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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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政办〔2008〕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拿大一枝黄花是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可造成物种灭绝、地带性植被退化和生物遗传性减少。市政府办公室于2005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的通知》(蚌政办〔2005〕77号),几年来,各级各部门连续采取防控措施,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规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近期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市不断出现,有的地方发生量较多。当前,加拿大一枝黄花已进入开花盛期,植株十分醒目,辨认方便,是做好防控的极佳时机。为巩固前几年我市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关于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的通知》(蚌政办〔2005〕77号)要求,此次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仍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市农委、市林业局等开展督查。市农委负责农田,市林业局负责林地,市建委负责所辖公园、风景区,市水利局负责淮河大堤两岸,市交通局负责县级以上公路两侧的防控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清除工作。 二、精心组织,科学防控。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要组织力量调查加拿大一枝黄花分布情况,组建专业防治队伍,落实专业人员,合理安排,分工包干,做到“三集中”(集中时间、人力、财力)、“三明确”(明确责任、田块、区域),力求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除治后的检查督促,发现残留问题,实施补防措施,确保不留死角。要积极探索长效防控机制,增强防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防治工作中,要讲究科学方法,融合人工、化学、生物等多种防治技术,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达到综合防治的目的。各级各单位的防控工作务必在11月15前完成,并将防控工作情况于11月20日前书面函告市环保局。 三、注重宣传,强化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危害性和防控知识,广泛发动群众,号召人人动手,实行政府组织发动、专业人员技术指导和群防群除相结合,争取打一场全社会参与防控工作的歼灭战。市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防控情况,对防控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相关县(区)、单位要加大督促力度。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强防控工作的舆论监督。 附件: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措施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措施 1.扑灭工作以消灭花序、挖除根状茎为主。花序应就地烧毁。根状茎在肥沃的土壤上可以长达1米,向四周辐射生长,因根状茎顶端芽可以萌发生长成独立的植株,必须彻底挖除。挖除后不得乱丢乱放,要有专人看管。可以送到沼气池沤制,也可以就地焚烧或送到高温炉中烧毁。对成片发生地区,割草机割除、拖拉机翻耕晒根,再拾尽根茬,然后焚烧。 2.4—5月份“加拿大一枝黄花”幼株对除草剂敏感时,采用10%草甘磷按1∶50倍液对刚萌发的新芽进行喷雾防治,之后每隔30天左右继续防治2-3次,可有效控制植株生长发育,减轻危害。草甘磷、百草敌、使它隆和2甲4氯等除草剂也可防除。 3.9—11月份“加拿大一枝黄花”处在花期和种子成熟期时,采取人工拔除的方法,将其彻底根除。 4.“加拿大一枝黄花”主要在空、荒地落户,对一些征而未用的土地,要进行复耕复种,减少抛荒,既可增加农田面积,又可减少“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繁衍空间。 5.次年必须复查,如有发现,应采用人工挖除或用除草剂防除,直至根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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