生矛盾,最终导致抵制情绪,正常。最后,提倡和谐。
作者: 真理呐喊    时间: 2010-7-29 22:49
此次事件阐述了这样一个真理: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作者: 3楼遐想    时间: 2010-7-29 22:57
楼上的不是真理,应该是“我认为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仅仅是你认为会这样,有时候正义还是会在邪恶的金钱下低头,这才现实
作者: 网络刺客    时间: 2010-7-29 23:00
顶~~~~~~~~~~~~~~~~~~
作者: 在云端    时间: 2010-7-29 23:17
谢谢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
作者: 3楼遐想    时间: 2010-7-29 23:21
看来还是那么多人无知,真是悲哀
作者: 大鱼吃小鱼    时间: 2010-7-29 23:57
我当时就在现场,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蒋恺做的没有什么过错。对待这样危害公共安全的无牌司机,砸个窗户都算对得起他了。还说暴力执法来,我看已经够人道了。。。
作者: 环湖    时间: 2010-7-30 00:01
该出手时就出手
作者: 随风而逝6912    时间: 2010-7-30 00:03
支持这个交警
作者: i珠城    时间: 2010-7-30 02:14
在无牌违法车即将强行开走的情况下,砸窗是制止违法的必要、有限度的措施,谈不上暴力执法!
作者: xuehan99213    时间: 2010-7-30 09:41
外国根本不到到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是正常执法的。为什么中国就像看到恐龙一样呢,因为长期都处在非正常状态,人治大于法制的状态,已经看惯了不正常的东西看正常的反而不正常了,就像在厕所逮个一年,出来了反而不习惯一样。真是悲剧啊
作者: 简单点    时间: 2010-7-30 09:54
看来还是那么多人无知,真是悲哀
3楼遐想 发表于 2010-7-29 23:21



无知吗?
悲哀吗?
那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肇事主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不过看那照片我想大家也该知道了吧!
为什么这些人可以有恃无恐?
等到他一车撞到别人身上的时候.
你还会说悲哀吗?
等到他把人撞死了赔几个钱以后.
你还会觉得人们无知吗?
如果,你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的东西.
我只能说,悲哀的是你自己吧.
撇开以前这位交警是什么样的人不说
单这件事,他没做错吧..
如果不用你所谓的暴力,
却要让让无辜的路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还觉得这叫暴力吗?
作者: zwl    时间: 2010-7-30 10:27
查查这曲某某是否是监外取保的,是的话,赶快收监。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0-7-30 14:10
五级士官


12#
发表于 昨天 15:32 | 只看该作者
蒋恺使用警械的行为得当,是执法者的标兵,是民警学习的榜样,在违法行为面前不能软!
作者: 喜气洋洋    时间: 2010-7-30 14:55
大多数驾驶员都是很遵守交通法规的
作者: 模范男人    时间: 2010-7-30 15:09
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 3楼遐想    时间: 2010-7-30 15:25
回复 37# 简单点

简单点,你一点也不简单,你越搞越复杂
作者: 3楼遐想    时间: 2010-7-30 15:27
你太喜欢用假设了,简单点,如果,如果什么呀如果,都如果得话,那我如果,,,你,,,,,好像我就是罪人了,你觉得呢?事实了解后再讲,有空见面我告诉你事实
作者: 蚌埠人1    时间: 2010-7-30 15:35
说实话,蚌埠市打黑、除恶、扫黄的力度有点小了!!!!!!
作者: 品车族    时间: 2010-7-30 15:47
热点新闻。。。。。。。。
作者: 将之衔    时间: 2010-7-30 17:59
“警察”/:A027?
作者: 有缘相距    时间: 2010-7-30 18:32
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 皮皮西西    时间: 2010-7-30 18:45
顶蒋恺~那个诽谤贴,确实是个大笑话。为家乡有这样的好警察,感到光荣和骄傲!
作者: simba    时间: 2010-8-1 17:17
支持交警,像这样的无浪神早就该清除出人类了。支持以暴制暴!
作者: 风雨故人来    时间: 2010-8-1 19:14
看来还是那么多人无知,真是悲哀
3楼遐想 发表于 2010-7-29 23:21

~~一声冷笑,但不知谁笑谁~~~
作者: 碧海蓝天玉    时间: 2010-8-1 21:06
回复 32# 大鱼吃小鱼


    说得好啊
作者: 天涯有我1    时间: 2010-8-1 21:17
把他们的名字公布出来不怕那些人报复啊?/:A035?
作者: liujun1974    时间: 2010-8-1 21:30
路过飘过!
作者: BONBON    时间: 2010-8-1 22:24
“3楼遐想”是跑车党的吧,句句针对人民的好交警蒋恺,当我们是瞎子啊!
作者: ksIvan    时间: 2010-8-2 00:02
蚌埠交警很黑的,路霸都能把路给买断,我说的交警是那些当领导的。
作者: 失落的天使    时间: 2010-8-2 00:22
你太喜欢用假设了,简单点,如果,如果什么呀如果,都如果得话,那我如果,,,你,,,,,好像我就是罪人 ...
3楼遐想 发表于 2010-7-30 15:27



    我只想说说我当时在现场所看到的事情真相,相信懂的人会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交警拦停车以后,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对方拒绝,此时车是没有熄火的,而且仍然有轰油门的声音,然后双方就发生争吵,说话都不太好听,这时那个跑车再次加油门,交警用警棍把玻璃砸了。事情就是这样,那个跑车宝宝说什么用辣椒水的事情,我没看见。至于两人为什么后来都住院了,实事求是的说,当时看他们都没什么事。
作者: 315455331    时间: 2010-8-2 00:47
这跑车牛,违章20多次.
作者: 任重道远    时间: 2010-8-4 08:47
这个世界既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有权人的世界,它是有心人的世界。
利剑出鞘 发表于 2010-7-29 13:29



    评价的好,应当支持正义。
作者: 笑弥勒    时间: 2010-8-4 09:08
楼上这么多的声音确实让旁观者只能瞎凑热闹,不明白来龙去脉,都站在蒋恺这边,我个人认为有些不妥,因为他 ...
3楼遐想 发表于 2010-7-29 22:29


有道理
作者: BONBON    时间: 2010-8-4 09:14
开车那个都跑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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