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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夏某某怎么惩罚都不过分,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 [打印本页]

作者: 过往匆匆    时间: 2017-5-18 08:36
标题: 对夏某某怎么惩罚都不过分,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
      据知情人说,夏某某的卑劣行为是这样的,摸女生大腿、屁股是隔着衣服的,恶劣固然恶劣但程度并没到原先很多人想的那样,我觉的这对受害人伤害也小些,是不幸中之大辛,没必要非要巴着事情越大越好吧。
      要说夏某某有后台,是谁?谁来说说,对于夏某某在道德上怎么谴责都不过分,可是涉及法律制裁,就要依据违法的事实、情节的轻重,这样才是公正的处理,意气用事肯定是不行,拘留十天足以让夏某某终身背负恶名,一辈子遭受良心的谴责,大家说是不是?。


作者: 别处    时间: 2017-5-18 08:39
和谐社会
作者: 新军人    时间: 2017-5-18 08:40

作者: 采真橘    时间: 2017-5-18 08:44
大家要理性看待,不要空做道义的键盘侠。
作者: 会唱歌的小青蛙    时间: 2017-5-18 08:46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
作者: 石儿    时间: 2017-5-18 08:47
消息满天飞的时代,一个礼拜后人们就会淡忘这件事情。生活也将回归原有的轨道
作者: 你懂的。    时间: 2017-5-18 08:48
不开除公职就是对孩子不负责
作者: zhuqiqi    时间: 2017-5-18 08:48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 相信社会 相信大家
作者: fengsha    时间: 2017-5-18 08:48
事情虽然恶劣,但是已经依法处理了,我们就应该相信法律相信政府,夏某已经收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谴责,大家理性一点,不能空有一腔热血,而随意的鞭笞。
作者: 想你的容颜    时间: 2017-5-18 08:49
这样的事情,既然对方已经受到了惩罚也就没必要再继续扩大下去!相信法律会处理好这件事情!
作者: 昵称很好听哦    时间: 2017-5-18 08:50
相信法律
作者: 喜欢多啦的某某    时间: 2017-5-18 08:51
相信法律
作者: zzxfb    时间: 2017-5-18 08:51
理性看待,相信法律会做到公平公正。而不是一出事就争当判官。这样社会发展才能真正取得进步。
作者: 雨过晴初    时间: 2017-5-18 08:51
为什么不扩大下去?这种人继续做老师就是对所有孩子不负责任。顶起来
作者: carry_布偶猫    时间: 2017-5-18 08:51
还是得依法追究责任
作者: zhnig123    时间: 2017-5-18 08:55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这是制定刑事处罚标准的前提;其次从中国刑法对猥亵儿童行为的处罚规定(虽然还不够完善)来看无疑是强调从重打击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标准时要从严把握,不宜将纳入治安处罚的猥亵儿童行为范围放得过宽;再次从实际情况看,猥亵儿童行为多发生在思想意识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和社会基层,猥亵儿童的行为往往不仅给被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同时也对被害儿童的近亲属带来较大痛苦,因此在对猥亵儿童行为进行处理时,也要将此现实状况一并考虑。 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作者: 大栗色兔子    时间: 2017-5-18 08:55
媒体互联网对事件的报道,已让此人“家喻户晓”,法律处罚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有差距,但他日后的行为一定暴露、放大在大家的监督下,想想也就没有后面的顾虑了,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08:57
夏老师如果是对学生的漂亮妈妈有非分之想,行为不检点和性骚扰,俺觉得情有可原,都是男人嘛,谁能保准不冲动?对幼女怎么能下的出手?想请它讲讲心得?这不是变态,是犯罪!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08:59
法律惩罚是法律惩罚,不能行为收到了法律惩罚就可以免除道德谴责
作者: 珠城时刻    时间: 2017-5-18 09:00
理性看待,不能因情绪激动而忽视法理依据。赞一个!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09:01
反之一样,道德谴责是道德谴责,不能因为有了道德谴责就可以犯罪判定是违反规定
作者: 西西1月    时间: 2017-5-18 09:01
对于他这样的人,如果法律处罚还不能解了广大市民尤其是家长孩子之愤,但是此后他这个人肯定在各个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谴责。既然已经对他进行了各方面的惩罚,我个人觉得应该尽快平息这件事情,不要再过多讨论,不要让孩子们想起噩梦,这才是对孩子们最好的保护。

作者: jianzaiji    时间: 2017-5-18 09:01
石儿 发表于 2017-5-18 08:47
消息满天飞的时代,一个礼拜后人们就会淡忘这件事情。生活也将回归原有的轨道

是啊,好多事人们讨论,并不是真正关心,也不是同情受害者, 只是把它当做谈资而已

作者: 高乐高    时间: 2017-5-18 09:01
公安机关已经做出处罚,教育部门的处理估计很快也会公布,愿事情妥善处理后,生活回到原来的轨道,孩子们欢笑如初!
作者: 我不想说话    时间: 2017-5-18 09:01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
作者: 穿牛仔的闲人    时间: 2017-5-18 09:01
这是在洗白  还是在谴责
作者: baco    时间: 2017-5-18 09:02
违法犯罪的成本越低,越是对广大守法公民的不负责任
作者: 我不想说话    时间: 2017-5-18 09:03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局外人在声讨,真正的受害学生家长并没有出声,是不是他们也不想让事情闹大而影响到孩子的心理
作者: 我不想说话    时间: 2017-5-18 09:03
jianzaiji 发表于 2017-05-18 09:01
是啊,好多事人们讨论,并不是真正关心,也不是同情受害者, 只是把它当做谈资而已

同意
作者: 高乐高    时间: 2017-5-18 09:05
大栗色兔子 发表于 2017-5-18 08:55
媒体互联网对事件的报道,已让此人“家喻户晓”,法律处罚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有差距,但他日后的行为一定暴露 ...

同意

作者: bbfengzi    时间: 2017-5-18 09:07
雨过晴初 发表于 2017-5-18 08:51
为什么不扩大下去?这种人继续做老师就是对所有孩子不负责任。顶起来

1、如果按楼主说的那样,问题还不至于太严重2、扩大下去对孩子影响不好,对涉事孩子是二次伤害,对学校的日常活动造成太多影响也是对其他孩子不公平
3、处理事情总是有过程,相信政府能把事情处理好



作者: 拾荒    时间: 2017-5-18 09:08
善有善报,恶有恶果。
相信法律的公正,
道德的谴责,
生活还要继续,
不要让孩子在事件中继续被影响
作者: 菩提树2008    时间: 2017-5-18 09:09
我想知道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会不会记入这个人渣的档案跟他一辈子?
作者: harry711    时间: 2017-5-18 09:12
涉及到法律层面还是相信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也是跟着档案一辈子,且人渣已暴露在人群中,不会有好日子的。
作者: zhangiuh    时间: 2017-5-18 09:13
看清楚


作者: harry711    时间: 2017-5-18 09:15
拾荒 发表于 2017-05-18 09:08
善有善报,恶有恶果。
相信法律的公正,
道德的谴责,
生活还要继续,
不要让孩子在事件中继续被影响

同意,网上的键盘侠有几个是站在受害人角度考虑问题
作者: zyfsnb123    时间: 2017-5-18 09:18
法律部以道德和社会舆论而转移我个人认为没错,因为道德价值是变化的,并不是对错的客观标准(封建社会三从四德之流的道德理论至今就不适用),但是我们应该这么想,以人为本!!!我想这也是立法应有的出发点,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社会最应该重视的群体,是人类发展的未来啊,不对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人和行为以重罪重罚,警示他人,而是一味的遵从法律条文。。。。。我只能说,条文条例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死的条文还是活着的人订的。
作者: 九色鹿幼儿园    时间: 2017-5-18 09:18
baco 发表于 2017-5-18 09:02
违法犯罪的成本越低,越是对广大守法公民的不负责任

还可以了,拘留也拘留了,有了公安部门的定性,教育部门的处罚也很快就会跟上,况且很多人都知道了,蚌埠有那么小,走在街上会如何呢,亲戚、朋友、邻居会怎么看呢,想想足以严重影响该教师今后的生活了吧

作者: 硬汉1998    时间: 2017-5-18 09:19
支持楼主,法治社会,就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这个老师已经受到一辈子的惩罚了。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7-5-18 09:21
qman01 发表于 2017-05-18 09:17
俺就像知道叫夏老师隔着衣服摸摸法官孙女的屁股,法官能不能淡定滴讨论法律

大赞一下
作者: 小施施    时间: 2017-5-18 09:31
公道自在人心,相信政府政府可以妥善处理类似事件
作者: 老衲法号,随便    时间: 2017-5-18 09:37
不是发生在亲人身上 怎么说都管
作者: 大白的小白    时间: 2017-5-18 09:39
大家理性一些,公安局已经介入了,不要再让各种言论对孩子们造成第二次伤害了
作者: 秋风扫落叶5    时间: 2017-5-18 09:43
依据法律办事,强化道德教育。
作者: _北城以北    时间: 2017-5-18 09:45
   处罚归处罚,但是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水至清则无鱼,大部分老师还是能兢兢业业,对得起人民教师这个称号的。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ltt031    时间: 2017-5-18 09:45
赞成楼主的说法,十天时间但是换来一辈子的骂名,也是值了
作者: 烟之国度    时间: 2017-5-18 09:46

老师真的要为人师表,没有道德的老师不是好老师,我相信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情,不会让这个禽兽还继续待在教师队伍

作者: ybz    时间: 2017-5-18 09:48
这件事情已经出了这么个结果,也希望不要再发酵下去了,毕竟事情中还牵连到无辜的孩子,法律是公正的,坐着看就是
作者: big楠楠楠    时间: 2017-5-18 09:48
希望法律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现在看新闻,全是这些东西,哎 还是惩罚力度不够!
作者: 小先生000    时间: 2017-5-18 09:50
理性看待,法律会证明一切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09:52
法律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就是需要不断贴近发展变化的民意
作者: 安瑞科草民    时间: 2017-5-18 09:54
二实小真是一所名校。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09:56
谁知道夏老师摸了多少孩子的屁股?这种坏事只要抓到了就该严惩罚
作者: 边甜甜    时间: 2017-5-18 09:57
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一定会处理好
作者: 是与非    时间: 2017-5-18 09:59
应该调离一线教师队伍,有职务、职称的降职、降薪,5年内不得提拔、聘用,以儆效尤。
作者: 痛并快乐着    时间: 2017-5-18 10:00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10:08
色胆包天的,禀性难移,这种坏事通常不是受害儿童,绝大部分家长都忍了,说什么考虑孩子的感受,真为了孩子就该严惩夏老师,不知道这对孩子有啥影响。费解
作者: 水晶心li    时间: 2017-5-18 10:17
这样的禽兽还能当老师吗,处罚未免太轻了吧,那些被他猥亵的孩子身心受到了多大的伤害,这种人就应该处以重罚,不配当老师。
作者: 斯坦福桥    时间: 2017-5-18 10:19
名声已经臭掉了,还是调离教师工作岗位吧,相信政府最后的处理结果能让群众满意,静观其果。
作者: 阿斯哦    时间: 2017-5-18 10:44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
作者: 一忧伊    时间: 2017-5-18 10:48
请大家理性看待此件事情,不要一味宣泄情感,要保护孩子和受害者的隐私。
作者: 519865009    时间: 2017-5-18 10:50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其可以改邪归正。
作者: 智能手机是毒药    时间: 2017-5-18 10:52
是行政拘留,说明公安已经坚定了,猥亵幼女不是犯罪,前有车后有辙,以后再有人犯事,这就是处罚模板,太可怕了
作者: whoamikk    时间: 2017-5-18 10:56
事发后,大家纷纷谴责犯事教师,闹得沸沸扬扬,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孩子希望闹这么大吗?

作为孩子最应该得到的就是 1、坏蛋得到法律的制裁  2、一切回归正常


作者: poj12    时间: 2017-5-18 10:58
如果不严惩,以后再出这种事情,孩子还敢说嘛?给孩子的意识造成什么影响?抢劫10元和抢劫10000都是抢劫罪。
作者: ahbbscyx    时间: 2017-5-18 11:08
你确信他会遭受良心的谴责????他没良心的好吧,有良心就不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且一干就是十几年
不开除公职,等他继续害人呀,等这几届学生一走,大家就淡忘了,他又可以继续了
作者: 火舞紫曦    时间: 2017-5-18 11:13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答复
作者: 北极的小狼    时间: 2017-5-18 11:14
夏某某行为应该适用于第一条和第四条,造成的影响还这么恶劣,怎么就能轻判了?完全可以适用猥亵儿童罪!


作者: SUBURBAN傻伯笨    时间: 2017-5-18 11: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为爱疯狂    时间: 2017-5-18 11:18
至少也得开除公职,仅拘留十日太轻了
作者: 怪兽么么哒    时间: 2017-5-18 11:19
真心觉得应该开除公职,教育部门却迟迟没有表态
作者: SUBURBAN傻伯笨    时间: 2017-5-18 1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微风起波澜    时间: 2017-5-18 11:28
老师这个工作 必须开了    不然就是笑话
作者: 龙湖观景    时间: 2017-5-18 11:31
他能怎么处罚,还能不能有机会隔着衣服摸,全看教育部门了。


作者: 龙湖观景    时间: 2017-5-18 11:32
519865009 发表于 2017-5-18 10:50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其可以改邪归正。

改邪归正也是挺难的。

作者: 50146765    时间: 2017-5-18 11:38
都想着把事搞大,都不考虑受害小朋友的感受,心理受不受影响
作者: bbvisker    时间: 2017-5-18 11:47
哪个家长放心让他当班级的老师,哪个学生不害怕?

这样的人还不开除,等到什么时候,等他再犯的时候是吗?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11:48
只有到位的谴责,形成威慑,后面的老师才不会再摸孩子屁股
作者: 带著灵魂漫步    时间: 2017-5-18 12:07

作者: 微风起波澜    时间: 2017-5-18 12:10
废话连篇   就问问他这老师还能不能当不当?!继续留在教师队伍   就是笑话!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12:11
不疼,狗是改不了吃屎的秉性的
作者: 灵犀一指780    时间: 2017-5-18 12:11
同志们可有去拘留所门口等他出来的,干他一顿!
作者: 微风起波澜    时间: 2017-5-18 12:15
做为旁观者   处罚是政府部门公安部门的事    但只要其行为坐实   必须清出教师队伍    !这肯定是最基本的    可以给改错的机会  不是在原来的工作岗位   在以后的生活其他工作中改去吧
作者: poj12    时间: 2017-5-18 12:23
改啥,以前都犯过一次了,你是给他机会,还是给祸害祖国花朵的机会。请大家换位思考,要是事情在你自己身上呢。
作者: zzb769    时间: 2017-5-18 12:23

作者: (道法自然)    时间: 2017-5-18 12:31
大部分人还是理性的
作者: 缺一不可    时间: 2017-5-18 12:44
本帖最后由 缺一不可 于 2017-5-18 12:56 编辑

2016年初,淮上区曹老集镇一所小学老师猥亵女学生,被判了三年,至今还在牢里蹲着。
同样是猥亵,蚌埠二实小教师夏某被行政拘留十日,同样的案件,同样在蚌埠市,法律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的呢?
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是以下3个原因:
1、        淮上区的教师猥亵了一个女孩,家长直接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单打独干,不等不靠,凭一己之力牢牢盯住不放;二实小夏某猥亵了5个,5个家长各有各的考虑,不能形成合力,都有希望别人出力的想法,最终被各个击破。
2、        淮上区教育局、学校不怕揭丑,开始就支持家长走司法途径;二实小为了名声,首先想到要把事情捂下去。
3、        淮上区法制健全,领导不护短,淮上区公安局给力,不压案件,形成材料直接移送法院,法院秉公办理,判了三年;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仅按一般治安案件办理,将该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依据自己的权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
同样的案件(夏某更加恶劣,影响更大),同样在蚌埠,法律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作者: zhangiuh    时间: 2017-5-18 12:57
小楼夜东风 发表于 2017-05-18 12:06
随着公安机关处理意见的推出、败类的臭名远扬,事情爆炸性效果已经随着时间渐渐消散,大多数人已经慢慢由感性回归理性。虽然还有些人出于不同的目的仍然在摇旗呐喊,然而事情最终会走向理性的终结。反思失误,亡羊补

你才可笑。你混机关的吧。
作者: 人海孤鸿    时间: 2017-5-18 13:22

作者: enchanted大猫    时间: 2017-5-18 15:14

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理性看待
作者: 曹之山    时间: 2017-5-18 15:14

[tr][td]事情虽然恶劣,但是已经依法处理了,我们就应该相信法律相信政府,夏某已经收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谴责,大家理性一点,不能空有一腔热血,而随意的鞭笞。[/td][/tr]
[/table]

作者: 蚌埠行云流水    时间: 2017-5-18 15:17
在道德上强烈谴责,涉及法律制裁要依据违法的事实、情节的轻重从严处理
作者: 心灵手巧    时间: 2017-5-18 15:18
由于舆情大,为了迎合大众,估计处理上要帽大一尺。
作者: 知行合一    时间: 2017-5-18 15:27
大家要理性看待问题,夏某的行为确实不当,给孩子带来了伤害,据说,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来处理,大家过分的舆论,无疑对孩子会造成更大的影响,这件事情会有相应的部门公正处理,大家就不要再煽风点火了
作者: 知行合一    时间: 2017-5-18 15:28
大家要理性看待问题,夏某的行为确实不当,给孩子带来了伤害,据说,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来处理,大家过分的舆论,无疑对孩子会造成更大的影响,这件事情会有相应的部门公正处理,大家就不要再煽风点火了,我相信,受害者的家长也不想看到这些,你今天看别人的笑话,明天别人就会看你的笑话,我们还是该闭口时就闭口吧。
作者: 骑车看风景    时间: 2017-5-18 15:31
小孩屙屎 挪挪窝。不当老师。干后勤
作者: chemidyand    时间: 2017-5-18 16:51
静候调查结果,理性看待问题,相信法律会保护受害者,惩处罪恶
作者: 七月奇遇    时间: 2017-5-18 16:57
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事情虽恶劣,但在当下的法治社会,还是要依照法律,夏某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发泄情绪的同时,也要理性的看待问题,希望受害孩子的隐私可以被保护好、健康成长,希望教育机构可以提高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家长和社会可以提高警惕
作者: qman01    时间: 2017-5-18 17:27
这次就让夏老师悔断肠,后边大概率不会再有老师再摸孩子屁股啦
作者: 咸猪手    时间: 2017-5-18 18:53
隔着篱笆挤牛奶。。。。

其实一般猥亵女童的 性格上都有些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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