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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职工医保》的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蚌埠市医保中心    时间: 2023-2-17 11:32
标题: 关于《职工医保》的回复
网友:
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住院十五天左右或者费用达到一万多就必须要出院,然后过半个月才能去办理住院”的问题,蚌埠医保政策中无此项规定。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把握出院和入院标准,与住院时间和医疗费用无关。如就医中存在你反映的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蚌埠市医保局3112122 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81084。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蚌埠市医保中心
                      2023年2月17日


作者: 三星照林    时间: 2023-2-17 12:19
总算有个明明白白的回复了!
作者: 黑色火焰    时间: 2023-2-17 13:45
知道了
作者: 真诚888    时间: 2023-8-20 09:40
加强监管
作者: 真诚888    时间: 2023-8-20 09:41
??????
作者: 真诚888    时间: 2023-8-20 09:42
三星照林 发表于 2023-02-17 12:19
总算有个明明白白的回复了!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真诚888    时间: 2023-8-20 09:42
黑色火焰 发表于 2023-02-17 13:45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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