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关于网帖“关于举报养狗的一些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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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蚌埠公安在线
时间:
2019-11-6 09:14
标题:
关于网帖“关于举报养狗的一些问题”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蚌埠公安在线 于 2019-11-6 09:21 编辑
网友“
muqiuzhiying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目前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条例中对养犬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养犬管理的执法依据。
蚌埠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6日
作者:
苏樱
时间:
2019-11-6 09:22
您说的是新版条例。目前也有老版条例,也在执行中,没有作废。
作者:
三星照林
时间:
2019-11-6 10:26
光有条例没有部门认真执行还不如擦屁股纸呢!
作者:
igiuyy
时间:
2019-11-6 10:27
这样的回复还不如不回复
作者:
念念不忘1
时间:
2019-11-6 11:14
2017.12.13.发布的条例呢?
作者:
马甲11
时间:
2019-11-6 11:19
这回复的意思就是说 等新版条例出来 新版条例不出来 他们不干活
作者:
linaiguo999
时间:
2019-11-6 11: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张义飞
时间:
2019-11-6 11:38
治理狗患刻不容缓
作者:
zain539951
时间:
2019-11-6 11:47
作者:
苏樱
时间:
2019-11-6 11:47
懒政!!!
作者:
dada1234
时间:
2019-11-6 12:30
作者:
555bboo
时间:
2019-11-6 12:35
不要搭理那些无病呻吟的社会闲人,养狗多和谐,普京大帝都养狗。
作者:
碌碌有为
时间:
2019-11-6 15:13
“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养犬管理的执法依据”请问是哪个行政管理部门?电话多少?
作者:
新军人
时间:
2019-11-6 17:02
拭目以待
作者:
最帅的仔
时间:
2019-11-6 17:13
碌碌有为 发表于 2019-11-06 15:13
“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养犬管理的执法依据”请问是哪个行政管理部门?电话多少?
反正不是他们就对了
作者:
乐舒浴池
时间:
2019-11-6 18:02
谁现在敢打狗?
作者:
在沟里
时间:
2019-11-6 19:09
哎~一声叹息~~~
作者:
苏樱
时间:
2019-11-10 10:03
您说的是新版条例。目前也有老版条例(2017.12月发布),也在执行中,没有作废。
作者:
安全至上9
时间:
2019-11-10 10:44
执行难,谁执法,好管的只有机动车,镜头一闪二百
作者:
lzy
时间:
2019-11-10 10:52
这个城管可以治理,见到无证,无绳的狗,给予当场没收,并罚款。完善个人信用管理,看你可老实。
再好的制度,没有执行力度,等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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