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标题: 关于“长淮卫镇城管协管员 皮李龙索要农民烟酒饭钱”的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经开区城管执法局    时间: 2014-7-4 15:58
标题: 关于“长淮卫镇城管协管员 皮李龙索要农民烟酒饭钱”的回复

各位网民:
经调查城管协管员皮李龙是禹会区纬四街道迎淮社区矫正人员,并非“两牢释放人员”。据禹会区司法局纬四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社区矫正人员皮李龙在矫正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无不良表现,各方面表现较好,同时说明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可以正常工作生活。
据长淮卫镇介绍,皮李龙在长淮卫镇执法中队工作以来,能遵守镇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驾驶员工作积极认真,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期间长淮卫镇并未发现协管员皮李龙利用查处违法建设的便利向农民“索要烟酒饭钱”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如网友有该同志违法违纪的证据或线索,可直接向经开区市容局或长淮卫镇政府反映,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绝不估息。
经开区市容局电话:3183546
长淮卫镇政府电话:3161628
                          经开区市容局
               2014年7月4日


作者: zyc1999    时间: 2014-7-4 16:02
顶一下!
作者: 萝卜特的泥螺    时间: 2014-7-4 16:07
矫正人员是个什么意思
作者: 宣染☆发型    时间: 2014-7-4 16:08
法制社会就该这样政治政治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4-7-4 16:14
找喷的……
作者: 新军人    时间: 2014-7-4 16:15
狡辩!
作者: j2mv9    时间: 2014-7-4 16:20
矫正人员,中国的词汇真丰富
作者: 人生豪迈    时间: 2014-7-4 16:21
{:soso__13165319925079696742_2:}{:soso__15960872840493620282_2:}
作者: 菊香    时间: 2014-7-4 16:22
说明此人还怪好来。
作者: qqhhbb206    时间: 2014-7-4 16:23
本帖最后由 qqhhbb206 于 2014-7-4 16:27 编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以上范围是严格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所以说矫正人员就是被法院已经宣判的罪犯!经开区用罪犯进行执法,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作者: qqhhbb206    时间: 2014-7-4 16:24
本帖最后由 qqhhbb206 于 2014-7-4 16:27 编辑

{:soso_e148:}

作者: 龙_哥    时间: 2014-7-4 16:36
关注。。。。。
作者: 黑色火焰    时间: 2014-7-4 16:38
能解释一下什么是矫正人员。
作者: 蚌埠新华    时间: 2014-7-4 16:41
火帖要顶
作者: 菊香    时间: 2014-7-4 16:42
说明此人还怪好来。
作者: 业余律师    时间: 2014-7-4 16:45
本帖最后由 业余律师 于 2014-7-4 16:53 编辑

”经调查城管协管员皮李龙是禹会区纬四街道迎淮社区矫正人员,并非“两牢释放人员”。“这话说的还挺有底气,不是一个层次的。社区矫正人员就是服刑人员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两牢释放人员”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好公民“。
作者: jren99    时间: 2014-7-4 16:48
强烈要求作为“蚌埠好人“候选人推荐
作者: s880511    时间: 2014-7-4 16:53
社会有监督是好事
作者: ahuc111    时间: 2014-7-4 16:55
qqhhbb206 发表于 2014-7-4 16: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 ...

各方面表现良好,说不定明年还能转正呢

作者: pangding425    时间: 2014-7-4 16:58
好的冒泡
作者: 朋友多了路好走    时间: 2014-7-4 16:59
严重关注
作者: 在斗一牌    时间: 2014-7-4 17:01
中国的词汇真丰富
作者: wankoo    时间: 2014-7-4 17:02
关注。。。
作者: 在云端    时间: 2014-7-4 17:15
社区矫正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以上范围是严格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另外,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人民法院必须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
作者: 在云端    时间: 2014-7-4 17:18
被执法人员也能执法?
作者: 180度    时间: 2014-7-4 17:23
顶一个
作者: maxv    时间: 2014-7-4 17:23

矫正人员,是犯罪人员吗?中国的词汇真丰富

作者: 在云端    时间: 2014-7-4 17:29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区县。有正当理由确需到本市其他区县的,外出时间在三日以内的,向司法所报告;外出时间在三日以上三十日以内的,应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返回居住地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本市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作者: 逍遥客    时间: 2014-7-4 17:40
毛笔喽,要出事喽!
作者: 逍遥客    时间: 2014-7-4 17:41
不过没吊丝,法律也没规定不能用此类人员
作者: 波音777    时间: 2014-7-4 17:41
还不如别回复来,这下好了,讨论讨论矫正是什么意思
作者: 孤独老兔    时间: 2014-7-4 17:42

作者: cyhcyx    时间: 2014-7-4 17:45
这事要火!!!!!
作者: 在云端    时间: 2014-7-4 17:45
是被部分剥夺人身自由的管教人员
作者: wxlxp    时间: 2014-7-4 17:53
胳膊腿有畸形?
作者: 十八子    时间: 2014-7-4 18:00
http://www.ahbb.cc/bbs/thread-1430599-1-1.html
作者: 天空不再藍    时间: 2014-7-4 18:01
这个贴子要火,留名
作者: 一片真心    时间: 2014-7-4 18:02
:L:L:L
作者: 边锋六十    时间: 2014-7-4 18:03
{:soso_e133:}
作者: 老王不卖瓜    时间: 2014-7-4 18:06
这是开表扬大会呢吧。遵纪守法,工作突出,尔等冤枉皮里龙了。
作者: sjelhqlwh    时间: 2014-7-4 18:06
后面有人啊,这样的人都可以用啊,来头不小,
作者: 随便看    时间: 2014-7-4 18:06
行政执法都是这样人拆迁办人比这个更厉害??
作者: mashun007    时间: 2014-7-4 18:29
强烈要求作为“蚌埠好人“候选人推荐

作者: ahbbpp    时间: 2014-7-4 18:35
社区矫正人员包括五种监外执行罪犯: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作者: 在云端    时间: 2014-7-4 18:37
请经开区市容局继续回复
作者: 大爷    时间: 2014-7-4 18:42
将有全国级新闻:安徽蚌埠监外执行人员被聘城管协管员
作者: ahbbpp    时间: 2014-7-4 18:44
请经开区市容局、市司法部门解说:矫正人员:是什么意思。{:soso_e159:}
作者: 踏浪东行    时间: 2014-7-4 18:46
帝国渐入多事之秋 好啊
作者: 命犯桃花    时间: 2014-7-4 18:50
萝卜特的泥螺 发表于 2014-7-4 16:07
矫正人员是个什么意思

缓刑人员
作者: 苦海破船    时间: 2014-7-4 18:56
经开区市容局。你摊上大事了
作者: gudong_lao    时间: 2014-7-4 19:30
强烈要求作为“蚌埠好人“候选人推荐

作者: mmkk    时间: 2014-7-4 19:46
{:soso_e148:}
作者: mmkk    时间: 2014-7-4 19:47
{:soso_e150:}{:soso_e123:}{:soso_e118:}{:soso_e149:}{:soso_e103:}
作者: 真空包装    时间: 2014-7-4 19: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见贤思齐    时间: 2014-7-4 19:56
{:soso_e148:}{:soso_e148:}{:soso_e148:}
作者: 四裤全输    时间: 2014-7-4 20:31
凤凰网   呵呵
作者: 泽妈    时间: 2014-7-4 20:52
临时工哈哈
作者: 小白杨    时间: 2014-7-4 20:57
要学点法律!
作者: 郭彪    时间: 2014-7-4 21:01
滑稽啊`~~下次找个官方点的人发帖子。。。这个发帖子的人一点水平都木有

法律被践踏的一分不值


作者: zwl    时间: 2014-7-4 21:05
把此回复贴到全国各大网站。。。。。。。。。。。。。。。。
作者: 小白杨    时间: 2014-7-4 21:07
大家要多学点法律!
作者: zwl    时间: 2014-7-4 21:14
请经开区市容局继续回复这个皮某某是从哪个渠道进的执法局???
作者: 十八子    时间: 2014-7-4 21:27
     还没有解除法律约束的人可以协助执法?开什么玩笑?你能把相关的文件和规定拿出来不?记住,这是社会,不是监狱里面,可以用犯人当管理员的。真出了事,别说你一个区级市容局,就是你们的上上上级,也担待不起。别给领导惹麻烦。
作者: 他自己    时间: 2014-7-4 21:36
要火的节奏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4-7-4 21:42
一个迄今为止相当要命的一个神贴!!!
作者: 胖胖恐龙    时间: 2014-7-4 21:48
回复的很失败
作者: 淮河晚风9    时间: 2014-7-4 21:53

作者: 本色火焰    时间: 2014-7-4 21:55
经开区市容局,应该是作为执法部门的单位了吧,难道真的不懂法吗???
也确实是了,因为整天上街的“执法车”都是无牌无证的吧。。。。。。
关于无牌车执法的问题,蚌埠交通广播都曾经播报过,但至今也从未解决过,当时某LD还曾经说过怎么怎么的半手续的。。。。。。
结果在直播中主持人直接说对方自己说的话恐怕都不信的。。。。。。
作者: 十八子    时间: 2014-7-4 21:57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4-7-4 21:48
回复的很失败

{:soso_e128:}{:soso_e128:}你也有认为政府的回复会有失败啊?难得难得胖龙弟{:soso_e128:}{:soso_e128:}
作者: 酷暑    时间: 2014-7-4 22:04
矫正人员执法?!!!!!!!!!!吸毒人员就可以去查毒贩了!贪污犯可以到反贪局上班了!。。。。。
作者: 军营橄榄绿    时间: 2014-7-4 22:07

什么垃圾你们都要,经开区长淮卫镇真是奇葩单位
作者: 只看不议论    时间: 2014-7-4 22:11

作者: jiujiu121    时间: 2014-7-4 22:11
路过,帮顶下
作者: 空军小宾    时间: 2014-7-4 22:13
神回复
作者: ABS    时间: 2014-7-4 22:15
这种解释你们也敢发出来,激动的我错送一朵鲜花以示讽刺
作者: xiaonanshan    时间: 2014-7-4 22:23
一个正在监外股刑的犯人去执法!太有创意了!
作者: 陆游江南    时间: 2014-7-4 2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幸福的人挺好    时间: 2014-7-4 22:42
看样子又要火了
作者: 凝宝贝    时间: 2014-7-4 22:45

作者: wanghongqiang    时间: 2014-7-4 22:59
老子英雄二好汉。
作者: 噼里啪啦的火了    时间: 2014-7-4 23:50
下次我们用我们的选票选他当市长吧,看政府的回复这绝逼是个好人,据说凑十个本区户口选民就能提名了,我要选他!
作者: tjsg    时间: 2014-7-5 00:4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以上范围是严格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所以说矫正人员就是被法院已经宣判的罪犯!经开区用罪犯进行执法,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作者: 华运超市    时间: 2014-7-5 07:34
本来是求赞的,这下毛笔老!
作者: 青蛙也是王子    时间: 2014-7-5 07:38
这样的同志才有能嘛,得好好培养
作者: xiaonanshan    时间: 2014-7-5 07:55
一个在社区服刑的犯人还能被选中去行政执法!太有创意!
作者: caojin0907    时间: 2014-7-5 08:00
想愚弄群众,结果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皖北集藏    时间: 2014-7-5 08:01
继续顶起
作者: 皖北集藏    时间: 2014-7-5 08:02
挖挖 这个地皮龙 犯的什么罪行 看看到底什么人品
作者: 龙湖边的洋槐花    时间: 2014-7-5 08:07
矫正人员.这词要火!!!!!
作者: y4113635    时间: 2014-7-5 08:07
哈哈哈!!!!!!!!!!又是笑话!
作者: 翻天帅帅猴    时间: 2014-7-5 08:11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都能去干行政执法,你们门槛是有多低啊?难怪城管文明执法难呢,原来都是这帮道上的兄弟在干
作者: 延赏楼主    时间: 2014-7-5 08:16
经开区牛XXXXXXXXX
作者: changlaoshi    时间: 2014-7-5 08:31
论坛的力量真的超过我想像。市政府各部门能参与回复网友的质疑,这是很大进步!
作者: 巴乔    时间: 2014-7-5 09:23
你这个解释骗的了自己吗?
作者: 巴乔    时间: 2014-7-5 09:24
真是神回复,不转到个大网站真对不住您经开区。
作者: 在沟里    时间: 2014-7-5 09:31
(, 下载次数: 1)
作者: wkm0552    时间: 2014-7-5 09:53
路过看看
作者: 狡兔三窟    时间: 2014-7-5 09:54
哈哈哈哈哈,好了,好了,人家学好了吗!!!呵呵
作者: 飞龙虎    时间: 2014-7-5 09:57

作者: 雨霏聆    时间: 2014-7-5 10:00
矫正人员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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