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风“严”。严格遵守法律援助窗口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要求,严抓考勤制度和卫生制度,杜绝工作不在状态等现象在窗口发生,外树窗口良好形象,把严作风、强纪律作为积极履职的重要保障。
咨询工作“巧”。要求接待咨询的人员要树立窗口服务意识,努力提升个人法律业务理论水平,懂得和熟练运用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准确运用精炼的语言,将法律程序以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告知咨询人。
搜集资料“真”。要求窗口人员做到给申请人员一次讲清需提供的资料,避免造成申请人员时间和效益的损失。
审核资料“细”。要求窗口人员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认真仔细审核,办理条件是否属实、准确。
受理案件“快”。要求窗口人员及时审核受理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要及时受理,第一时间回复当事人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案件,以当事人效率第一,真正做到服务民生。
服务态度“好”。坚持以民为尊,狠抓微笑服务和阳光服务。通过抓微笑服务,让每位办事群众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充分感受到规范化法律服务的温暖。
欢迎光临 蚌埠论坛 (http://www.ahbb.cc/bb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