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关于“MEI99”网友发帖反映涉法问题的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蚌埠中院 时间: 2020-6-8 11:41
标题: 关于“MEI99”网友发帖反映涉法问题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蚌埠中院 于 2020-6-8 11:50 编辑
“MEI99”网友系案件原告,其因与被告王瑗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诉至龙子湖区法院。原告称该案被告之一王瑗系该院干警王玮之妹,为了案件能够客观公正处理,龙子湖区法院特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市中院考虑到该案的两被告住所地均在蚌山区,认为由蚌山区法院审理更为适宜,故指定由蚌山区法院审理。虽然当事人在签订的转让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发生争议时由龙子湖区法院管辖,但该约定选择的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均不在龙子湖区法院辖区,该管辖约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此外,“MEI99”网友在起诉时未提供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在诉状中将被告王瑗错误写成“王媛”,市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按照诉状也写成了“王媛”。蚌山区法院立案审理后,发现王瑗名字有误,遂向“MEI99”网友的代理人沟通提出撤诉,经许可后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交。 就帖文中反映龙子湖法院干警王玮的有关问题,市中院在第一时间责成该院调查核实,目前,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已就反映的王玮是否存在违反法官职业规范的行为予以调查,调查结果尽快向“MEI99”网友反馈。 全市法院继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内部人员插手案件,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8日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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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z123 时间: 2020-6-8 12:03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 看看再讲 时间: 2020-6-8 12:11
持续关注。。。。。。
作者: 我能 时间: 2020-6-8 12:12
大家都在关注呢。。。
作者: 乐舒浴池 时间: 2020-6-8 12:13
“MEI99”网友在起诉时未提供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我不明白,是原告找被告要吗?
作者: 乐舒浴池 时间: 2020-6-8 12:14
我感觉这个原告也是马大哈,你说你跟他签合同的时候她叫什么名字,你搞不清楚吗?怎么到法院起诉的时候还能写错名字呢?


作者: 原用户0521704 时间: 2020-6-8 12:16
是律师写的
作者: 乐舒浴池 时间: 2020-6-8 12:21
律师不看原始合同吗?


作者: 佛山无影脚 时间: 2020-6-8 12:47
老百姓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也不能冤枉好人,更不要放过坏人。
作者: 苏樱 时间: 2020-6-8 12:51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作者: maxv 时间: 2020-6-8 13:05
我一直搞不明白?这个东西找谁弄?
作者: 不倒翁123 时间: 2020-6-8 13:14
你没签过合同?我不信
作者: 不倒翁123 时间: 2020-6-8 13:15
迷糊虫
作者: FX诚信 时间: 2020-6-8 13:16
是的,也是对人性的最低要求了
作者: 乐舒浴池 时间: 2020-6-8 13:22
签合同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吗?
作者: 欢乐水果 时间: 2020-6-8 13:23
现在起诉门槛太高,一般人还真弄不懂,至于有多少专业律师,那就不好说了。很多案件都是拖了好几年,真要是财务纠纷,等你拿回钱,不说人民币贬值,就是欠款人用来投资也赚够了。
作者: 不倒翁123 时间: 2020-6-8 13:24
是的。这是常识,身份确认。当然了,你跟熟人签,你也许就没要求查验身份证名材料
作者: 南京滴滴 时间: 2020-6-8 13:37
租房子,正规中介~星房产都要双方身份证,房东房产证
作者: 嘻嘻又哈哈 时间: 2020-6-8 13:46
回复很及时
作者: 山水集团 时间: 2020-6-8 13:51
无法无天了
作者: 蚌埠-单律师 时间: 2020-6-8 13:52
为民服务 及时回复 点赞
作者: 不倒翁123 时间: 2020-6-8 14:00
欢迎律师加入论坛
作者: 蚌埠-单律师 时间: 2020-6-8 14:15

作者: 不倒翁123 时间: 2020-6-8 14:29
做律师不容易。做一名爱民律师更难。所以你在论坛是独苗
作者: 小兵故事 时间: 2020-6-8 14:40
持续关注,自古民告官难于上青天,看看政府能不能还老百姓一个青天。
作者: 小兵故事 时间: 2020-6-8 14:41
你是这个案子的律师吗?
作者: 新手方向 时间: 2020-6-8 14:42
被告的身份证由原告提供,你觉得原告会主动提供给被告吗?就因为如此,蚌山区法院就要原告撤诉!原告真是太难了。
作者: 孤独老兔 时间: 2020-6-8 14:42



作者: Tel 时间: 2020-6-8 14:44
一棍打翻一船人就是您这种武林高手吧?
作者: miaopi 时间: 2020-6-8 14:45
尊敬的蚌埠人民法官:
敬请你们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案,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惩恶扬善!杜绝司法腐败,洁身自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精湛的法律业务水平,公平、公正地裁判每一起案件。
作者: 醉低调 时间: 2020-6-8 14:49
这事必须关注
作者: miaopi 时间: 2020-6-8 14:50
不是警告,是敬告。可以吧?
作者: bixiansheng 时间: 2020-6-8 14:56
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王玮在本案中介入就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回避的重要因素!意图干涉本案公正廉明的判定!就此行为就应该深究!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20-6-8 15:01
撤回还是可以再上诉的
作者: 淮河一舟 时间: 2020-6-8 15:10
回应市民关切。
作者: K心果 时间: 2020-6-8 15:28
这事整的,,专业律师吗?姓名也错,身份证件律师查不到么。。。。。
作者: miaopi 时间: 2020-6-8 15:35
错了就纠正,必要时承担部分责任
作者: 猫大熊 时间: 2020-6-8 15:39
为市中院的反应鼓掌,法治社会人人有责
作者: K心果 时间: 2020-6-8 15:40
只有撤回起诉吗?更正不就可以。。。。。
作者: K心果 时间: 2020-6-8 15:42
期待后续,,,百姓长知识了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20-6-8 15:51
我就不明白了,针对名字有误这一环节,法院已做出补正,为什么还要沟通原告撤诉呢,不撤诉,中院裁决依然是有效的呀
作者: 菊香 时间: 2020-6-8 16:00
不搞急了,谁会到论坛发帖诉苦。。。法官大人,给普通老百姓一个交代吧!
作者: 沧狼 时间: 2020-6-8 16:16


作者: 好的123 时间: 2020-6-8 16:19
不让告。否则终究你告错人的法律责任。律师也是捣浆糊的。估计是故意的。
作者: teige 时间: 2020-6-8 16:29
撤回应该是为了改成正确的名字重新起诉,毕竟名字错了即使赢了也是白赢!
作者: 利剑出鞘 时间: 2020-6-8 16:47
有的人相信媒体却不愿相信法院,而我,却坚信法院肯定会处理好这件事。这个节骨眼上,谁都不想去触犯“四不三案一伞”。为了几十万的经济纠纷把自己拉下水,太得不偿失了。我相信中院政治部会合理妥善处理好这件事。
作者: 快乐的鱼 时间: 2020-6-8 16:58
难于上青天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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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yzy 时间: 2020-6-8 17:04
现在信息那么发达,千万别弄错了,不然太丢人了
作者: 快乐的鱼 时间: 2020-6-8 17:18
中院纪检不能直接调查核实吗?本级纪检不太好开展工作吧
作者: 冷雨夜1 时间: 2020-6-8 17:54


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20-6-8 18:09
瞎扯,补正了裁决就是有效的,原告说了,忽悠她撤诉后不在立案,让她去禹会区
作者: lojase 时间: 2020-6-8 18:27
司法都烂掉社会就没底线了,请律政人爱惜自己的羽毛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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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8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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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热 时间: 2020-6-8 18:39
让去蚌山区法院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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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nzaiji 时间: 2020-6-8 18:50
网络维权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06
我提供的是被告王瑗跟渠刚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律师笔误瑗写成媛,承办法官忽悠让我的律师撤诉,拿到中院更改,中院裁定拿到以后,蚌山法院以案件审理结束为由,坚决不给立案,给我踢到禹会,让我去禹会立案。律师自责,不愿意代理我的案件。后边重新找了一个律师,禹会立案第二天退还我的律师费,也不愿意代理!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07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07
至今律师没有告知我因为什么不愿意代理!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10
中院是蚌埠市的最高法院,不会凭空出具裁定书!裁定书上的事实清楚,王玮制造违背法律法规的合同,这是不争的事实!感谢中院以事实为依据为我伸张正义!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15
一个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的人怎么能公平公正审理案件?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18
撤回以后不给立案!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20
承办法官要求撤诉,说中院裁定下来再来立案!裁定下来之后,以案件审理结束为由,坚决不给立案!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24
一个人只有一个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这是孩子都知道的基本常识!名字笔误错了,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渠刚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都是正确的!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31
利剑出鞘 发表于 2020-06-08 16:47
有的人相信媒体却不愿相信法院,而我,却坚信法院肯定会处理好这件事。这个节骨眼上,谁都不想去触犯“四不三案一伞”。为了几十万的经济纠纷把自己拉下水,太得不偿失了。我相信中院政治部会合理妥善处理好这件事。
开始我们不知道王玮的是法官,合同签完以后王瑗告诉我们她哥是王玮,龙子湖法院民庭法官!我们不相信,后边迟迟不愿付款,嚣张跋扈的让我去法院起诉她,被逼无奈,龙子湖法院前台咨询才知道王玮真是龙子湖法院民庭法官!打王玮电话,第一次接通,我自我介绍,他说现在有事,等会再说,后边再打电话,就说跟他没有关系。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36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36
中院的裁定书就是事实真相!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8 19:40
不撤诉不行,撤诉之后坚决不给立案!这就是蚌山法院审判的结果?我可以说是王玮法官影响的吗?
作者: 高调退出 时间: 2020-6-8 19:50
回复是美德。
作者: bixiansheng 时间: 2020-6-8 19:52
且不说案子结局如何,就从直系亲属不回避这一点上就是对民众的不公平!
作者: 匪我思存啊 时间: 2020-6-8 20:31
关注中

作者: 我爱淮河明珠 时间: 2020-6-8 20:51
这个律师不称职
作者: heman 时间: 2020-6-8 21:20
秃子头上的虱子,不是明摆着吗
作者: C罗 时间: 2020-6-8 21:28
自己查自己
作者: miaopi 时间: 2020-6-8 21:49
凡是拖延几年的案子都应该谴责法官,因为权利都是法官掌握的!
作者: 跟我没关系 时间: 2020-6-8 22:06
不是法官,是干警?不会是临时工吧?
作者: miaopi 时间: 2020-6-8 22:21
“蚌山区法院立案审理后,发现王瑗名字有误,遂向“MEI99”网友的代理人沟通提出撤诉,经许可后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交。”
原告因为将被告的名字的笔误就撤诉了?蚌山区法院怎么可以这样?符合常理吗?所以后面就不再立案了?这是实事求是的作风和原则吗?我不想为原告或被告讲话,只是问一问。
作者: BBDR 时间: 2020-6-8 23:11
水温太高,蒸晕了
作者: BBDR 时间: 2020-6-8 23:13
律师也是和稀泥,混钱的
作者: BBDR 时间: 2020-6-8 23:16
撤诉有问题,
作者: BBDR 时间: 2020-6-8 23:21
去北京吧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5:43
miaopi 发表于 2020-06-08 22:21
“蚌山区法院立案审理后,发现王瑗名字有误,遂向“MEI99”网友的代理人沟通提出撤诉,经许可后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交。”
原告因为将被告的名字的笔误就撤诉了?蚌山区法院怎么可以这样?符合常理吗?所以后面就不再立案了?这是实事求是的作风和原则吗?我不想为原告或被告讲话,只是问一问。
不撤诉不行,撤诉之后以案件审理结束为由,坚决不给立案!给我踢到禹会区法院~~~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5:46
临时工敢制造案件?干预案件?相信临时工没有这个能力!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5:50
一个制造案件、干预案件、制造陷阱合同的龙子湖区民庭的法官王玮,去年11月底中院的裁定书就下来了,截止到昨天上午,我发帖之前,一直在正常工作!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5:59
不能忽悠百姓说先撤回,中院裁定下来以后再给立案!中院裁定下来以后,以案件审理结束为由,坚决不给立案!踢到禹会法院,案件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了,才给立案!试问没有法官王玮设置的陷阱合同,制造案件,干预案件,需要7个多月才能立案吗?市中院不会凭空下没有事实依据的裁定书吧?
作者: bixiansheng 时间: 2020-6-9 07:13
可以立案的,名字错了重新立案就等于另外起诉一个人,起诉主体更换了怎么可能不让起诉
作者: bixiansheng 时间: 2020-6-9 07:25
miaopi 发表于 2020-06-08 22:21
“蚌山区法院立案审理后,发现王瑗名字有误,遂向“MEI99”网友的代理人沟通提出撤诉,经许可后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免交。”
原告因为将被告的名字的笔误就撤诉了?蚌山区法院怎么可以这样?符合常理吗?所以后面就不再立案了?这是实事求是的作风和原则吗?我不想为原告或被告讲话,只是问一问。
你需要更换律师,这次请的是只菜鸟,连名字都不核对,最基本的诉讼要素都能填错,作为律师最基本的尝试,又因为你的案件涉及蚌山区法院里直接判案的法官,不方便出面了,所以不代理你的案子了。但不见得所有的律师都不敢代理,建议你选择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这个专业性很强的,你的对手又是背景那么强大,起诉前和律师多谈几次,提供所有证据,胜诉并不难,黑白分明的事情,要对国家司法有信心,有实体的案件执行也没问题!不要怕,走好每一步程序,胜利一定会到来!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7:39
利剑出鞘 发表于 2020-06-08 16:47
有的人相信媒体却不愿相信法院,而我,却坚信法院肯定会处理好这件事。这个节骨眼上,谁都不想去触犯“四不三案一伞”。为了几十万的经济纠纷把自己拉下水,太得不偿失了。我相信中院政治部会合理妥善处理好这件事。
正因为相信法律,7个多月了,才立案!不是被逼无奈,谁愿意这么做?
作者: 凡凡1209 时间: 2020-6-9 07:42
这也是笔误?

作者: xhszq3788 时间: 2020-6-9 07:46
回复及时认真,持续关注。
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8:29
案件审理结束为由,坚决不给立案,踢到禹会法院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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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8:48
禹会已经立案,22号开庭!相信王玮只是法院的个例,最终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审理!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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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I99 时间: 2020-6-9 08:50
没有律师愿意代理,老百姓认准一个道理,买东西给钱!不给钱设置再多的陷阱合同,也掩盖不了事实的真相!
作者: 我们去偷情 时间: 2020-6-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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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很想游泳的鱼 时间: 2020-6-9 08:54
只要中院裁决书有效,你就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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