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0-0 发表于 2012-9-7 10:17:20

没有罚款一百元啊,不如龙子湖·~~~

2064617 发表于 2012-9-7 17:23:08

民政民政

现在进行时 发表于 2012-9-7 22:12:27

把事情再说得清楚点,再多解释几句就可以上故事会了。世上有许多巧合,许多巧合放在一起,就是小说。如果巧合再多,就是科幻小说。

薇薇妖 发表于 2012-9-8 01:15:17

标准答案:车是配给这个单位了,但一直没有费用,都是这位所长自费加油、自费修车的;
狗是所长在马路边刚刚捡到了,准备专程开车到北京送到保护动物协会的!
总之,所长是好同志,应该评上“2012年度中国好人”,呵呵!

小白杨 发表于 2012-9-8 06:11:59

来迟了啊 。

ZY448017760 发表于 2012-9-8 07:49:55

这个终于不是临时工干的了

伤心的男人 发表于 2012-9-15 13:42:13

是否有些在撒谎???????

将沉默进行到底 发表于 2012-9-15 14:34:15

能正确面对,及时回复还是不错的

刺心 发表于 2012-9-15 14:41:13

真的假的该!

随风漂泊 发表于 2012-9-15 15:06:12

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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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蚌埠论坛》“又见公车私用”的回复