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安机关已“利剑出鞘”,开始展开调查! 9579耿怀 发表于 2009-9-24 12:31
患者一方毕竟是弱势群体,即使找“医闹”可能也是迫不得已。 医院会心甘情愿的承认过错,做出赔偿吗? 月亮弯弯 发表于 2009-9-24 12:36
“从调取的监控录像上显示,有几位曾多次参与其他医院闹事行为” LZ真有本事,监控录象可不是随便谁都能调的,而且还不是一家医院的,还其他医院的? 海伦 发表于 2009-9-24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