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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湖派出所正面回复网友“志远特价杂志”的有关质疑 [打印本页]

作者: 龙湖派出所    时间: 2016-3-31 23:21
标题: 龙湖派出所正面回复网友“志远特价杂志”的有关质疑
本帖最后由 龙湖派出所 于 2016-4-1 08:55 编辑

3月31日19时许,热心网友“志远特价杂志”在蚌埠论坛发布《龙湖派出所的一起事件》,
引用链接http://www.ahbb.cc/bbs/thread-1919443-1-1.html

龙湖派出所获悉后,高度重视,本着对尊重热心网友关心公安工作的态度,以及对社会舆论监督公安工作负责的态度,现将热心网友“志远特价杂志”反映的我所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蚌山区人民法院待审判的王某故意伤害案办理的有关情况予以简要说明。
2015年4月28日15时许,在龙湖嘉园10号楼29层楼道内,王某与其亲舅舅孙某某因拆迁还原房产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后撕打,孙某某被王某打伤后报警。龙湖派出所迅速出警,同日,龙湖派出所以治安案件先期受理调查。2015年5月29日,经蚌埠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孙某某左侧四根肋骨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同日,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就此案立刑事案件侦查。2015年6月2日,龙湖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2015年6月8日,向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2015年6月15日,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证据不足,需进一步补充证据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
经龙湖派出所办案人员调查时发现,案发时,龙湖嘉园刚刚交付还原,居民入住量低,加之案发现场在楼道内部,无监控设施,现场取证难度大。据调查,案发时,除当事二人以外还有王某的一名朋友在场,派出所办案人员向王某朋友了解有关案情时,该人认为系其朋友王某家务事,不愿参与其中,给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带来难度,以至于检方认为本案证据不足。龙湖派出所本着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和对办案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过不懈努力和大量外围走访工作,最终获得其他证人证言,使得本案证据确凿充分。2016年2月27日,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补充侦查完毕后将本案移送起诉至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3月28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同日,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龙湖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执行逮捕并送至看守所关押。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将对本案开庭审判。
另外,就热心网友“志远特价杂志”关心的其他问题也同时做出正面回复。
一、就法院宣布还原房产权归属王某胜诉与本案的关系
产权归属属于民事问题,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无关,因此,王某在产权归属问题上的胜诉属民事诉讼,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打伤亲舅舅孙某某的刑事责任。
二、“和解就放人”的问题
目前,本案已移送起诉等待法院依法审判,公安机关依法已不再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更无权“放人”。
三、受害人孙某某“儿子在派出所上班”的问题
受害人孙某某儿子非我所工作人,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所属所有单位工作人员中也无此人。
如果,热心网友“志远特价杂志”就本案的办理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到龙湖派出所咨询了解,我们将进一步给予解答,也可以向我们的上级有关单位反映、咨询。

龙湖派出所对热心网友“志远特价杂志”主动监督公安工作表示欢迎,更愿意接受更多的热心网友来监督、指正、关注我们。在此,向一直以来关心龙湖派出所公安工作健康发展的热心网友表示感谢!


作者: 小米+步枪    时间: 2016-3-31 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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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休闲钓鱼    时间: 2016-3-31 23:27
赞,解答全面,实事求是。
作者: 迟早要出事    时间: 2016-3-31 23:30
及时详细,顶!
作者: 葛多标    时间: 2016-3-31 23:31
经开区的案件怎么属于蚌山区检察院管辖呀?
作者: 小白杨    时间: 2016-3-31 23:32
回复的有水平。让我又学到了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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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和尚也风流    时间: 2016-3-31 23:34
回答的详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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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6-3-31 23:39
希望其他单位向龙湖派出所学习,及时回复网友的疑问,感谢龙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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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十夜月    时间: 2016-3-31 23:40
回答详细及时,赞一个
作者: 二十夜月    时间: 2016-3-31 23:42
葛多标 发表于 2016-3-31 23:31
经开区的案件怎么属于蚌山区检察院管辖呀?

经开区到目前还是管委会而没有成立区政府。

管委会在去律角度来说不是一级政府,而是受政府指派专协调开发区的各项事宜的一个部门。


所以没有自己区的法院检察院。

作者: chen1597973    时间: 2016-4-1 00:01
为龙湖能及时解答网友疑问点赞!也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作者: 淮河一阵风    时间: 2016-4-1 00:12
回复详细、可信。
作者: marlene    时间: 2016-4-1 00:14
我赞,我顶龙湖派出所。一赞回复及时,二赞说明详细。
作者: 蚌埠老师    时间: 2016-4-1 00:15
好,,,,,,
作者: 志远特价杂志    时间: 2016-4-1 00:34
在此,给回复的人说声谢谢。在网络上的态度确实很好。一切看事情发展吧。再次感谢,如此快回复。
作者: 295181699    时间: 2016-4-1 00:35
葛多标 发表于 2016-3-31 23:31
经开区的案件怎么属于蚌山区检察院管辖呀?

经开区有检察院吗?
作者: 双胜烧虾    时间: 2016-4-1 00:55
葛多标 发表于 2016-3-31 23:31
经开区的案件怎么属于蚌山区检察院管辖呀?

经开区不是政府一个独立的部门。
作者: 双胜烧虾    时间: 2016-4-1 00:55
295181699 发表于 2016-4-1 00:35
经开区有检察院吗?

没有,应该是蚌山区检察院
作者: 咸猪手    时间: 2016-4-1 03:42
亲戚 因为钱 都弄的不快活 可有意思。
作者: 咸猪手    时间: 2016-4-1 03:44
现在搞经济建设 钱都跟命一样。——老布尔什维克 欧兴田语录。
作者: 【家有喜事】    时间: 2016-4-1 03:50
咸猪手 发表于 2016-4-1 03:44
现在搞经济建设 钱都跟命一样。——老布尔什维克 欧兴田语录。

还不休息?兄弟
作者: 过来看看123456    时间: 2016-4-1 05:24
有力度
作者: 面面    时间: 2016-4-1 06:23
这个回复可信。态度也及时端正。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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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淮河岸边是我家    时间: 2016-4-1 06:28
回复及时。赞!
作者: 我爱珠城每一角    时间: 2016-4-1 07:04
回复客观公正,及时澄清真相!点赞点赞点赞!
作者: 你就哈吧    时间: 2016-4-1 07:35
又 送 王 孙 去

萋 萋 满 别 情

作者: zyc1999    时间: 2016-4-1 07:48
公开、公正、公平,赞!
作者: 苹果小子    时间: 2016-4-1 08:00

作者: 65度烧刀子    时间: 2016-4-1 08:09
都是为了钱!谁不想先响应号召先富起来呢!
作者: 我是一头小猪    时间: 2016-4-1 08:14
刑事是刑事 民事是民事 打人是不对的 但是该是你的东西也不能不判给你 一码归一码
作者: 一路清风    时间: 2016-4-1 08:15

作者: bbfxh    时间: 2016-4-1 08:16

作者: 淮上风情    时间: 2016-4-1 08:16
呵呵呵。。我想起了某个被已经停在路边的车“撞”了然后反咬一口的人。。。。。某人是不是要对自己的我亲戚 我朋友,据说 听说,什么的说点啥?
作者: ktjc    时间: 2016-4-1 08:18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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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驰迈巴赫    时间: 2016-4-1 08:24

作者: 从来不偷菜    时间: 2016-4-1 08:26
这事告诉我们,有时最先听到的不一定是事实。这是典型的闹家窝,一家人都想多占好处,结果亲戚变仇人。派出所的处理我看没任何问题。
作者: thriller776    时间: 2016-4-1 08:30
公安威武,人民警察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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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riller776    时间: 2016-4-1 08:30
公安威武,人民警察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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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ning    时间: 2016-4-1 08:32
事实没弄清楚,偏听朋友一面之词,从人情上说可以理解。但.说人家儿子在派出所工作,这样消息不知从哪无中生有,还是故意造谣?
作者: bbyinjun    时间: 2016-4-1 08:42
为龙湖所点赞,办案公正,回复及时,解答全面,实事求是。
作者: 好好过0107    时间: 2016-4-1 08:44
回复的有水平。让我又学到了新的法律法规。
作者: 百货大楼    时间: 2016-4-1 08:47
回复的很详细,不错
作者: 他自己    时间: 2016-4-1 08:48
昨天看那个帖子的时候就感觉逻辑不清,内容过于主观。
作者: 从来不偷菜    时间: 2016-4-1 08:48
楼主不经了解,不加思考就发这种贴子,确实影响自己在论坛的可信誉。
作者: 南山公园    时间: 2016-4-1 08:52
外甥打亲舅舅,为了房子,下手这么狠呀!四根肋骨!


什么仇什么恨???

又见房事!!!
作者: chenyang0517    时间: 2016-4-1 08:56
据了解,王孙家里排行“老八”
作者: 12345699    时间: 2016-4-1 08:56
楼主有点不明白法律规定!    现在是人到法院手里了,和公安没关系,就算调解也是法院调解,公安想调也没有权力,所以楼主说给钱就放人是不可能的,法院一不听检察院的,二更不会听公安的!
法院是老大,有没有罪,他说了算话!!!
作者: 韭菜炒鸡蛋    时间: 2016-4-1 08:56
很不错   解答全面
作者: 总编辑    时间: 2016-4-1 09:08
赞,解答全面,实事求是。
作者: lhlqyjlhlqyj    时间: 2016-4-1 09:12
这让发帖人情何以堪
作者: 蚌埠新华    时间: 2016-4-1 09:36
赞一个,回复明确、及时。
作者: 五月季节    时间: 2016-4-1 09:56
回复的好
作者: gloria7770    时间: 2016-4-1 10:30
有理有据,赞一个。话说这亲外甥也太狠了,对自己舅舅这样。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6-4-1 10:40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6-3-31 23:39
希望其他单位向龙湖派出所学习,及时回复网友的疑问,感谢龙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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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航华所学习么,哈~~~
作者: 葛多标    时间: 2016-4-1 10:48
双胜烧虾 发表于 2016-4-1 00:55
经开区不是政府一个独立的部门。

那他怎么又公安分局的呀?蚌山公安分局与经开分局平级吗?

作者: 庄主    时间: 2016-4-1 11:59
回复详细、可信
作者: 超越海纳百川    时间: 2016-4-1 12:03

作者: 马甲宫主    时间: 2016-4-1 12:04
侦查   调查  将近一年
作者: 成功人士1986    时间: 2016-4-1 12:26
回复迅速
作者: 徐郢草莓    时间: 2016-4-1 12:40
葛多标 发表于 2016-4-1 10:48
那他怎么又公安分局的呀?蚌山公安分局与经开分局平级吗?

经开区可以理解为市政府的派出行政机构,也在本区域内行使一级政府的若干权利,当然也包括市公安局的派驻单位。包括如果有需要也可以由市检察院和市法院派驻单位。不过他们都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资格在上级主管单位。两者级别原则上应该都是正科级。
作者: 论坛律师    时间: 2016-4-1 12:44
刑事犯罪移送检察院后,公安机关程序就结束了。
作者: 葛多标    时间: 2016-4-1 12:46
徐郢草莓 发表于 2016-4-1 12:40
经开区可以理解为市政府的派出行政机构,也在本区域内行使一级政府的若干权利,当然也包括市公安局的派驻 ...

谢谢

作者: 太上皇    时间: 2016-4-1 12:52
顶一下。
作者: 业余律师    时间: 2016-4-1 12:55
希望其他单位向龙湖派出所学习,及时回复网友的疑问,感谢龙湖派出所。
作者: 风雨故人来    时间: 2016-4-1 12:58
现在派出所放话,和解就给人放出来.
手中有权就敢胡作非为。基层所做事情不按规章制度来,明显偏袒一方。
这是谁说的?
  “那个什么杂志 ” 言之凿凿,结果却是这样的,真不愧是十大气人网友。
作者: 大庆游民    时间: 2016-4-1 13:00
有理有据
作者: zzb769    时间: 2016-4-1 13:05

作者: bbhqj008    时间: 2016-4-1 13:05
顶一个好样的龙湖派出所
作者: 飞机算    时间: 2016-4-1 13:06
这样是不是会泄露案件内容。都是个人隐私,我觉得公安没必要对网友回复疑惑。公安,监狱等是国家暴力机构,现在被搞得畏首畏尾,威严.威信已不复存在,让违法犯罪分子敢在公共场合与公安与人民叫板,全世界唯有中国一家,感谢广大键盘侠,祝你们全家亲妈爆炸。
作者: 仰天一笑    时间: 2016-4-1 13:13
实事求是
作者: zhouning    时间: 2016-4-1 13:24
飞机算 发表于 2016-4-1 13:06
这样是不是会泄露案件内容。都是个人隐私,我觉得公安没必要对网友回复疑惑。公安,监狱等是国家暴力机构, ...

应该回复,但同时要追究造谣者责任。将对方打伤这样重要个情节,是真的不知,还是故意不谈?造谣人家儿子在派出所工作,难道也是误听误传?派出所不打击这种行为,今后人人都可在网上造谣了!
作者: 任我游    时间: 2016-4-1 13:42
感谢龙湖派出所
作者: 珠城张磊    时间: 2016-4-1 13:52
真相公布了,还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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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幸福的人挺好    时间: 2016-4-1 14:32
回答的详细,赞
作者: yang340111    时间: 2016-4-1 14:34
回复的真有水平,如此下去法治社会指日可待。其实,全社会都来监督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对行政工作人员何尝又不是一种保护?权利是一把双刃剑,谋利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权利放在阳光下,有利自己、家人和社会。
作者: digua25    时间: 2016-4-1 14:34
因为工作关系有时候去龙湖派出所,感觉里面人都挺客气的
作者: 志远特价杂志    时间: 2016-4-1 14:58
马甲宫主 发表于 2016-4-1 12:04
侦查   调查  将近一年

透过现象看本质,您是清醒的人。他舅多次找王和解,要以一千多元买他霸占的房子。王拒绝后,三天就被羁押。各位,如果有人强行把你的房屋锁别掉强行入住,水电卡,还原合同都是王的名字。又把王的父母告上法庭。在自己房子门口说打伤了。试问?是主观打人,还是对方挑衅?此事件,不是重大刑事事件,需用将近一年时间来补充侦查吗?请大家独立思考一下?
作者: 双胜烧虾    时间: 2016-4-1 15:04
葛多标 发表于 2016-4-1 10:48
那他怎么又公安分局的呀?蚌山公安分局与经开分局平级吗?

下属分局。归蚌山分局管辖
作者: 从来不偷菜    时间: 2016-4-1 15:06
楼主,建议你好好学学法律。
作者: 滴血舔刺刀    时间: 2016-4-1 15:07
这样多好 ,流言自灭
作者: 志远特价杂志    时间: 2016-4-1 15:09
风雨故人来 发表于 2016-4-1 12:58
现在派出所放话,和解就给人放出来.
手中有权就敢胡作非为。基层所做事情不按规章制度来,明显偏袒一方。 ...

你说的就真是结果了?许多人都感觉现在是法制社会了,笑话?本人是社会低层,也听过见过基层执法队伍神马样?不要给我讲大道理。我要是把知道的社会事情写出来,估计活不到明天早上。我害怕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6-4-1 15:09
回答详细及时,赞一个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16-4-1 15:16
把舅舅打断几根肋骨,孩来,下手怪狠的。
作者: zhouning    时间: 2016-4-1 15:16
志远特价杂志 发表于 2016-4-1 15:09
你说的就真是结果了?许多人都感觉现在是法制社会了,笑话?本人是社会低层,也听过见过基层执法队伍神马 ...

打断肋骨四根,这能伪造?/为什么不提这一重要信息?说人家儿子在派出所上班,、这是不是造谣?、派出所已澄清,还有什么话说?
找不到人证才抓了再放,.现在有人愿作证当然要再抓!你就回答有没有打伤人这回事就可以了
作者: 过往匆匆    时间: 2016-4-1 15:18
简洁点更好。
作者: zhouning    时间: 2016-4-1 15:20
志远特价杂志 发表于 2016-4-1 15:09
你说的就真是结果了?许多人都感觉现在是法制社会了,笑话?本人是社会低层,也听过见过基层执法队伍神马 ...

别管是不是一年,只要打人事实存在,.就可以在证据充分前提下,再次抓人

作者: 志远特价杂志    时间: 2016-4-1 15:21
zhouning 发表于 2016-4-1 15:16
打断肋骨四根,这能伪造?/为什么不提这一重要信息?说人家儿子在派出所上班,、这是不是造谣?、派出所 ...

如果我胡说,自有人找我,你叫什么!!为了乔丽丽捐款来报仇了。
作者: 龙_哥    时间: 2016-4-1 15:22
关注。。。。。。
作者: zhouning    时间: 2016-4-1 15:25
志远特价杂志 发表于 2016-4-1 15:21
如果我胡说,自有人找我,你叫什么!!为了乔丽丽捐款来报仇了。

你已经在胡说了,还嘴硬。难道没有打伤?没有诬陷人家儿子在派出所工作?报仇?你大概精神不大好吧。一个人信口胡说,信用已经破产。
作者: 志远特价杂志    时间: 2016-4-1 15:30
zhouning 发表于 2016-4-1 15:25
你已经在胡说了,还嘴硬。难道没有打伤?没有诬陷人家儿子在派出所工作?报仇?你大概精神不大好吧。一个 ...

我号码18196653333,13004080118,我如果诬陷有人找我。你叫这么欢,你把你真实身份亮一下。
作者: zhouning    时间: 2016-4-1 15:38
志远特价杂志 发表于 2016-4-1 15:30
我号码18196653333,13004080118,我如果诬陷有人找我。你叫这么欢,你把你真实身份亮一下。

1呵呵,你知道网上造谣成本低,公安也没空找你。你就正面回答,有没打伤人家?有无在派出所工作?我的真实身份与此贴有半毛线关系?如果有,我立即公布
作者: 骑着老虎散步    时间: 2016-4-1 16:01
呵呵呵呵
作者: 一水    时间: 2016-4-1 16:09
我赞我顶龙湖派出所。一赞回复及时,二赞说明详细。
作者: feel1    时间: 2016-4-1 16:36
回答的真是不错
作者: 林志志    时间: 2016-4-1 17:08
为龙胡派出所及时回复点个赞,现在整个公安的工作作风大有提高,赞。
作者: 我是一头小猪    时间: 2016-4-1 17:21
风雨故人来 发表于 2016-4-1 12:58
现在派出所放话,和解就给人放出来.
手中有权就敢胡作非为。基层所做事情不按规章制度来,明显偏袒一方。 ...

你还真把什么“人气网友”当回事了啊,你看看这个什么杂志发的帖子,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作者: 我是一头小猪    时间: 2016-4-1 17:25
zhouning 发表于 2016-4-1 15:25
你已经在胡说了,还嘴硬。难道没有打伤?没有诬陷人家儿子在派出所工作?报仇?你大概精神不大好吧。一个 ...

你理他作甚,犯不着。那里都会有那么一小撮人喜好搬弄是非,造谣生事,充满负能量。

作者: 香烟    时间: 2016-4-1 17:41
原贴已经涉嫌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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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zhubb    时间: 2016-4-1 17:57
从来不偷菜 发表于 2016-4-1 08:48
楼主不经了解,不加思考就发这种贴子,确实影响自己在论坛的可信誉。

楼主估计也是交友不慎,不明真相的,被朋友一时误导了。

作者: 十八子    时间: 2016-4-1 18:23
本帖最后由 十八子 于 2016-4-1 18:30 编辑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6-3-31 23:39
希望其他单位向龙湖派出所学习,及时回复网友的疑问,感谢龙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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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当时回复原帖的原因几乎一样。说明俺还是比较懂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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